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编号:*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专业分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名称与地点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第二条、专业分包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1、承包内容:具体
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验收、保修等一切与本专业工程施工工艺有关的工作 (同总包合同) 。2、承包范围:完成*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甲方指令)所包括的栏杆工程内容以及其他与栏杆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内容(同总包合同) 。发包人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始终保留对承包范围内工作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拒绝为完成工程而增加或减少的施工内容。3、因建设单位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承包范围减少或者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甲乙双方共当风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第三条、专业分包工程承包方式1、本工程的承包方式:包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3、环保、措3施费、成品保护、保险、风险、试验、检验检测、竣工验收、保修、税金、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等。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办法,对本分包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组织及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工作全面负责。3、本分包工程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转包或者肢解后分包。第四条、工期要求1、 工期要求:(1)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以甲方下达书面开工令为准) ,(2)具体工期节点见下表:序号 项目名称 最迟完成时间1234567(3)计划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同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合同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并准时交
4、付合同工程,不致令甲方工程延误;竣工时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在乙方移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后,工程竣工日期以业主签发的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应在上述工期限定时间内。(4)总日历天数: 天;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现场配合影响因素、经常准备,不因雨雪天、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法定节假日、地质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而进行调整,除不可抗力及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工程工期不作调整,工期如有顺延以业主审批为准。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如工程项目整体出现停建、缓建现象,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自行安排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减,不得以
5、此为由增加任何费用。42、暂停施工:因乙方工程质量严重与质量要求不符或乙方施工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因业主原因所造成的工程暂停施工,乙方应予以接受。暂停施工期间,乙方应妥善安排工人,不得发生工人上访、围攻等现象,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3、本工程工期除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期延长或顺延签证外,工期不因其他任何因素而延长或顺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备货与供应;(2)雨雪等气候干扰、施工场地及施工扰民等;(3)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交叉作业、现场配合、停电、国家政策、政治性及其他社会活动、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
6、引起工期延误。4、因甲方、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工期需延长或导致乙方误工需顺延工期的,乙方应于延长或误工情形发生后五天内以工期签证的方式向甲方、业主申报,经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后,作为工期补偿的依据,乙方逾期提出的,无论是否满足条件,工期均不予补偿。无论何种原因的工期补偿,甲方均不补偿乙方误工机械费、误工人工费等任何费用,即工期的延长,甲方无须向乙方额外支付费用。5、工期奖罚:如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承担¥ 20000 元/天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七天的,乙方承担¥ 50000 元/天的违约金,并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业主对甲方的索赔费用) 。工期提前无奖励。第五条
7、、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理解为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专业分包人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业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招标会议纪要、澄清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5)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5(6)图纸及材料样板;(7)本工程总包合同。第六条、总包合同相关约定 1、乙方应履行并承担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中与本专业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乙方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者疏忽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否则应承担
8、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来自于业主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发生直接工作联系。第七条、合同造价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含税价,税率 %)(大写:*) ,最终合同价款依据本合同约定按实结算。2、计价原则: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形式,合同单价详见附表一;合同单价为包干价,已包含为完成该项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赶工费、检验检测费、试验费、运输费、保管费、配合业主销售、垃圾清理、工期延长增加的设备停滞及人员窝工费、风险费(包括人工、材料上涨
9、等风险)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因人工费、物价、地质条件、费率的变动而有所调整;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和地质条件,并对其中的风险进行了识别,合同单价已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3、上述合同价中乙方已充分考虑到用于本工程的各种装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及拆卸等与本工程施工相关联工艺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已包含相关的规费及税金。4、乙方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点和现场状况,确认本合同单价不低于成本价。5、材料的运输、倒运周转、现场加工制作、成品保护、防护防盗、材料安全不再增加任何费用。6、乙方不得以工程量增减为由要求调整单价或增加费用。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与结算方法1、工程量计
10、算规则:如合同单价附表无特别标注说明,则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6清单计价规范 ;如果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适用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工程量计算的原则。最终结算工程量不超过甲方同业主的结算工程量。2、结算方式:结算价=工程量(按照上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合同单价+设计变更造价+签证造价-未施工部分造价,此结算价扣除以下费用后为应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1)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照工程造价 1%计取) ;(2)人员住宿费用;(3)材料使用费用;(4) 罚款; (5)其它应扣除的费用;(6)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种规费,以及用于该工程的业务费用。3、结算时间
11、:本分包工程的结算工作待甲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完成后进行。第九条、工程款支付1、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税率:%)办理付款手续,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供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为止。2、工程款支付:(1) 预付款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2) 进度款支付:每月 25 日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月工程量,甲方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上报工程量的审核确认,月进度款按照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 60%比例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 80%。每次进度款支付时应扣除乙方承担的水电费、住宿费、罚款等。(3) 结算款支付
12、: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额的 95 %,余下 5 %为工程保修金。(4)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开具相应等额合法有效的工程服务类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甲方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 95%时,乙方应提供100%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7(5) 保修款支付,保修期满后,在业主支付甲方后扣除相应保修费用后支付给乙方(无息) 。3、每次付款均应在建设单位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支付乙方。4、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工程款收款负责人,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以下账户信息支付。乙方负责人收到工程款后产生的内部分配等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如收款负责人有变动,则由乙方重新
13、开具收款委托书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收款资料如下:单 位 名 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 号: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变更、开票单位变更、收款单位变更。6、乙方同意: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工程款、工程质量保修金或其它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保险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如有) 。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第十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0.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派本工程项
14、目经理 (电话 ) 。(2)告知乙方本工程所有现场管理规定。(3)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组织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及时办理或下发设计变更或修改通知。(4)参加工程例会,负责审核、批复乙方的施工方案及乙方的工程计划和报表。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5)有偿提供现场生活用地或用房。 (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加入)(6)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 (此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加入)(7)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8(8)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的关系,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事宜,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混乱、进度缓慢、施工
15、质量低劣、施工安全差、不服从管理、不按合同及规范施工等不良现象,有权提出整改和改进,经整改无明显改进者,有权处罚或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9)有权撤换乙方派遣或雇佣的不能胜任、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10) 有关人员(包括工地保安)有权对乙方进出场车辆及乙方进出场人员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私自夹带、偷窃现场材料、设备的,有权将乙方有关责任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追究乙方有关责任的权利。(11) 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及办理工程结算。(12) 甲方在履约过程中对乙方所做出的任何认
16、可或批准,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保修等责任。10.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委派 (电话 )为分包工程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施工员、资料员乙方更换人员的,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2)乙方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的情况发生,否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3)在合同签定后立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进度计划、材料需求计划,并开工前十天报送甲方审核,并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设备进场。乙方未按时提交前述资料并通过甲方审批的,视为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工。(4)负责施工区域内
17、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搭设安装,自行安装施工用水、用电设施。(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若乙方使用甲方现场生活设施及用地,乙方按元/月/间宿舍支付给甲方,并在项目进度款中扣除(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生活用水、用电的计取) 。(6)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施工的工程量报甲方汇总(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当月完成9工程预算书、工程款申请表) 。如不按时报送,甲方则不予支付工程款。(7)协助甲方做好与本专业工程有关的总包工程量及造价核对工作,因乙方不积极配合导致的乙方结算造价错漏,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8)在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乙方必须依据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
18、单和国家、地方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样板施工(样板双方可拍照留底),经甲方、建设、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作为在后期大面积施工时的参照标准。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施工样板展开施工,其他层(段)的施工质量水平不低于样板水平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均按照施工样板及现行国家、地方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凡是未达到相应标准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返工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部或公司的质量处罚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 (9)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的质量和套数(6 套)向甲方提供工程质量的全套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10)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须符
19、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不合格或与设计图纸及变更或标准不符合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以上材料、成品、半成品须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且必须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试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复检,若复试复检合格,复试复检费由持有异议一方负担,否则由乙方负担。(11)乙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施工单位,在领到图纸及施工过程中有义务对施工蓝图进行深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出图纸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图纸设计不合理而导致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后,由于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没有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
20、担。(12)乙方须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的管理,按甲方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13)乙方应接受业主和甲方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等应及时予以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0(14)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行对本部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采取科学严密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第三者的安全,凡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
21、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和业主。(1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法规及有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16)负责对所用的现场房屋、水电管及便道等临时设施的维护工作。(17)承担因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力伤害的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18)乙方自行聘(雇)用员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按月足额给工人发放工资,工人的工资发放表作为下月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提交给甲方;(19)分包单位对劳务人员必须实名制管理,每月在场劳务人员名单应上报甲方备案,每月发放进度款时,乙
22、方将年月分包单位务工人员考勤工资表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齐全后,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资发放情况。(20)乙方用于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问题与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损失与费用。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及属乙方的任何人员在现场一切施工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1)乙方自行处理与供应商、其它合同外第三方的关系,不得因乙方与他人的经济、法律纠纷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更不得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施工经营,如因此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法律诉讼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社会保险、工伤事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人身、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2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负责已完但尚未交付的工程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并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现场,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由此导致竣工逾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24)施工过程中乙方保持场地整洁,做到工完场清,否则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