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1、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2、决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三、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四、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公告期为 45 日。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五、附件附件 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
3、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
4、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附件 2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2015 年版)修订部分目 录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名 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 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
5、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注销原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无对外投资 分公司注销 登记情况 已办理完毕 无分公司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适用简易注 销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已清理完毕 无债权债务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签字: 公司盖章申请人声明年 月 日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
6、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 “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不需要填写表格中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 “公告报纸名称”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名 称注册
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部门(出资人)经济性质 企业法人歇业;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被撤销;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注销原因 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 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 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适用简易注销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债权债务清理情况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债务清理完结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缴回公章情况已缴回 未缴回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签字:公司盖章申请人声明年 月 日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8、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主管部门(出资人) ”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 ”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3.“经济性质”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 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 ,按
9、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备用名称1备用名称2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经营场所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设立姓名或名称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出资额(万元)其中:实缴 万元,认缴 万元经营范围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合伙人数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
10、限有限合伙填写)从业人数全体合伙人签字:申请日期:变更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申请日期: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备案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分支机构增设 注销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清算人 联系电话清算人成员成员名单合伙协议 初次备案 涉及变更事项备案 其他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注销注销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 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 算完毕适用简易注销 情形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公章清算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