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 款 协 议出借方: * 借款方: *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第三条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 2010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4 月9 日止。出借方将于 2010 年 4 月 10 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9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
2、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 30 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 10%违约金。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一)借款方义务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第七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
3、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_ 出借人(签字):_代表人:_ 身份证号:_电话:_ 电话: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