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 乙方: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减少损失,预防事故发生,实现质量、安全、效益的生产目标,(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 下简称乙方)就 工程签定以下施工安全协议。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至该工程交工验收完毕止。二、甲方的职责1、甲方应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3、甲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改变施工方案,乙方拒不执行的将处罚乙方 10003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
2、面解除(承包合同) ,由此而产生的一些后果由乙方自负。4、甲方负责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起上呈下达作用。5、甲方可利用各种会议,采取不同形式,对各施工对进行- 2 -安全教育,实力安全意识,把工程施工安全放到第一位。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三、乙方的职责1、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增
3、加自己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乙方必须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现场,即交叉路口、过村道路、工区通车路段等车辆、机械必经地段,置放安全警示牌,写明“注意出入车辆” 、 “施工重地车辆慢行” 、“非施工车辆、人员严禁入内”等字样,并派专人指挥通过的施工车辆。3、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人对摆放的施工与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行管理,发现倒地、损坏的要及时扶正、更换,发现丢失应及时补放。4、乙方应在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配备专(兼)职- 3 -安全员,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5、乙方必须在车辆卸料起斗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沿路挂断电线,造成危险
4、。6、乙方应在施工期间注意防火、防盗,凡对各种电器和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维修,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应与民工之间签订安全责任合同。8、乙方必须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四、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甲方有责令其立即停止并纠正。3、乙方未设置安
5、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 -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200 元至 1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5、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机械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3000 元至1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五、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易爆、易燃材料必须隔离存放,并有专人保管。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及伤亡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甲方为乙方指定施工段落后,该段内一切行人、行车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该段的正常的通行。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有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九、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