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考前辅导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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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考前辅导内容第一章1. 劳动标准的概念劳动标准是指对劳动领域内的重复性事物、概念和行为进行规范,以定性形式或者定量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出选择题的可能性大2.劳动标准概念内涵书上共 6 点。记住大标题3.劳动标准的分类:按照适用范围划分(国家级劳动标准、行业级劳动标准、地方级劳动标准、企业级劳动标准4.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概念5.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内容:劳动报酬标准、工作时间标准、休息休假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险福利标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职业培训标准、女工特殊保护标准6.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作用(重点掌握必须背住)7.用人单位制定劳动标准的方式: 1、集体合同;2、劳动

2、规章制度;3、劳动合同样本(重点掌握必须背住)8.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制定必须以遵守强制性劳动标准为前提。9.发挥强制性作用的劳动标准根据其表现形式不同,分为:立法型;劳动标准和国家标准化机构批准的强制实行的劳动标准10.用人单位制定劳动标准的限制主要表现在:1、内容限制;2、程序限制。11.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制定程序包括一般程序和法定程序12.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之间的效力等级遵守 2 个原则:1、就高不就低原则:效力由高至低: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2、更有利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指出:“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

3、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3.影响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主要因素1、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现实需要2、经济社会发展水平3、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4、公共安全5、国际竞争的需要(二)内部因素1、用人单位的发展状况2、企业文化3、员工力量14.工资的概念了解下15.工资的基本职能:1、分配职能;2、保障职能;3、激励职能;4、杠杆职能16.工资决定机制了解下17.工资支付的一般原则:货币支付规则;直接支付规则;支付记录规则;定期支付规则(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 30 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实在困难的

4、,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全额支付规则(职工违纪违章或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可以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 。18.加班工资的支付: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 150%支付加点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 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19.职工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派遣单位的职工若是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也可以享受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5、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年休假 15 天。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进行折算。20.企业补充保险概念了解下2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叫企业年金,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2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概念以及实施对象23.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为未成年工,十八周岁以上为成年工,十六周岁以下为童工。24.起草用人单位工资薪酬标准应注意的问题(掌握背住)1、参加

6、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2、试用期的工资支付3、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情形下的工资支付4、劳动者患病或因非工负伤停止劳动情形的工资支付5、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时的工资支付6、劳动者涉嫌违纪犯罪时的工资支付25.特殊工时制的适用范围:不定时工作制的主要参照物是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考核的焦点主要是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而不是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时间消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要“加点”有度,即某些天或月的加班时间可以突破 3 个小时或 36 小时的高限。 劳动法规定不超过 8 小时,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26.调查、分析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情况的主要方法1、问卷法;2、访谈法;3、观察法;4、关键事

7、件法27.用人单位劳动标准的实施效果,最终表现为:经济效益状况、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三个方面。综合经济效益评价法一般包括综合指数法、功效系数法和打分排队法。经济效益指标体系法是 1997 年提出的,这套指标体系包括 7 项指标:1、总资产贡献率;2、资产保值率;3、资产负债率;4、流动资金周转率;5、成本费用利润率;6、全员劳动生产率;7、产品销售率绩效审计法:是经济审计、效率审计和效果审计的合称,也称三 E审计。28.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来看,包括指标性评价和总体性评价。29.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价,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规

8、范性、劳动基准法的遵守情况、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运行状况以及职工职业技能和文化生活情况。劳动合同规范性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合法,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是否管理完善、程序规范,有无违反劳动合同的迹象等。职工职业技能和文化生活情况包括是否重视职工培训,并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是否有职工活动场所,经常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是否重视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有无重大食物中毒和群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等。30.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实施状况的评估程序1、明确评估事项;2、制定评估方案;3、现场调查;4、收集评估资料;5、起草评估报告第二章1. 2. 按照期限

9、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3、连续订立 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掌

10、握背下每年都考)5.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必备条款之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包括期试用约定、培训约定、保密约定、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约定以及其他不违反法律的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试用期条款适用范围: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6.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就专项培训协议作出服务期和违约金的约定。7.保密协议概念8.商业秘密概念和特征:经济性、秘密性、措施性、合法性9. 竞业限

11、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10.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1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2.员工背景调查的概念和内容。13.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会的选择权是指被派遣劳动者依法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因此被派遣劳动者有权选择参加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工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

12、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4.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不得约定个试用期。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非全日

13、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15. 16.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17.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18.劳动合同履行的阻碍因素分析了解下19.消除劳动合同履行阻碍因素的对策1、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2、解决职工离职问题对策;3、解决加班与休假安排问题的对策20.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法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它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或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期间21.劳动合同变更的类型1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劳动合同变更;2、作为解除前置程序的变更22. 劳动合同的解除按照

14、合同解除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要提前 3 天通知用人单位。23.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26 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4. 经济性裁员A、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C、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D、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4.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条件1、一次性裁减人员数量或比例达到法定标准;2、履行公示义务;3、上报行政部门;4、依法办理手续35.经济性裁员对象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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