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公 司 企 业 文 化 手 册目 录总 经 理 致 辞第 一 章 公 司 概 况第 二 章 公 司 文 化第 三 章 员 工 权 利 义 务第 四 章 员 工 思 想 行 为 规 范第 五 章 员 工 培 训第 六 章 员 工 沟 通 渠 道第 七 章 员 工 奖 惩第 八 章 附 则附 录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总 经 理 致 辞亲 爱 的 员 工 , 您 好 !欢 迎 您 加 盟 我 们 的 团 队 , 您 的 到 来 使 广 西 桂 圈 电 子 商 务有 限 公 司 又 增 添 了 一 份 新 的 活 力 。公 司
2、以 精 诚 服 务 、 创 造 美 好 为 核 心 价 值 观 , 以 造 福 员 工 、回 报 社 会 为 宗 旨 , 争 创 同 行 一 流 、 集 团 品 牌 是 我 们 为 之 奋 斗 的目 标 和 共 同 的 使 命 。 我 们 期 待 着 与 您 一 起 , 以 智 慧 和 汗 水 , 描绘 公 司 的 美 好 前 景 , 以 我 们 全 体 员 工 的 不 懈 努 力 , 实 现 我 们 的崇 高 理 想 。公 司 致 力 于 培 养 并 聚 集 了 各 层 次 的 管 理 人 才 , 这 些 人 才 是公 司 最 宝 贵 的 财 富 。 希 望 您 能 把 握 一 切 机 会
3、, 虚 心 向 老 员 工 请教 学 习 , 他 们 的 指 点 会 有 助 您 在 工 作 中 尽 快 进 入 角 色 , 会 使 您受 益 匪 浅 , 更 重 要 的 是 , 这 种 善 于 学 习 的 心 态 本 身 就 是 获 得 成功 的 要 素 。公 司 对 全 体 员 工 鼓 励 , 并 努 力 营 造 公 平 竞 争 的 环 境 。“先 耕 耘 , 后 收 获 ”是 公 司 提 倡 的 价 值 取 向 与 理 念 。 如 果 您 能从 最 基 础 的 工 作 做 起 , 脚 踏 实 地 , 一 步 一 个 脚 印 往 前 走 , 您 在本 公 司 将 有 许 多 成 功 的 机
4、 会 , 您 的 人 生 价 值 也 将 得 到 体 现 。这 本 文 化 手 册 介 绍 了 公 司 的 文 化 , 同 时 也 是 您 了 解 公司 , 指 导 工 作 的 行 为 指 南 , 认 真 阅 读 会 对 您 有 所 帮 助 。 希 望 您尽 快 融 入 公 司 的 文 化 之 中 , 爱 岗 敬 业 , 恪 尽 职 守 , 努 力 学 习 ,创 新 奉 献 , 与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和 衷 共 济 , 团 结 协 作 , 携 手 共 创 美好 的 未 来 !祝 您 在 公 司 这 个 大 家 庭 中 学 习 进 步 、 工 作 顺 利 、 事 业 成 功 、生 活 愉
5、快 ! 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第 一 章 公 司 概 况一 、 公 司 简 介广 西 桂 圈 电 子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筹 备 于 2013 年 , 成 立 于2015 年 。 是 一 家 主 要 从 事 电 子 商 务 贸 易 的 互 联 网 企 业 。 公 司现 设 有 财 务 部 、 行 政 部 、 市 场 部 、 售 后 服 务 部 、 软 件 研 发 部 、安 居 监 控 部 等 部 门 。公 司 实 行 O2O 商 业 模 式 , 即 线 上 线 下 商 业 模 式 , 针 对 小区 内 居 民 以 “本 地 化 高 效 可 靠 服 务 ”为 经 营
6、 理 念 。 自 主 研 发了 社 区 生 活 服 务 类 “桂 圈 APP”, 并 在 各 个 小 区 建 立 “社 区 生活 服 务 站 ”快 速 聚 拢 本 地 商 家 线 上 线 下 的 融 合 , 为 小 区 居 民 提供 多 样 化 , 便 捷 化 和 本 地 化 的 生 活 服 务 。二 、 公 司 的 管 理 体 制 和 组 织 制 度公 司 实 行 制 度 化 管 理 模 式 。 依 照 公 司 行 政 规 章 制 度 由 行 政 部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绩 效 考 核 与 日 常 管 理 和 监 督 。公 司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建 设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7、、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和精 神 文 明 建 设 ,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问 题 决 策 , 在 企 业 中 发 挥 核 心 作用 。公 司 的 管 理 分 为 三 个 层 级 , 公 司 领 导 为 决 策 层 ; 行 政 部门 和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管 理 层 , 一 般 员 工 为 执 行 层 。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第 二 章 公 司 文 化一 、 基 本 价 值 理 念公 司 愿 景 广 西 O2O 社 区 服 务 领 导 品 牌 。公 司 宗 旨 广 西 区 最 专 业 的 社 区 生 活 服 务 平 台 。公 司 目 标 五 年 内 成
8、 为 上 市 公 司 。企 业 理 念 共 创 、 平 等 、 正 面 、 互 利 、 共 赢企 业 精 神 挑 战 自 我 , 合 作 进 取 。企 业 道 德 公 信 、 诚 信 、 守 信 。企 业 使 命 广 西 人 自 己 的 社 区 生 活 服 务 好 帮 手 。管 理 方 针 以 人 为 本 、 预 防 为 主 、 追 求 卓 越 。二 、 单 项 价 值 理 念用 人 观 知 人 善 用 , 育 人 耕 心 。分 配 观 绩 效 为 先 , 按 岗 取 酬 。执 行 观 言 出 必 践 , 行 有 建 树 。学 习 观 不 断 学 习 , 快 乐 学 习 。时 间 观 时 间
9、就 是 资 源 , 时 间 就 是 效 率 。三 、 公 司 标 识竖 版 :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横 版 :四 、 主 要 庆 典 礼 仪 。(一 )公 司 年 终 庆 典 仪 式 。公 司 每 年 年 终 举 行 隆 重 而 热 烈 的 庆 典 仪 式 。 突 出 宣 传 企 业精 神 、 公 司 理 念 和 公 司 的 发 展 成 果 , 感 谢 社 会 各 界 给 予 公 司 的支 持 与 帮 助 。(二 )线 下 体 验 店 竣 工 、 开 业 仪 式 。(三 )节 日 联 欢 会 。公 司 在 一 些 重 大 节 日 (如 元 旦 、 春 节 、 中 秋
10、)组 织 举 行 餐会 , 活 跃 节 日 气 氛 , 增 进 领 导 与 员 工 , 员 工 与 员 工 之 间 的 交 流与 团 结 。(六 )先 进 表 彰 会 。公 司 每 年 组 织 召 开 先 进 表 彰 大 会 。 对 一 年 来 为 公 司 作 出 突出 贡 献 的 优 秀 员 工 、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第 三 章 员 工 的 权 利 与 义 务一 、 员 工( 一 ) 与 公 司 签 订 正 式 劳 动 合 同 的 人 员 均 为 公 司 员 工 。( 二 ) 公 司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招 聘 和 录 用 员 工 。( 三 ) 新 员 工 进 入 公 司 ,
11、 须 在 指 定 日 期 内 到 人 力 资 源 部 报到 , 并 提 供 相 应 个 人 资 料 。( 四 ) 新 员 工 报 到 后 将 进 入 试 用 期 , 试 用 期 一 般 不 超 过 三个 月 , 如 是 大 专 以 上 毕 业 生 还 将 实 行 一 年 实 习 期 ( 包 括 试 用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期 ) 。 试 用 和 实 习 期 间 , 将 对 员 工 的 工 作 适 应 程 度 和 表 现 进 行考 核 。( 五 ) 试 用 或 实 习 期 满 , 员 工 工 作 适 应 程 度 及 表 现 符 合 公司 要 求 , 按 照 转 正 申
12、请 程 序 , 予 以 转 正 。二 、 员 工 的 权 利(一 )公 司 员 工 享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民 的 一 切 权 利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规 定 的 各 种 权 利 。(二 )公 司 员 工 具 有 按 劳 动 时 间 取 得 工 资 报 酬 的 权 利 , 其 薪酬 标 准 不 低 于 公 司 集 体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标 准 。(三 )公 司 员 工 按 国 家 规 定 享 受 保 险 福 利 待 遇 。(四 )公 司 员 工 享 受 公 司 休 假 制 度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休 息 与 休 假的 权 利 。(五 )公 司
13、员 工 有 培 训 学 习 和 再 继 续 教 育 的 权 利 。(六 )公 司 员 工 依 法 享 有 劳 动 保 护 待 遇 和 使 用 劳 动 保 护 用 品的 权 利 。三 、 员 工 的 义 务(一 )忠 实 履 行 公 民 义 务 , 遵 纪 守 法 、 遵 守 本 公 司 的 各 项 规章 制 度 与 管 理 细 则 。(二 )必 须 遵 循 公 司 利 益 高 于 个 人 利 益 的 原 则 , 关 心 公 司 发展 , 保 守 公 司 秘 密 , 自 觉 维 护 公 司 的 利 益 与 形 象 。(三 )认 可 公 司 文 化 , 实 现 公 司 目 标 , 自 觉 实 践
14、公 司 的 价 值理 念 , 创 造 和 谐 的 工 作 生 活 环 境 , 建 立 高 效 团 结 的 组 织 团 队 。(四 )爱 岗 敬 业 , 自 觉 履 行 职 责 , 主 动 、 负 责 、 创 造 性 地 做好 本 职 工 作 , 服 从 领 导 , 积 极 完 成 工 作 任 务 。(五 )钻 研 业 务 , 刻 苦 学 习 , 积 极 参 加 各 种 培 训 与 考 核 , 努力 提 高 自 身 的 操 作 技 能 和 管 理 水 平 。第 四 章 员 工 思 想 行 为 规 范一 、 思 想 品 德 规 范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1、 爱 祖 国 、
15、 爱 人 民 、 爱 桂 圈 。2、 树 立 正 确 的 世 界 观 、 人 生 观 、 价 值 观 。 自 觉 信 守 职 业 道德 、 社 会 公 德 和 家 庭 美 德 。3、 解 放 思 想 , 实 事 求 是 , 与 事 俱 进 , 开 拓 创 新 , 始 终 保 持积 极 乐 观 、 奋 发 向 上 的 精 神 状 态 。4、 具 有 市 场 意 识 , 竞 争 意 识 , 成 本 意 识 , 效 率 意 识 和 效 益意 识 。5、 吃 苦 耐 劳 , 坚 韧 不 移 , 永 不 言 败 , 勇 往 直 前 , 有 克 服 一切 困 难 的 勇 气 和 决 心 。6、 铸 就 健
16、 康 的 心 理 素 质 , 能 正 确 对 待 荣 誉 与 成 绩 、 挫 折 与失 败 。7、 襟 怀 坦 白 , 光 明 磊 落 , 严 以 律 已 , 宽 以 待 人 , 不 拉 帮 结派 , 不 搬 弄 是 非 , 不 争 功 诿 过 。8、 正 确 处 理 国 家 、 集 体 、 个 人 三 者 之 间 关 系 , 大 局 为 重 ,服 从 组 织 按 排 与 调 配 。9、 有 紧 迫 感 和 危 机 感 , 有 主 人 翁 意 识 。10、 富 有 同 情 心 和 爱 心 , 见 义 勇 为 , 乐 于 助 人 。二 、 工 作 行 为 规 范1、 工 作 时 间 , 必 须
17、穿 着 工 作 服 、 佩 戴 工 作 证 。2、 正 确 使 用 公 司 的 办 公 物 品 和 设 备 。3、 及 时 清 理 办 公 桌 上 的 文 件 、 材 料 等 物 品 。4、 借 用 的 东 西 , 使 用 后 及 时 送 还 。5、 办 公 桌 上 不 摆 放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物 品 。6、 在 公 司 以 职 务 称 呼 领 导 , 同 事 间 以 双 方 的 习 惯 方 式 相 互称 呼 ; 外 单 位 来 人 , 有 明 确 职 务 的 , 按 职 务 称 呼 , 没 有 明 确 职务 的 称 先 生 或 小 姐 (女 士 )。7、 上 班 期 间 , 不 做
18、与 工 作 无 关 的 私 人 事 宜 , 工 作 时 间应 尽 量 避 免 私 人 电 话 , 不 玩 电 脑 游 戏 , 不 浏 览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网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络 。8、 对 上 级 交 办 的 事 要 迅 速 处 理 , 并 及 时 汇 报 , 遇 突 发 事 件或 遇 到 较 大 困 难 时 尽 快 向 上 级 汇 报 , 并 及 时 妥 善 处 理 。9、 对 基 层 的 请 示 或 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 应 及 时 处 理 , 对 一 时未 能 解 决 的 事 情 , 须 及 时 向 基 层 说 明 情 况 , 并 积 极
19、创 造 条 件 予以 解 决 。10、 提 倡 每 天 提 前 五 分 钟 到 达 岗 位 , 做 好 上 班 前 的 准 备 工作 ; 下 班 离 开 办 公 室 时 , 清 理 收 拾 好 文 件 、 资 料 、 办 公 用 品 ,关 掉 电 脑 、 空 调 、 饮 水 器 、 日 光 灯 等 电 器 设 备 , 检 查 门 窗 安 全情 况 。11、 上 班 时 , 礼 貌 接 听 和 接 待 来 宾 。 具 体 要 求 :(1)电 话 铃 响 三 声 之 内 接 听 , 接 听 后 先 说 : “您 好 ”或“请 讲 ”。 声 音 要 亲 切 、 平 和 。 结 束 时 要 礼 貌 道
20、 别 , 待 对 方 挂电 话 后 , 再 放 下 话 筒 。(2)接 听 电 话 时 , 若 对 方 要 找 的 人 不 在 , 需 礼 貌 地 说 明 情 况 。通 话 尽 量 简 明 扼 要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3)对 不 指 名 的 电 话 , 自 己 判 断 不 能 处 理 时 , 可 以 坦 率 地 告诉 对 方 , 并 马 上 将 电 话 交 给 能 处 理 的 人 。(4)有 客 人 来 访 , 应 立 即 起 身 接 待 , 并 让 座 倒 茶 , 礼 貌 地 询问 客 人 来 意 。12、 工 作 期 间 , 应 遵 守 “手 机 礼 貌 ”, 接 听 不 影
21、响 别 人 ;参 加 会 议 时 , 要 遵 守 会 场 纪 律 , 主 动 把 手 机 调 到 振 动 状 态 。 不随 便 出 入 会 场 或 接 听 电 话 。三 、 礼 仪 行 为 规 范(一 )工 作 时 精 神 饱 满 , 保 持 乐 观 开 朗 、 积 极 向 上 的 情 绪 。(二 )工 作 时 要 求 仪 表 端 庄 、 整 洁 , 穿 着 得 体 (要 求 统 一 穿工 作 服 )。(三 )工 作 时 , 保 持 办 公 场 所 安 静 有 序 , 不 嬉 闹 喧 华 。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四 )注 重 身 体 语 言 , 站 有 站 相 ,
22、坐 有 坐 姿 , 举 止 得 体 , 落落 大 方 。(五 )在 业 主 、 监 理 和 客 人 面 前 , 要 热 情 大 方 , 不 卑 不 亢 ,礼 貌 应 答 , 并 习 惯 使 用 “您 ”、 “您 好 ”、 “谢 谢 ”、 “再见 ”等 礼 貌 用 语 。四 、 环 境 意 识 行 为 规 范(一 )公 司 每 位 员 工 都 要 自 觉 增 强 “环 保 ”意 识 , 维 护 和保 持 环 境 的 清 洁 、 卫 生 、 整 齐 。(二 )公 司 员 工 要 自 觉 保 持 办 公 室 、 工 作 区 域 的 环 境 、 设 备的 整 洁 , 维 护 公 共 卫 生 。 以 部
23、 门 为 单 位 , 定 期 进 行 卫 生 大 扫 除 。(三 )公 司 倡 导 在 会 议 室 、 会 客 室 、 餐 厅 等 公 共 场 所 不 吸 烟 ,保 持 清 洁 、 健 康 的 工 作 环 境 。(四 )节 约 能 源 , 爱 护 公 共 财 物 , 不 随 意 浪 费 公 司 财 物 , 保养 保 管 好 各 类 设 备 和 物 品 。第 五 章 员 工 培 训一 、 培 训 内 容(一 )上 岗 培 训 : 凡 新 进 公 司 的 员 工 均 应 参 加 上 岗 前 的 教 育培 训 , 学 习 员 工 手 册 、 公 司 的 基 本 政 策 与 重 要 管 理 制 度 ,
24、了 解 公 司 的 发 展 历 史 、 文 化 理 念 、 经 营 范 围 、 管 理 规 范 及 行 业特 点 等 , 使 员 工 尽 快 熟 悉 、 掌 握 公 司 的 行 为 规 范 和 共 同 语 言 。(二 )知 识 培 训 : 指 员 工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必 须 具 备 的 本 专 业(岗 位 )和 相 关 专 业 (岗 位 )新 知 识 的 培 训 学 习 , 使 员 工 最 大 限 度地 掌 握 应 有 的 专 业 知 识 , 有 效 地 开 发 员 工 的 潜 在 能 力 。(三 )技 能 培 训 : 指 员 工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所 必 须 具 备 的 岗 位
25、 职责 、 工 艺 规 范 , 操 作 技 能 与 规 程 的 培 训 。(四 )管 理 培 训 : 主 要 指 公 司 中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施 企 业 经 营管 理 所 必 须 的 企 业 经 营 战 略 、 领 导 艺 术 、 管 理 方 法 、 法 律 法 规地址:桂林市上海路 14号(福建商会大楼 2楼)等 相 关 知 识 的 培 训 。(五 )素 养 培 训 : 主 要 指 员 工 具 有 自 我 实 现 与 发 展 需 要 的 世界 观 、 人 生 观 、 价 值 观 和 社 会 公 德 、 家 庭 美 德 、 职 业 道 德 等 社会 文 化 与 思 想 道 德 修
26、养 的 培 训 。二 、 培 训 方 式 ( 一 ) 课 堂 培 训 : 是 以 集 中 学 习 为 主 的 方 式 , 主 要 包 括 授课 、 主 题 报 告 、 讨 论 、 演 示 等 形 式 , 这 是 公 司 员 工 教 育 培 训 的主 要 方 式 之 一 。( 二 ) 岗 位 培 训 : 是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 对 员 工 进 行 岗 位 技 能训 练 的 主 要 方 式 。( 三 ) 脱 产 培 训 : 由 公 司 选 派 员 工 进 行 脱 产 学 习 的 一 种 培训 方 式 。 包 括 去 高 等 院 校 进 修 、 学 习 深 造 及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
27、 机构 组 织 举 行 的 各 种 培 训 。( 四 ) 参 观 考 察 : 是 公 司 有 选 择 地 组 织 管 理 和 技 术 人 员 到国 内 外 参 观 考 察 , 学 习 先 进 的 技 术 与 管 理 经 验 。( 五 ) 自 我 培 训 : 是 员 工 利 用 各 种 载 体 获 取 学 习 资 源 、 提高 修 养 、 开 发 自 身 能 力 的 一 种 有 效 方 式 。三 、 培 训 管 理( 一 ) 培 训 工 作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统 一 管 理 , 各 有 关 部 门协 调 配 合 。( 二 )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需
28、要 和 年 度 工 作 按 排制 定 培 训 计 划 , 报 公 司 审 核 批 准 后 , 下 发 公 司 各 部 门 和 单 位 。( 三 )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培 训 效 果 的 考 核 与 评 估 , 管 理外 派 培 训 学 员 , 建 立 培 训 档 案 , 鉴 定 学 习 效 果 。( 四 ) 员 工 有 义 务 参 加 公 司 安 排 的 各 种 培 训 学 习 , 经 组织 批 准 的 外 出 短 期 培 训 , 视 为 正 常 上 班 , 享 受 正 常 的 工 资 福 利待 遇 。( 五 ) 员 工 若 申 请 半 脱 产 、 全 脱 产 学 习 , 期 间 的 工 资 奖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