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 销 合 作 协 议甲 方 :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乙 方 :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甲 、 乙 双 方 经 友 好 协 商 ,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平 等 互 利 、 共 同 稳 定 长 远 发展 的 原 则 , 就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代 理 销 售 甲 方 _系列及相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 一 条 合 作 事 宜 一、 委托代理销售产品名称:_系列及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二、 在本协议书之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产品的销售与代理事宜。乙方确保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经营场所与电商平台符合法律和法规政策。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生产或
2、授权品牌代理的相关证明,保证所供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渠道。第 二 条 合 作 期 限 一、 合作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 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可另行订立协议或订立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 若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协议的,合同将自动顺延。第 三 条 产 品 质 量 一、 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检验合格。接受 专柜及相关鉴定部门验货。甲方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标识完备。二、 甲方承诺其产品与服务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家或其他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引起的买家索赔,甲
3、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第 四 条 产 品 价 格 一、 甲方产品实行在甲方授权经销范围内统一零售价,非特殊情况下一年内零售价不做调整。二、 乙方按甲方产品的不同情况分出不同类别产品,并与甲方协商制定不同 类别之采购价,乙方按甲方产品的标牌价与市场需求制定产品零售价与促销价。具体采购价以供货清单(附件一)为准,具体零售价与促销价以销售清单(附件二)为准。三、 乙方制定的零售价不得给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造成影响。第 五 条 产 品 销 售 与 交 付 一、 乙方负责产品销售及代理等事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或平台租金、保证金、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拍摄、模特、图文编辑、活动策划与
4、设计、仓库管理与场地、营业税等皆由乙方承担。二、 乙方以下采购订单(附件三)的方式向甲方采购订货,甲方承诺在收到采购订单后 2 个工作日内按采购订单的货品要求和送货地址发货。甲方可自行运输或将产品交付其他货物承运人以运交双方约定地址,每延期一天将按采购订单金额的 0.3%收取违约金。运输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三、 售出产品的 10 天内,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未提出退货申请,则视为销售或交易成功(特殊产品除外)。四、 甲方承诺售出产品 10 天内,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允许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特殊产品除外)。五、 售出产品后若发现收到产品实际数量或品种与采购订单不
5、一致或存在缺陷的,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对接人,并于收到产品后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核查并负责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更换或退货。更换或退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六、 售出产品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应负责按质量保证约定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费用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向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承担退换货或赔付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售后服务范围与期限按国家法定部门现行法律条款执行。七、 甲方承诺保证货品充裕及供货稳定,如有产品短缺,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做产品调整,若因产品缺货导致采购订单无法执行
6、导致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投诉或异议造成的损失、费用及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向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承担退换货或赔付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八、 乙方将不定期的进行品牌营销或各类市场推广的促销活动,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产品图片、商标、产品信息、特惠产品等支持。甲方承诺所供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九、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销售行为,在合适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宣传的广告品与赠品。十、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客服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培训,尤其是新产品的专业知识介绍,以便为顾客及买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十一、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无间断销售甲方产品。十二、 甲方与乙方约定的销售
7、模式为_(有库存代销/无库存代销)第 六 条 结 算 与 支 付 一、 甲方与乙方合同的结算周期为月结。二、 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月产品销售之销售清单,销售清单应包括产品型号、颜色、已销售数量。供甲方核对。甲方经核确认后盖章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增值税发票与已盖章之销售清单一起递给乙方。乙方确认收到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按双方确认的销售清单之销售金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项。如涉及帐扣费用项目,乙方按费用扣除后的结算净额款项支付给甲方如已结算产品发生退货时,该部分的货款及其他费用则应在下一个结算期内进行扣除,甲乙双方应在下一个结算期内进行对帐时确认该金额,甲方应于下
8、一次开具发票时扣除该等金额。三、 每月对帐日为 6-10 日,发票投递日为 11-15 日,结款日为 16-20 日。四、 付款信息:除另有其他书面约定,乙方应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款方下述银行帐号付款收款方名称:_税务登记号:_开户银行: _银行帐号: _五、 乙方在双方约定付款日当月必须支付应付货款予甲方,若乙方遇特殊原因未能如期支付应向甲方提出延期付款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和确定延期付款日。第 七 条 质 量 保 证 金 一、 乙方收取甲方_元质量保证金,待双方协议终止后_月时间内退还甲方。如遇以下情况甲方不配合及时处理,乙方有权使用该保证金进行先行赔付:1、经权威部门确定
9、有质量问题或司法裁判机构判定需赔偿;2、对买家不履行退换货承诺3、假冒伪劣产品被曝光致乙方声誉或经济受损第 八 条 产 品 盘 点 一、 双方约定_月_日和_月_日为产品盘点时间,在盘点前甲方提前_日与乙方确认。 二、 甲方盘点产品时,乙方应予配合。双方应对盘点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签署确认。盘点记录与乙方提供的销售记录不符的,以盘点记录为准。乙方应于盘点后将应付而未付的产品结算款项支付给甲方。第 九 条 授 权 签 字 条 款 一、 乙方授权乙方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交易过程中对双方的各种文件、单据、票据上签字,乙方授权人员的签字代表乙方与乙方加盖的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同
10、时提供乙方授权人员的名单、授权范围及签字字样并在授权签字单上加盖公章。 三、 授权签字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十 条 违 约 责 任 一、 乙方逾期支付结算款或其他应付款并未经甲方同意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款项之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九十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应付款、逾期利息及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金。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二、 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若违约金
11、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予继续赔偿。三、 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利息是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利息损失的赔偿约定;第二款的约定是一方导致合同解除应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两款互不冲突,可以合并使用。 第 十 一 条 协 议 变 更 与 终 止 一、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方为生效。二、 预期违约:甲方认为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停止发货、单方解除合同。如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三、 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未销售产品完好地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销
12、售,乙方应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产品结算款。第 十 二 条 争 议 的 解 决 一、 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和平协商解决或委托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 双方同意就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纠纷由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 十 三 条 其 它年 销 售 额 达 _万 ( 含 ) 以 上 返 利 _%, 年 销 售 额 达 _万 ( 含 )以 上 返 利 _%, 以 上 返 利 均 以 抵 扣 结 算 款 处 理 。第 十 四 条 补 充 条 款_第 十 五 条 协 议 期 限本 协 议 有 效 期 自 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 十 六 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工商登记号: 工 商 登 记 号 :法定代表(委托人): 法 定 代 表 ( 委 托 人 ) :公司签章: 公 司 签 章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签约时间: 签 约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