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 段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及青石道牙安砌委托施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一工段施工方:日 期:2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 人行道铺装、路缘石及道牙安砌工程委托施工管理协议书委托方: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一工段施工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一工段与委托方已经签订工程委托管理协议书(以下称为“协议”),委托方和施工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分包工
2、程名称: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 段分包工程地点:毕节市碧海新区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所需的所有水、电、人、机、材(除青石人行道板、青石道牙、青石路缘石、青石 树池、 预制混凝土镶边石外其他所有材料)、工具模具、设备。(二)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人行道铺装分项工程、青石道牙及青石路缘石分项工程,具体施工内容按照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变更单,并结 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和相关实验费用。 三、施工工期:开工日期 2012 年 9 月 19 日,竣工日期:2012 年 10 月 20 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合同价
3、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按(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确定的):1)青石人行道板铺筑(含盲道板及下属结构层)64 元/;2)青石路缘石安装 25 元/m;3)青石道牙安装 18 元/m;4)150150cm 青石树池安装 55 元/ 个;5)人行道预制砼镶边石安装 8 元/m;具体工作内容参照毕节市观音桥至前所道路施工图纸、相关设计变更和 规范所示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不计算任何税金也不承担任何税金,收款时 不开具发票,只开具收据。协议价款包括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已包括施工方分包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内容或费用:1、已包括了为完成上述本工程所必须的水电、人工、材料、机械费(包括机
4、械动力费、 进出场费)、机械进退场费、管理费(含检测试验费 )、利润、各类地方规费、以及完成承包范围内容所需的各项措施费用等;包括了乙方劳保费、医疗3费、人员调迁费、工伤亡补贴(救助)费、各类保险费 用(含由乙方为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应由乙方向地方有关部门缴纳的工伤、养老、医疗、失 业、意外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和个人应纳的各类保险费以及为第三者伤害应投保的保险费用);包括乙方所有人员的现场生活费用、现场生活设施费用或租房费用;包括乙方的警卫、为现场职工的服务等的现场管理费用。2、已包括了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
5、程 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造成施工方人员窝 工、机械台班停滞、乙方 抢工等费用。3、已包括了为达到本工程完工条件,施工方施工 组织、技 术准备、施工,配合工程委托方收集、整理资 料,配合 项目业主、监理、工程甲方进行验收等的费用; 4、已包括了该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维(围)护(含安全脚手架、安全网搭拆、脚手板铺撤等)、工程的维护 、工程的 检验与验收(样 品的制作、养 护、封样等)、试验、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堆放、外运、排污、排水和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作业费用以及施工部位可能的超高、超距离作业降效费用; 5、包括了施工方自行采购的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生产
6、设 施搭拆等的全部费用; 6、价款中包括施工方应对施工现场临近结构物的保护、使用地方道路的维护和补偿,以及施工用水的排放及排污作统一部署和安排所增加的费用。7、委托方认为施工方已取得可能对造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 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工、料、机费及管理费、利润、规费 等全部费用已作了充分考虑,相 应风险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或调整。8、本工程所有主材为甲供(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材料(青石人行道板、青石道牙、青石路缘石、青石 树池、 预制混凝土镶边石),现场关于材料卸车等事项由甲供材料方负责,若需施工班组配合卸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风险由施
7、工班组和甲供材料方协商解决。9、工程变更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价格按 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已确定单价中相关价格执行,没有价格的另行协商办理。五、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量是按图纸以施工方实际完成合格的工作内容计算,增减部分据实办理签证。委托方指定赵军、陈长江、汪吉文 为现场验 收计量人员,施工方已完工作需此三人共签字方可生效。1、 除另有 规定外,本 协议规定, 对施工方提出的已完的验收合格的工程量通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其价值,并据此价值按照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支付。施工方应派代表参加计量工作,并应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 及有关永久工程的 记录与图纸。42、如果施工方未派
8、人参加上述计量, 则由委托方所作的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的正确计量。如果施工方 对委托方计量核实结果不予同意,应在 7 天之内向委托方提出申辩,委托方收到此申辩后, 应会同施工方复 查对记录和图纸的计量审核,或予确认,或予修改。如果施工方不参加此复 查 ,则应认为甲方复查核实结果是正确的。3、 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凡超过图纸所示(包括变更设计图)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强度、长度、面积、体积均不予计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4、 对 于隐蔽工程、合同外工程的计量,委托方和监理工程师要事先通知业主,业主届 时委派计量( 价)人员协助计量并且最终取得业主的同意。5、对于施工方已完工程量的任何工程计量
9、,必 须做到签字齐全、 记录完整、依据合理、计算准确。委托方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 委派人员进行复核。对于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直至勒令退出本工程,同 时委托方有权对施工方处以 0.35 万元/次的罚款。六、工程量确认施工方应在每月 23 日向委托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1、委托方接到报告后 7 天内会请本工程相关主题单位有关人员依据现场施工情况按设计图纸计量。委托方在会请相关单位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 24 小时应通知施工方,施工方为计 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施工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 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2、施工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委托方提交
10、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不符合本工程相关单位要求且未做整改的工程量报告,委托方不予上报工程量,并视为当期施工方无支付要求。3、对施工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施工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不予计量。七、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工程预付款:本协议没有预付款。2、协议价款支付流程;1)施工方每月 23 日前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工程相关单位要求的基础数据资料并保证数据资料真实性,委托方负责向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提交资料并签认 2)本工程月进度款及协议价款相关资料签认完毕后由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发包方)支付给施工方。3、按月进度的 80%支付,
11、当月 进度款在当月 30 日后至次月 30 日前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委托方协 助施工方与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毕节碧海路项目部(发包方)完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 9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总额的 5(扣除施工方未施工的保修费用)。4、若因毕节中外建城市运营公司(总发包单位)原因无法按当月完成节点支付的,施工方应予以谅解,支付时间顺延(但不得超 过 30 天),施工方不得以此 为由影响工程施工。55、发包方不按分包协议约定支付价款时,施工方若在向发包方项目经理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14 天后未接到发包方项目经理答复的,施工方应进一步向工程甲方的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
12、通知,并附上已向发包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5、施工方应在每月收取工程款时, 应向发包方提交上月民工工资发放 表、机械租赁费支付表、试验费用,否则发包方可以拒 绝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九、工程变更1、施工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 补或省略的方式 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1)监理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做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做出并经委托方确认后通知施工方;(2)除上述(1)项以外的甲方做出的变更指令。2、施工方不应执行从中外建毕节城市运营公司或监理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委托方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施工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委托方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
13、印件。由委托方项目经理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3、发生工程变更后,施工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范围调整合同价款。4、施工中施工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或经批准后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发 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委托方的直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 顺延。5、因施工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无 权要求追加分包合同价款。十、组织管理1、进场参与施工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 须满足施工要求。2、经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如有变动、项 目部将按变动人数每人一万元处罚),并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
14、开现场必 须请假。3、施工方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 术员、安全员 、质量员、测量员、机械管理员。4、施工方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甲方、中外建 毕节城市运营公司和监理单位的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给予不少于 100 元的处罚,并更 换施工方6管理及施工人员。5、施工方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时, 应做到量材而用,对于浪费材料现象,委托方一经发现,将按原材料的 5 倍进行处罚。6、施工方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参加项目部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或不参加者给予每次 100 元处罚。7、项目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施工方不得拒收。如有疑问可回函解决。8、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施工方应签字确认,
15、若施工方拒绝签字,委托方有 权在通知上说明处罚的原因,登 记备案后在当月的工程款结算中直接予以扣除。9、除非总发包项目经理本人的书面认可,委托方 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签发、签认 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免费用的书面文件、 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签证、经济费用、 变更洽商、索赔费用等)均无法律及经济 效力。10、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11、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乱抛垃圾等。1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有现金性质赌博,酗酒行为。乙方应保证整个食堂、宿舍卫生、做到宿舍床 铺干净,生活用品 摆放整齐,委托方将不定期对施工方后勤进行抽检,实施奖罚制度,施工方不得出现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事件。十一、安
16、全生产1、施工方施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2、施工用电、防护设施,施工方不得私自拆改,如有变动,必须经项目部批准。3、施工方有下列安全违规行为的项目部将给与处罚:7(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2)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3)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 险蛮干。(4)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5)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 焊把线、钳绝缘损 坏、电源线破皮漏电。(6)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7)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8)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置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部责任人批准,
17、随意挪动和拆除。4、进场工人必须认真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细则。5、提供参与施工人员的健康证明,因自身疾病造成的后果和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各种事故,均由施工方承担。6、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其他施工队伍或施工方自己施工队伍的安全事故、致死、致残的,施工方除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外,受害人善后 处理费、住院费、治理费、亲属来访的接待费、补偿费、 调查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负责处理该事有关部门的罚款、招待费、 调查费等所有 费用及造成的影响均由施工方自负;若属总发包方造成的,施工方应负责处理与受害人及家属的各种接洽事宜,并与发包方及总发包方 协商解决。7、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委托方、施工方
18、双方应采用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必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88、进场 5 日内与委托方安全员签订安全协议。十二、消防、保卫管理1、治安保卫(1)施工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国家、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2)施工方人员必须符合当地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证件。(3)施工方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4)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5)贵重工具材料要有专库存放。(6)施工方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盗窃,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
19、度,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7)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施工方必须安排领导值班。2、消防保卫(1)油漆、化工材料配料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2),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场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量进入,并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3)施工方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责任人。(4)仓库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质分类存放。具有自然、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5)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 业、取暖,易燃 库房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 60W 以上的灯具。(6)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项目物资部门进行登记、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 续。9(
20、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十三、施工质量管理(一)施工过程和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贵州)标准、规范、图集的要求,主要有:1、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如果在验收时 未整改的, 对乙方工长和 质量员进行相应处罚,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施工方必须认真对待项目部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3、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样板先行的原则,任何分 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先做出样板,经项 目部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4、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施工方原因未达到,委托方将 对施工方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
21、并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损失。十四、委托方义务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 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负责控制线放样。2、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施工中所有图纸由乙方自己负责,费用已包含合同价款中)。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谈。3、组织施工检查、验收、 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的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10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和配合,施工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规定内容的
22、,委托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7、按照协议及发包方流程申报工程款,并全程跟踪发包方是否按约定支付工程款。8、帮助施工方催促协调甲供材料进场到位情况。十五、施工方义务:1、负责合同范围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项工作。2、施工方未按委托方选定的劳务队进场,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3、工方未按委托方要求的合同日期进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4、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贵州省属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对其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全面负责。5、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测量人员, 负责除控制线以外的所有放线工作。放 线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6、原材料进场后做好取样试验工作。7、每道工序完后先自检,并认真填写工序联检单,经本工程相关单位管理人员签字后再进行下道工序。8、施工方向委托方提供其管理机构名单及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办理施工人员各种必备证件。施工方应为 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委托方有权清理出场。9、施工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并向委托方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表。10、施工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凡打架斗殴、盗窃 财物或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