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 庄 合 作 经 营 协 议甲方: 乙方: 丙方: 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 合作经营名称、位置和面积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甲方所承包地块,位于 的*农庄(暂定名),总面积约 壹拾伍 亩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作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利用合作人各自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三条 期限期限为 年,自 2016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内共同合作经营。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
2、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继续经营,三方应重新商定相关事宜。第四条 合作经营方式合作期间,甲方提供场地外,并承担农庄总投资的 15%,乙方承担农庄总投资的 75%,丙方承担农庄总投资的 10%。三方共同开发经营,具体经营模式、投资规模、分成比例等事宜,由三方商议后,共同制定。第五条 甲乙丙各方的盈余分配1、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2、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
3、资额期间,甲方按年盈利的 25%分配;乙方按年盈利的 65%分配;丙方按年盈利的 10%分配。收回出资额后,甲方按年盈利的 40%分配;乙方按年盈利的 45%分配;丙方按年盈利的 15%分配。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 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3)合伙经营终止:农庄转让所得按出资比例分配。第六条 退出与清算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2、不得在合作经营不利时退出,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3、不得转让
4、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未经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退出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第七条 甲乙丙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所合作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应对所合作农庄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路、网等的畅通。2、在合作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必须确保在合作期内不受任何干扰,若因土地使用权等问题致使合作农庄遭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单方面承担,并对所投资款项进行赔偿。(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绝对权对所合作农庄的建设设计方案以及和经营有关的设施进行合理改造。2、乙方须承担所合作农庄的大部分资金,并对所合作农庄业态有绝对话语权。(
5、三)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对所经营合作的农庄,提出有效的方案,对经营的收入分配等提出合理的预期受益。2、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污染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在租赁期间,如遇到政策性拆迁等行为,造成三方无法履行合同,三方须按投资资金比例收回后,再进行分配剩余赔付款,比例按:甲方 60 %, 乙方 30 %。丙方 10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