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协议(单方有保密义务)甲方:天津市星辉汽车维修中心乙方:天津市诚艺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鉴于甲、乙双方拟就汽车维修系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合作,及在项目的谈判、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乙方有可能获知甲方的保密信息。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定义本合同中出现的以下词语具体含义如下:1.1 甲方,本合同中甲方亦包括其关联方,以及甲方或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和代表。1.2 关联方,指任何直接或通过一个或更多中间方间接控制甲方的、受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人。1
2、.3 控制,指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某人过半数的所有权,或拥有直接或间接指令某人的管理或政策的权力,无论是通过对享有投票权的证券的所有权,还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1.4 人,在本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 保密信息2.1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指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或本合同签订前为项目开展而从甲方获知的(无论是甲方提供,还是乙方无意中了解)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甲方(作为合法所有者或占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员工信
3、息、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乙方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从保密信息中获得的任何记录、总结、报告、分析或其他材料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2.2 如上述保密信息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则乙方无需承担本合同下的保密义务:2.2.1 在无需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乙方从甲方获得上述信息之前就已知晓的;2.2.2 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为公众所了解的;2.2.3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由乙方独立开发取得的;2.2.4 乙方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而公开发布的。2.3 本合同的签订不妨碍
4、甲方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内部必要的程序而决定是否提供以及提供何种保密信息的权利,也不影响甲方在任何情形下终止提供相关信息的权利,此种决定或终止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保密责任。3. 保密责任3.1 乙方应仅将甲方的保密信息用于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3.2 乙方应保护和妥善保存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3.3 乙方应对从甲方获知的保密信息按本合同约定,并至少采取与适用于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3.4 保密信息仅可在乙方范围内仅为交易之目的而使用,乙方应保证相关使用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
5、合同条款的约束。3.5 除向第 3.4 款所述人员披露外,乙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以下信息:3.5.1 保密信息已提供给乙方这一事实; 3.5.2 乙方可能正在考虑的潜在交易、或者任何该等交易的任何条款、条件或其他事实,包括其进展状态;3.5.3 合同双方已经、正在考虑、或计划进行有关上述事项的讨论或谈判。3.6 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收到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等有权机关和机构的有效传票或指令、要求,被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并据此向上述机构披露保密信息的,但前提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其被要求披露的事实、条件和情况,并与甲方磋商采取可行的法律步骤以拒绝该要求或缩小披露范围或获得
6、甲方的同意以提供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或二者同时进行。如果披露上述保密信息,则乙方应获得由要求其披露的机构签发的指令并尽力获得上述机构承诺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的可靠保证。3.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须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在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之前,乙方应按照不低于本合同保密要求的程度与第三方签署保密合同。3.8 乙方理解并且同意,在本合同下甲方无需对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或不准确、不完整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且无需对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4. 知识产权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任
7、何保密信息开发任何知识产权。4.2 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保密信息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归甲方所有。4.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5. 保密文件的归还5.1 无论甲方是否决定终止项目合作,均可选择在任何时候通知乙方终止其接触及进一步查阅保密信息。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上述任一情况下立即销毁记录,并归还所有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其他文件或材料或将之销毁(应向甲方证明已经销毁)。若乙方将与第三方合并或被第三方兼并,乙方应立即销毁记录,并归还所有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其他文件或材料或将之销毁(应向甲方证明已经销毁);但如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8、乙方可继续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5.2 上述对包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材料的归还或销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下应持续履行的保密义务。5.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6. 保密期限6.1 对于甲方未明确保密期限和明确保密期限三年以下(含本数)的保密信息,乙方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含本数)或双方共同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间。6.2 对于甲方明确保密期限三年以上(不含本数)的保密信息,乙方的保密期限为甲方规定的保密期限或双方共同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间。7.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乙方还应赔偿因
9、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 非弃权声明双方理解并同意,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单独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也不排除对该等权利的任何其他部分的行使或进一步行使,或对本合同下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强制执行性。9.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 / 法律。10. 语言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和签订。任何使用其他语言的翻译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 争议解决11.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
10、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 / 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2. 通知及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所有通知及同意,应按照下列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送达相关方。有关通知及同意的送达时间按下述约定予以具体确定:(1)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邮寄到达相应地址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由收件人收到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3)通过传真形式发送的,发出并收到发送成功确认函之日为其有效送达之日
11、。但如果按照上述约定确定的送达时间在被送达人所在地不属于工作日的,则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该通知或同意的送达时间。任何一方均可按照第 12 条关于通知及同意送达时间的约定,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变更其接收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双方接收所有该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如下: 甲方:天津市星辉汽车维修中心乙方:天津市诚艺科技有限公司。13.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4. 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效力。15. 特别约定本特别约
12、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无。(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甲方:天津市星辉汽车维修中心(盖章) 乙方:天津市诚艺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18 年 5 月 3 日 签订日期:2018 年 5 月 3 日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祈年大街 8号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街 33 号公寓 1001邮编:100027 邮编:100080联系人:秦小艺 联系人:张三 电话:63123309 电话:62113481传真:8549328954 传真:46724565Email: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