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全日制用工适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2签 约 须 知一、本合同书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
2、同的,除劳动 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 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号: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 方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照 片证件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4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4、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 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 标和工作任务。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5不超过 40 小时。2、不定时工时制度。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八条 甲方
5、依法保 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 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 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权利。第九条 甲方由于生 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五、劳动报酬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依法规定的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
6、低于工资 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200%的工 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300%的工 资报酬。6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 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 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 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 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 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 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甲
7、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 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生 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劳动安全、卫生的 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7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8、同法第 36 条至第 45 条的规定进行。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15 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二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1、本劳动合同所涉及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及社保关系的接续转移
9、由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或原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2、乙方拒不承担应由其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的,视为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待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83、本劳动合同期满,在太原市财政继续拨付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同意乙方的续订合同要求。4、如因乙方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乙方未能正常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导致乙方社保未能按规定接续或不能正常办理退休等情况发生由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或通过原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第二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 发生争议 ,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 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