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及所需要准备材料变更流程:1、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2、按要求准备材料。3、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4、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5、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当天可取) 。6、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当天可取) 。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个一份) ;2、股权转让协议;3、董事会决议;4、新章程;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公章;7、变更登记申请书;8、指定委托书;9、100 元工本费。范本: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2、%会议以 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会议决议内容:1、 同意将原股东 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2、 同意将原股东 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3、 同意免去 的董事职务;4、 同意免去 的监事职务;(原)股东亲笔签字: 年 月 日(公章)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代表的股额: %会议以 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会议决议内容:1、同意新的股权设置为:股东 的出资 万元;股东 的出资 万元;2、同意选举 为公司的董事职务;3、同意选举 为公司监事职务;4、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股东亲笔
3、签字:年 月 日(公章)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会议以 方式通知到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会议决议内容:1、同意免去 的董事长职务,并选举 为董事长;2、同意解聘 的经理职务,并聘用 为经理;3、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4、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部门办理批准及变更登记手续。特此决议。全体董事签名:年 月 日(公章)有限公司股 权 转 让 协 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公司法、 合同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作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投资
4、 万元持有该公司 %股权,现将其在公司中占有的 % 股权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以上股权,并据此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股权转让后,甲方放弃其转让的股权所代表的股东权利,相应的股东义务也随之免除;乙方则在其受让的股权范围内享有并承担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本协议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连同股东会决议一并提交工商登记机关。转 让 方 受 让 方(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 东盖章) :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 东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 权 转 让 协 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公司法、 合同法等法律
5、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持有的 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甲方作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投资 万元持有该公司 %股权,现将其在公司中占有的 % 股权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以上股权,并据此成为该公司的合法股东;2、股权转让后,甲方放弃其 转让的股权所代表的股 东权利,相应的股东义务也随之免除;乙方则在其受让的股权范围内享有并承担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3、本协议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连同 股东会决议一并提交工商登记机关。转 让 方 受 让 方(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 东盖章) :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 东盖章)
6、: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章 程 (参考格式)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 、认缴及实缴的
7、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认缴情况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
8、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
9、持。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
10、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由 产生。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 产生。 (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11、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