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育装备管理制度材料目录1 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办法2 实验室仪器借用制度3 实验室损坏赔偿制度4 实验室报损制度5 实验室仪器使用制度6 实验室仪器交接制度7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8 学生分组实验三签单9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10 电教管理员守则11 图书管理员守则12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13 体育室管理制度14 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磐安县教育局文件磐教200673 号签发人:周宏光关于下发磐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教办、直属单位: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率,保证我县中小学的教育技术装备按金市教基200427号关于印发金华市中小学图书
2、馆、实验室和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现下发磐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办法 ,同时,下发磐安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办法和磐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考核表 ,请各校认真对照并执行。附:1、 磐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办法2、 磐安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办法3、 磐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考核表磐安县教育局二六年十二月十日主题词:教育装备 通知报:县委宣传部、县府办,潘部长2006 年 12 月 12 日印发3附件一:磐安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办法教育技术装备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资、技术保证。
3、面对新时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技术装备如何满足教育基本条件的需要;如何满足教育改革的需要;如何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这是摆在我们教育装备部门面前的课题。只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使用,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益,我们才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改革服务,才能为培养 21 世纪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才能在新课程的改革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应突出体现在“ 建、配、管、用、督” 五字上,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我们制订了磐安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管理办法、 磐安县中小学图书装备管理
4、办法、 磐安县中小学实验装备管理办法,请各中小学认真参照并执行。4一、磐安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装备管理办法第一条 磐安县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展远程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二条 各中小学校应建立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中心,设负责人或组长负责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对设备和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使用、维护和记载。下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做好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语
5、音教室、学校网络的管理工作,管理队伍应稳定,管理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有关待遇落实时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 中心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信息技术教育(电 化教育) 工作,其主要 职责:1拟订学校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 工作,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2收集、购置、 编制、管理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3维护、管理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装备。4组织教师参加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5组织并参加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课题
6、研究。第四条 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 装备是开展信息技术教育5(电 化教育) 基本条件。学校要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 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设备。加强语言实验室、视听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校园网络、英 语电教等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高使用率,做好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教室、远程教育设备使用三签单的记载工作。其中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使用率小学为每班至少 18 课时/ 学期,初中每班 36 课时/ 学期,高中每班36 课时/学期。第五条 按省、市有关 规定配备计算机,努力
7、争取计算机配备达标(生机比达 12:1,师机比达 1:1)。第六条 按省、市有关文件 规定,做好信息技术费专款专用工作,有专门帐本记载使用情况。向学生收取的信息技术费要用于网络信道、教学软件和资源、信息技术教学日常开支和维护费用,不得用于教学设备(包括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购置、更新、维修等。第七条 做到音像教材费专款专用,并有专门帐本记载使用情况。必须做好与新课程改革有关的音像教材征订工作。向学生收取的音像教材费应用于购置与课本配套、课堂教学中学生共同使用的音像教材资料,所购音像教材须经省电教教材审定办公室审定通过,并已列入浙江省中小学音像教材资料目录(试用)。第八条 做好信息技 术教育(电化
8、教育)设备配备的管理、维修和开发工作。按设备、仪器管理规程运作,保证信息技术教育(电 化教育) 设备的完好状 态,开展信息技 术教育( 电化教育)的研究和软件制作。第九条 加强学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学校网站的建设应认真遵守有关 IP 地址分配、计算机病毒防治、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网络的管理工作。第十条 信息技术教育装备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6盘存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帐帐相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各校应按时填报电教基层年报表,如实反映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建设、管理和效益等情况。第十一条 磐安县教育局教育信息中心是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的研究中心、人员培
9、 训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多媒体教室使用三签单、计算机教室使用三签单、语音教室使用三签单多媒体教室使用三签单学科: 班级: 年 月 日课 程 内 容 多媒体室管理员签名学生课代表签名任课教师签名计算机教室使用三签单班级: 上机时间: 年 月 日课 程 内 容 计算机室管理员签名学生课代表签名任课教师签名语音教室使用三签单学科: 班级: 年 月 日课 程 内 容 语音室管理员签名学生课代表签名任课教师签名7二、磐安县中小学图书装备管理办法第一条 图书馆 (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
10、教研服务的教育机构。学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育、传递信息与开发智力资源等功能,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第二条 学校图书馆 (室)图书配备内容分为教师用书、学生用书及通用图书三大类。教师用书指:各学科教师业务进修提高的自学用书;教学参考用书;教育教学研究理论书籍及必要的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理论专著、经典著作等。学生用书指:各学科学习指导用书;学习参考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普及读物,特别是两史一情教育、科普以及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的应用型读物。通用图书指:各学科工具书、文艺作品、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图书、知识性图书以及图书馆(室) 的管理所需要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方面的业务知识书刊。学校图书馆(室)收藏的文献资
11、料,除印刷出版物外,应同时收藏录像带、录音带、激光唱盘、计算机软件等资料。第三条 最低藏书量各校每年应投入一定的经费添置图书,在 2005 年-2010 年期间,我县中小学生均图书年递增量达 1-2 册/人。各中小学的人均藏书量,应根据 2003 年 3 月 5 日发布的国家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 规 程(修订) 中的标准和省教育厅 有关中小学图书配备标准配备图书配备要求,镇级以上学校达省 I 类标准,乡级学校达省 II 类标 准。第四条 各校要保持图书馆(室)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加强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师生图书出借率,小学每学期达85 册/生,初中每学期达 8 册/ 生,高中每学期
12、达 10 册/生。每学期的图书出借都应有详细记载并有师生签字。第五条 图书馆(室) 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新书到馆后必须加盖学校藏书章,并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图书登记簿作为财产帐,要妥善保管。第六条 图书分类应采用国家颁布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管理,期刊分类应参照中国图书馆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第七条 图书馆(室) 应以卡片目录为 主。中学图书馆(室) 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有条件的学校还应设立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 至少要 设书名目录。第八条 图书馆(室) 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书刊阅览、外借、丢失、损坏赔偿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书刊防盗、防火、防潮、
13、防蛀、防尘等工作。第九条 图书馆(室) 要设立书库、教 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应有标准的藏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编制推荐书目,举办书评、书展以及读书报告会。第十条 中小学 图书馆(室)应强化信息服务意识,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加快图书馆现代化进程。第十一条 图书馆(室) 管理员应熟练、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应具备中专以上的文化程度。不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的人员必须接受图书馆岗位技能培训。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2、图书馆(室)藏书量9附件 1: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部类 分类比例五大部类 22
14、 个基本部类 小学 中学第一大类 A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1.5% 2%第二大类 B 哲学、宗教 1.5% 2%C 社会科学纵论D 政治法律E 军事F 经济文化科学教育G体育H 语言文字I 文学J 艺术第三大类K 历史地理64% 54%N 自然科学总论O 数理科学和化学P 天文学地球科学Q 生物科学R 医药卫生S 农业科学T 工业技术U 交通运输V 航空、航天第四大类X 环境科学、劳动保 护科学28% 38%第五大类 Z 综合性图书 5% 4%附件 2:图书馆(室)藏书量完全中学 高级中学 初级中学 小学1 类 2 类 1 类 2 类 1 类 2 类 1 类 2 类人均藏书量(册数)(按在校学
15、生数) 45 30 50 35 40 25 30 15报刊种类 120 100 120 100 80 60 60 40工具 书 、教学参考 书种类 250 200 250 200 180 120 120 8010三、磐安县中小学实验装备管理办法第一条 实验室是学校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完成教学大纲、教材任务,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学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和各种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和科学素养,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第二条 中小学教学仪器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厅颁发的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执行,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学校
16、要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教学和教材的改革,做好教学仪器的更新换代工作。职业中学(文化课)等学校参照执行。第三条 自制教具是师生动手动脑的一项创造性的活动。它既为直观教学提供条件,填补现行教学仪器的不足,又能开拓更新教具。我县有良好的自制教具基础,各校应进一步重视这项工作,对好的自制教具的制作者,应继续给予适当奖励。第四条 按照省督导评估标准对学校评估时,应继续把实验室的教育技术装备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内容进行评估。教育装备不合格的学校,不能认定为示范性学校和重点学校。第五条 各中小学要加 强领导,应 按照浙教装2005276 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颁发 的通知精神完成教育装备的配备任务,到 2007 年我县创建省教育强县时,我县中小学 70%的学校达到省 I 类标准,60% 的学校(即镇级以上学校)音、体、美、劳、卫、文科达省 I 类标准,其余学校(即乡级学校)达省 II 类。各校要在这过程中负责安排和筹措资金,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第六条 学校领导必须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学校应有校级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学校应有机构统一管理,做到有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