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教师工作守则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 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2、 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3、 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 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40 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
2、,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 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9、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心理教师从业道德规范1、热爱生活,钟爱生命,崇尚美好人生;2、胸襟宽阔,无私奉献;3、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来访者,与其建立朋友式的信赖关系;4、树立整体
3、观念,防止片面性,保 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5、严格咨询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利益;6、注重发展性咨询,帮助来访者扬长避短,发挥其潜能;7、遵循坚持性原则,巩固提高咨询成效;8、强调预防重于治疗,帮助来访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9、耐心倾听,诚心交流,真心关注;10、促使来访者自知自助,自立自强。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心理咨询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2、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教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咨询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3、心理咨询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原则和制度。 4、学生心理档案工作应认真按照学生存档建立管理规程进行操作。 5、心理咨询值班时间应固定不变,值班老师应按时值班,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咨询记录。6、心理咨询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作为学校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对于本校学生一律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