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社保代缴协议甲方:乙方:广州招才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员工社会保险费用代缴的服务,签订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 、 协 议 期 限本 协 议 有 效 期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二 、 代 缴 社 保 的 区 域代 缴 省 市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用 。三 、 代 缴 社 保 的 项 目1、 代 缴 五 险 :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工 伤 保 险2、 代 缴 一 金 : 住 房 公 积 金四、甲方责任1、甲方
2、员工在服务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和协议内容,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及支付代缴服务费,甲方若不履行义务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2、甲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与乙方确认社会保险增减员资料。3、甲方保证已与代办社保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代办社保人员承担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全部责任。4、甲方应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告知代理事项或与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送乙方备案。5、甲方需提供代办社保人员的工资签收表(含报个税)给乙方备存!五、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政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代缴社会保险等代理服务项目,如未及时办理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2、乙方每月向甲方出具应办理的的项目
3、及代理服务费明细清单,甲方款项到账后,乙方确认后给予办理代缴社保的服务。3、甲方员工发生意外伤亡或疾病时,乙方及时协助甲方办理社会保险范围内理赔保障事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与代理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不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任何责任。5、 向 甲 方 提 供 代 缴 各 项 费 用 查 询 途 径 及 有 关 参 保 地 社 会 保 险 、 住 房 公 积金 政 策 法 规 变 化 等 情 况 。六 、 代 理 服 务 费服 务 费 : 元 /人 /月 ( 不 含 税 )七 、 社 会 保 险 费以社保局最新公布数据为准!(相关数据由我司社保专员实时提供)八 、 缴 纳 方
4、式甲 方 应 在 每 月 10 号 之 前 ( 节 假 日 提 前 ) 将 社 保 费 和 代 缴 服 务 费 等 费 用 以转 账 的 方 式 支 付 给 乙 方 。九 、 乙 方 指 定 汇 款 帐 号开 户 名 称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账 号 :十、附则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应于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解除社保代理协议: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乙方违反规定收取服务费的;协商方式约定的终止代理关系条件出现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可解除协议规定的。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应于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解除社保代理协议:甲方出具的有关材料虚假的;甲方未按规定缴纳或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
5、的;约定代理期满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可解除协议规定的。九 、 双 方 其 它 约 定1、 因 本 协 议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协 议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 应 由 双 方 通 过 友 好 方 式协 商 解 决 。 如 双 方 经 协 商 不 能 达 成 一 致 时 , 可 将 争 议 提 交 至 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 协 议 未 尽 事 宜 , 甲 乙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或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与本 协 议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3、 费 用 逾 期 不 交 视 甲 方 为 放 弃 购 买 , 乙 方 于 当 月 停 办 代 缴 社 保 手 续 。4、 每 年 七 月 社 会 保 障 局 会 对 社 会 保 险 基 数 作 调 整 , 甲 方 必 须 按 政 府 最 新颁 布 政 策 执 行 。5、 协 议 一 式 贰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壹 份 ,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即 具 法 律 效 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