1、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 ZYZX2018-GS-X-001 甲方(采购人): 苏州市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张秋 联系电话: 0512-68129366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南门路 1535 号 乙方(供应商):苏州臻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琳 联系电话: 18013501507 联系地址: 苏州市干将东路 879 号 511 室 合同备案单位:苏州市 姑苏区 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12-68728409 根据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ZYZX2018-GS-X-001 号采购文件及 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
2、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数量 备注 单价(元) 1 窝沟封闭剂 3M、 Clinpro sealant 650 盒 1 支 /盒,1.2Ml/支 149500 2 酸蚀剂 贺利氏、 Gluma Etch 35 Gel 300 盒 2 支 /盒,2.5Ml/支 10800 3 光固化机导光 棒 上海硅莱 GL500A 50 支 1500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大写:壹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小写: 161800.00 元整; (总报价包括完成该项
3、工作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劳保、协助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 甲方 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 90%,余款 10%一年后一次性支付完毕。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 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
4、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
5、收之日起计算。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 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 交付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5.5 交货安装地点: 甲方 指定地点(苏州市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6 采购货物的验收: 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
6、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 后 15 工作日内;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
7、、验收标准: 7.1、验收:成交单位负责运抵使用地点,成交单位向 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会同成交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如采购单位认为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可申请有关部进行检验,凭有关证书要求成交单位赔偿或拒绝货物。 八、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8.2 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要求:提供项
8、目验收之日起 1 年的免费质保期,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免费质保期内, 遇到问题乙方需 1 小时 内 做出明确响应, 4 小时 内 到现场, 24小时 内 解决问题。 十、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0.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 约金。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
9、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0.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 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
10、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 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
11、的物的价格。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 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 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