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梦 想 舞 蹈 聘 用 合 同 书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受聘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民族 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电话:梦想舞蹈培训中心因工作需要,聘用 为本培训中心前台接待员,担任艺术培训中心的接待宣传、招生,室内卫生清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二、聘用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1、甲方聘用乙方在梦想舞蹈培训中心工作。2、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员工每月 4 天假期三、受聘
2、人员的义务职责: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3、乙方上岗前必须交 元(小写: 元)保证金。 (如:合同期限没到,乙方中途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受聘人员劳动报酬:1.平时基本工资 2000 元/月,暑假 2500 元/月,每年工资上涨100 元每月。2.新生报名提成(除其它老师客户外):每学期 10 元每人,暑期20 元每人,每年 50 元每人(全部步骤个人完成) 。家长介绍:学期卡 5 元,年卡 10 元。3、体验课:学期或暑期卡提 10 元,年卡 25 元。 (个人完成)奖金:个人招新生每季招生期完
3、成 30 个奖励 100 元,完成 50 个200 元,100 个 400 元。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考勤:迟到,每次扣50元,旷工:每次课扣100元没关闸没关空调扣100,没锁门扣200,每月考核不过关扣100,家长老师学生评价不过关各扣50,春夏秋冬4季招生期(2月,3月春,6月,7月夏,9月,10月秋,12月,1月冬)每季招生没超过20人,扣200元,请假:每月请假不能超过2次,第三次开始,每次扣100元。五、有下列情况只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受聘人员在工作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2、 (1)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屡次迟到或旷
4、工一天以上或需长期请假(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会效果(3)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4)恶意终止合同。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5、受聘人员不得向外界一切人士透露本培训中心内部任何事情,如有发现视为违约。6、甲方拖欠发工资 2 周以上。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末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七、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终止后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续聘签订合同,合同不得涂改,否则失去效力。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负责人代表: 梦想舞蹈培训中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