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园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1192-2016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1 总 则101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103 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 01 公园 public park向公众开
2、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较完善的设施,兼具生态、美化等作用的绿地。202 用地比例 proportion of park land公园内各类用地,包括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等,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203 绿化用地 planting area公园内用以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用地。204 建筑占地 building area公园内各种建筑基底所占面积。205 水体 water area公园内河、湖、池、塘、水库、湿地等天然水域和人工水景的统称。206 公园游憩绿地 recreation green space公园内可开展游憩活动的绿化用地。207 雨水控制利用 rainwat
3、er utilization facilities对雨水进行强化入渗、收集回用、降低径流污染、调蓄排放处理措施的总称。208 竖向控制 vertical planning对公园内建设场地地形、各种设施、植物等的控制性高程的统筹安排以及与公园外高程的相互协调。209 郁闭度 crown density群植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栽植地表面积之比。2010 自然安息角 natural angle of repose土壤自然堆积形成的一个稳定且坡度一致的土体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又叫自然倾斜角。角度的大小与土壤的土质、颗粒大小、含水量等有关系。#*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 11 公园的用地范围和类型
4、应以城乡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312 公园设计应正确处理公园建设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近期建设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313 公园设计应注重与周边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并应注重地域文化和地域景观特色的保护与发展。314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和规模,应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315 公园与水系相邻时,应根据相关区域防洪要求,综合考虑相邻区域水位变化对公园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应确保游人安全。316 公园的雨水控制利用目标,包括径流总量控制率、超标雨水径流调蓄容量、雨水利用比例等,应根据上位规划结合公园的功能定位、地形和土质条件而确定。317 公园应急
5、避险功能的确定和相应场地、设施的设置,应以城市综合防灾要求、公园的安全条件和资源保护价值要求为依据。32 公园的内容3 21 公园设计应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322 综合公园应设置游览、休闲、健身、儿童游戏、运动、科普等多种设施,面积不应小于 5hm。323 专类公园应有特定的主题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供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后勤保障设施;面积宜大于 20hm,其中专类动物园面积宜大于 5hm;2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科研实验区;
6、面积宜大于40hm,其中专类植物园面积宜大于 2hm;3 历史名园的内容应具有历史原真性,并体现传统造园艺术;4 其他专类公园,应根据其主题内容设置相应的游憩及科普设施。324 社区公园应设置满足儿童及老年人日常游憩需要的设施。325 游园应注重街景效果,应设置休憩设施。33 用地比例3 31 公园用地面积包括陆地面积和水体面积,其中陆地面积应分别计算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的面积及比例,公园用地面积及用地比例应按表 33 1 的规定进行统计。表 3 3 1 公园用地面积及用地比例表注:如有“其他用地”,应在“ 备注”一栏中注明内容。332 公园用地比例应以公园陆地面积为基数进行
7、计算,并应符合表 332 的规定。表 3 3 2 公园用地比例(%)注:“ ”表示不作规定;上表中管理建筑、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的用地比例是指其建筑占地面积的比例。333 公园内用地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河、湖、水池等应以常水位线范围计算水体面积,潜流湿地面积应计入水体面积;2 没有地被植物覆盖的游人活动场地应计入公园内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3 林荫停车场、林荫铺装场地的硬化部分应计入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4 建筑物屋顶上有绿化或铺装等内容时,面积不应重复计算,可按本规范表 33 1 的规定在备注中说明情况;#*5 展览温室应按游憩建筑计入面积,生产温室应按管理建筑计入面积;6 动物笼舍应按游
8、憩建筑计入面积,动物运动场宜计入绿化面积。334 历史名园应设与游人量相匹配的管理建筑和厕所。335 公园内总建筑面积(包括覆土建筑)不应超过建筑占地面积的 15 倍。336 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在公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在保证公园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陆地面积的 65%的前提下,可按本规范表 33 2 的规定值增加,但增值不宜超过公园陆地面积的 3%:1 公园平面长宽比值大于 3;2 公园面积一半以上的地形坡度超过 50%;3 水体岸线总长度大于公园周边长度,或水面面积占公园总面积的 70%以上。34 容量计算3 41 公园设计应确定游人容量,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规模、数量以及进行公园管理的依据。
9、342 公园游人容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C公园游人容量(人);A1公园陆地面积 (m);Am1人均占有公园陆地面积 (m/人);C1公园开展水上活动的水域游人容量(人)。343 人均占有公园陆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 34 3 规定的数值。表 3 4 3 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陆地面积指标(m/人)公园类型 人均占有陆地面积综合公园 30 60专类公园 20 30社区公园 20 30游园 30 60注:人均占有公园陆地面积指标的上下限取值应根据公园区位、周边地区人口密度等实际情况确定。344 公园有开展游憩活动的水域时,水域游人容量宜按 150m/人250m/人进行计算。35 设施的设置3 51 公园
10、设施项目的设置,应符合表 35 1 的规定。表 3 5 1 公园设施项目的设置注:“”表示应设;“” 表示可设;“ ”表示不需要设置。3 52 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建筑。3 53 游人使用的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面积大于或等于 10hm2 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 2%设置厕所厕位(包括小便斗位数),小于 10hm2 者按游人容量的 1 5%设置;男女厕位比例宜为 1:1 5;2 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250m,即间距 500m;3 各厕所内的厕位数应与公园内的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4 在儿童游戏场附近,应设置方便儿童使用的厕所;5 公园应设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厕位或无
11、障碍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相关规定。3 54 休息座椅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容纳量应按游人容量的 20%30% 设置;2 应考虑游人需求合理分布;3 休息座椅旁应设置轮椅停留位置,其数量不应小于休息座椅的 10%。3 55 垃圾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垃圾箱的设置应与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并应设计在人流集中场地的边缘、主要人行道路边缘及公用休息座椅附近;2 公园陆地面积小于 100hm2 时,垃圾箱设置间隔距离宜在 50m100m 之间;公园陆地面积大于 100hm2 时,垃圾箱设置间隔距离宜在 100m200m 之间;3 垃圾箱宜采用有明确标识
12、的分类垃圾箱。3 56 公园配建地面停车位指标可符合表 35 6 的规定。表 3 5 6 公园配建地面停车位指标注:不含地下停车位数;表中停车位为按小客车计算的标准停车位。3 57 公园内的用火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应依据建筑规模进行设置。3 58 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公园的内容和环境特点确定标识的类型和数量;2 在公园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公园平面示意图及信息板;3 在公园内道路主要出入口和多个道路交叉处,应设置道路导向标志;如公园内道路长距离无路口或交叉口,宜沿路设置位置标志和导向标志,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150m;4 在公园主要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和各类公共设
13、施周边,宜设置位置标志;5 景点附近可设科普或文化内容解说信息板;6 在公园内无障碍设施周边,应设置无障碍标识;7 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影响的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4 总体设计编辑#*41 现状处理4 11 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412 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413 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414 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并在
14、其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应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415 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416 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418 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 5m 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 5m 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 20 倍以内。2 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
15、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419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4110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42 总体布局 一般规定1 4 21 总体布局应对功能区和景区划分、地形布局、园路系统、植物布局、建筑物布局、设施布局及工程管线系统等作出综合设计。422 总体布局应结合现状条件和竖向控制,协调公园功能、设施及景观之间的关系。 功能区及景区划分4 23 功能区应根据公园性质、规模和功能需要划分,并确定各功能区的规模、布局。424 景区应根
16、据公园内资源特点和设计立意划分。 地形布局4 25 地形布局应在满足景观塑造、空间组织、雨水控制利用等各项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场地的起伏变化、水系的功能和形态,并宜园内平衡土方。426 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各类水体的形状和使用要求。使用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1 游船码头的位置和航道水深要求;2 水生植物种植区的种植范围和水深要求;3 水体的水量、水位和水流流向;4 水闸、进出水口、溢流口及泵房的位置。 园路系统与铺装场地布局4 27 园路系统布局应根据公园的规模、各分区内容、管理需要以及公园周围的市政道路条件,确定公园出入口位置与规模、园路的路线和分类分级、铺装场地的位
17、置和形式。428 公园出入口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内部布局的要求,确定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2 需要设置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停车场、自行车存车处时,应确定其规模要求;3 售票的公园游人出入口外应设集散场地,外集散场地的面积下限指标应以公园游人容量为依据,宜按 500m/万人计算。429 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位置应设于公园出入口附近,但不应占用出入口内外游人集散广场;2 地下停车场应在地上建筑及出入口广场用地范围下设置;3 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应大于 50m,距离交叉路
18、口应大于 80m;4 机动车停车场的停车位少于 50 个时,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 个300 个时,出入口不应少于 2 个;大于 300 个时,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20m;5 停车场在满足停车要求的条件下,应种植乔木或采取立体绿化的方式,遮阴面积不宜小于停车场面积的 30%。4210 园路的路网密度宜为 150m/hm380m/hm;动物园的路网密度宜为 160m/hm300m/hm。4211 园路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要园路应具有引导游览和方便游人集散的功能;2 通行养护管理机械或消防车的园路宽度应与机具、车辆相适应;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
19、水源和消防水池周边应设置消防车道;4 生产管理专用路宜与主要游览路分别设置。4212 游憩设施场地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同功能、不同人群使用的游憩设施场地应分别设置;2 游人大量集中的场地应与主园路顺畅连接,并便于集散;3 安静休息区与喧闹区之间应利用地形或植物进行隔离;4 儿童游戏场与游人密集区、主园路及城市干道之间,宜用植物或地形等构成隔离地带。 建筑布局4 213 建筑的风格、位置、高度和空间关系,以及与园路、铺装场地的联系,应根据功能、景观要求和市政设施条件确定。4214 地下建筑的范围宜限于出入广场或公园建筑物的轮廓范围内。4215 管理用房和厕所的位置,应隐蔽又方便使用。42
20、16 公园内建筑物与穿越公园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 42 16-1 规定的数值。表 4 2 16-1 建筑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线路电压(kV) 110 35 110(66) 220 330 500 750 1000垂直距离(m) 3.0 4.0 5.0 6.0 7.0 9.0 11.5 15.52 建筑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 42 16-2 规定的数值。表 4 2 16-2 建筑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线路电压(kV)
21、 3 310 35 110(66) 220 330 500 700 1000水平距离(m) 1.0 1.5 3.0 4.0 5.0 6.0 10.0 12.0 14.0 植物布局#*4 217 全园的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状况、园外的环境特征、园内的立地条件,结合景观构想、功能要求和当地居民游赏习惯等确定。4218 植物组群应丰富类型,增加植物多样性,并具备生态稳定性。4219 公园内连续植被面积大于 100hm 时,应对防火安全作出设计。 工程管线及设施布局4 220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线路宜沿主路布置,不应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4221 电气
22、、给水排水、通信工程的配套设施、垃圾中转站及绿色垃圾处理站等应设在隐蔽地带。43 竖向控制4 31 竖向控制应根据公园周围城市竖向规划标高和排水规划,提出公园内地形的控制高程和主要景物的高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满足景观和空间塑造的要求;2 应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3 应考虑地表水的汇集、调蓄利用与安全排放;4 应保证重要建筑物、动物笼舍、配电设施、游人集中场所等不被水淹,并便于安全管理。432 竖向控制应对下列内容作出规定:1 山顶或坡顶、坡底标高;2 主要挡土墙标高;3 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标高;4 水底、驳岸顶部标高;5 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标高,桥面标高;6 公园各出
23、入口内、外地面标高;7 主要建筑的屋顶、室内和室外地坪标高;8 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9 重要景观点的地面标高。433 公园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 43 3 规定的数值。表 4 3 3 公园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线路电压(kV) 1 110 35 110 220 330 500 750 1000最小垂直距离(m) 6.0 6.5 7.5 7.5 8.5 14.0 19.5 27.05 地形设计51 高程和坡度设计5 11 地形高程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为依据。512 绿化用地宜做微地形起伏,应有利于雨水收
24、集,以增加雨水的滞蓄和渗透。513 公园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措施。514 构筑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排放,各类地表排水坡度宜符合表 514 的规定。#*表 5 1 4 各类地表排水坡度(%)地表类型 最小坡度草地 1.0运动草地 0.5栽植地表 0.5铺装场地 0.35 15 游憩绿地适宜坡度宜为 50%200%。52 土方工程5 21 土方工程设计应进行土方量计算。522 人工堆土改造地形应保证山体稳定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对种植土层下的填充土提出土粒径和压实系数要求。填充土应分层夯填或碾压密实,
25、压实系数为0 900 93。地形上设计有建筑物时,局部填充土指标应符合建筑基础要求。2 视堆土高度进行地基滑动稳定、承载力和变形验算。3 应验算堆土对周边已有的建(构 )筑物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地基加固等有效措施,确保不产生安全隐患。523 土方工程设计应采取利用原表层栽植土的措施,同时提出区域内原土的保护、保育以及恢复改良的措施。524 地形填充土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53 水体外缘5 31 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溢水口及闸门的标高,应保证适宜的水位,并满足调蓄雨水和泄洪、清淤的需要。532 水体驳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以及驳岸的坡度,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亲水
26、心理等因素,并应避免岸体冲刷。533 非淤泥底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防护设施的人工驳岸,近岸 20m 范围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 07m;2 无防护设施的园桥、汀步及临水平台附近 20m 范围以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 05m;3 无防护设施的驳岸顶与常水位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 05m。534 淤泥底水体近岸应有防护措施。535 以雨水作为补给水的水体,在滨水区应设置水质净化及消能设施,防止径流冲刷和污染。6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61 园 路6 11 园路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的路网及等级,进行园路宽度、平面和纵断面的线形以及结构设计。612 园路宜分为主路、次路、支路、小路
27、四级。公园面积小于 10hm 时,可只设三级园路。613 园路宽度应根据通行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表 61 3 的规定。#*表 613 园路宽度(m)6 14 园路平面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园路应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他设施结合,满足交通和游览需要并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2 园路应创造有序展示园林景观空间的路线或欣赏前方景物的透视线;3 园路的转折、衔接应通顺;4 通行机动车的主路,其最小平曲线半径应大于 12m。615 园路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路不应设台阶;2 主路、次路纵坡宜小于 8%,同一纵坡坡长不宜大于 200m;山地区域的主路、次路纵坡应小于 12%,超
28、过 12%应作防滑处理;积雪或冰冻地区道路纵坡不应大于 6%;3 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 18%;纵坡超过 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 18%,宜设计为梯道;4 与广场相连接的纵坡较大的道路,连接处应设置纵坡小于或等于 2 0%的缓坡段;5 自行车专用道的坡度宜小于 2 5%;当大于或等于 25%时,纵坡最大坡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的有关规定。616 园路横坡以 10%2 0%为宜,最大不应超过 40% 。降雨量大的地区,宜采用 15% 20%。积雪或冰冻地区园路、透水路面横坡以 10%15%为宜。纵、横坡坡度不应同时为零。617 梯道设计应符合下列
29、规定:1 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 2 级;2 纵坡大于 50%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并设置护栏设施;3 梯道的净宽不宜小于 15m;4 梯道每升高 12m15m,宜设置休息平台,平台进深应大于 12m,条件为特陡山地时,宜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台阶数,但不宜超过 18 级;5 梯道连续升高超过 50m 时,宜设置转折平台,且转折平台的进深不宜小于梯道宽度。618 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619 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应设通行复线;条件不具备时,应加宽会车段路面。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栏设施。6110 园路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和使用功能相协调,不
30、应采用抛光面材,并宜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6111 园路的路基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提出填料选择、压实系数、强度要求、边坡要求等,还应考虑路基排水、路基防护等内容。遇软弱及特殊路基,应作特殊处理。6112 公园主要园路及出入口应便于轮椅通过,其宽度、坡度及面层材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的有关规定。6113 公园游人出入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个出入口的宽度不应小于 1 8m;2 举行大规模活动的公园应另设紧急疏散通道。#*62 铺装场地6 21 铺装场地面积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进行确定。622 铺装场地宜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功能要求作出不
31、同的设计。623 游憩场地宜有遮阴措施,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范围的 50%。624 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625 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装材料应保证其透水性、抗变形及承压能力。626 儿童活动场地宜选择柔性、耐磨的地面材料,不应采用锐利的路缘石。627 铺装场地的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51 4 条的规定。628 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63 园 桥6 31 园桥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通行、通航所需尺度,并提出造景、观景等项具体要求。632 园桥桥下净空应考虑桥下通车、通船及排洪需求。633 管线
32、通过园桥时应考虑管道的隐蔽、安全和维修等问题。634 通行车辆的园桥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 11 的有关规定。635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桥面均布荷载应按 45kN/m 取值;2 计算单块人行桥板时应按 50kN/m 的均布荷载或 15kN 的竖向集中力分别验算并取其不利者。636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设施。7 种植设计71 植物配置 一般规定7 11 植物配置应以总体设计确定的植物组群类型及效果要求为依据。712 植物配置应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并应避免生态习性相克植物搭配。713 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景观和空间的塑造,
3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植物组群的营造宜采用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搭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以发挥良好的生态效益,形成优美的景观效果;2 孤植树、树丛或树群至少应有一处欣赏点,视距宜为观赏面宽度的 15 倍或高度的 2 倍;3 树林的林缘线观赏视距宜为林高的 2 倍以上;4 树林林缘与草地的交接地段,宜配植孤植树、树丛等;5 草坪的面积及轮廓形状,应考虑观赏角度和视距要求。714 植物配置应考虑管理及使用功能的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合理预留养护通道;2 公园游憩绿地宜设计为疏林或疏林草地。715 植物配置应确定合理的种植密度,为植物生长预留空间。种植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树林郁闭度应符合表 715 的规定;2 观赏树丛、树群近期郁闭度应大于 050 。表 7 1 5 树林郁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