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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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1、 有限责任公司;2、 合伙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4、非公司企业法人。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1、 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2.、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3、 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4、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5、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6、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 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5、企

2、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6、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答:1、 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 30

3、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答:企业可在 45 个公告日(自然日) 30 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 75 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若企业在公告期 45 日 30 个自然日的申请期后,发现有属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主动放弃简易注销申请,要求申请一般注销流程,应如何处理?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可以替代报纸公告?答:企业可以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申请,但是简易注销公告不可替代报纸公告。企业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答:不可

4、以,企业仅有一次简易注销申请机会。企业申请简易注销被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后是否可以申请一般注销登记申请?答:企业可以申请一般注销登记。若企业是因债权债务清算未完结被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报纸公告日期与清算报告的完结日期应在简易注销申请被不予受理或被驳回申请之后。公告期 45 日内有异议回复,是否甄别信息真实性?答:一般情况下不甄别信息真实性,有异议即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除非该异议与企业公示系统信息有明显冲突。例:异议内容为企业属于列入异常名录的,实际企业并未在异常名录中。有关利害关系人如何进行异议反馈?答: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简易注销公告”专

5、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 “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关闭。公告期满后,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的,在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前,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将该申请作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依据;在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后,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将该申请作为有关案件查办的检索。企业在公告后是否可以办理其他登记事项?答:企业提交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至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期间,除年报公示以外不得申请其他登记事项。企业已登报公示是否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答:可以。企业已完成清算组备案是否可以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答:可以,但

6、企业需在撤销清算组备案后方能申请简易注销登记。若营业执照遗失,是否可以用遗失公告替代?答:不可以,缺失营业执照不符合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对简易注销形式要件的要求,登记机关可对此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窗口人员发现企业在简易注销专栏上传的承诺书与企业在窗口提交的承诺书不一致,应如何处理?答:若企业上传的承诺书为白纸或未签署的,登记机关应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答: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

7、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如何进行简易注销工商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 号,主要宗旨是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

8、知(国发201630 号),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早在 2015 年也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税总函2015482 号) ,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本人就近期亲身经历描述一下简易注销的流程:一、 工商注销:根据文件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我所办理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所以选

9、择简易注销,为了更加明确,本人去了当地主管工商部门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为方便企业,将具体流程贴在了大厅公示板上。与文件要求一致,并没有什么特珠要求。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 日。2,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4,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

10、注销登记申请。5,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6,带原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给工商局缴销。依此顺序,从 5 月 2 日在网上公示至 6 月 28 日注销核准不到两月办结工商注销登记。二、 国税注销:所需材料有: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管税务科所、相关业务科室签字)3 份;2.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注销决议 3 份;3. 发票领用薄;(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4.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5. 取消防伪税控资格申请审批表 3 份(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6. 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回清理报告单 3 份;(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

11、容)7. 当期申报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国税从 6 月 5 日提交材料到 7 月 3 日下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不到一个月完结。三、 地税注销:所需材料有: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发票领购薄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我司因未经营无此项内容)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5.清算日前财务报表;6.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其他所有纳税申报表。7.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司于 7 月 6 日递交材料,7 月 28 日办结,期间要求本人到税局检查

12、科接受质询,提供了企业注销原因说明及无房产土地证明资料。四、总结:综上,工商注销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现行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 “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但还是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的格式。按现行税收征管法(1)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仍然是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实行简易注销的企业切不可把工商注销当成企业注销的全部,以为工商注销不用再去办国地税注销,另工商简易注销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为企业节省了一部分费用和时间,所以能在二月之内办结。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引用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 15 条.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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