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北京铁路局2015 年 8 月 25 日2目 录 一、2015 年以来行车一般 C 类及以上事故情况二、2015 年以来行车一般 D 类(不含 D21)事故情况(一)车务系统(二)货运系统(三)机务系统(四)供电系统(五)车辆系统(六)工务系统(七)电务系统三、2015 年以来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四、2015 年全局安全情况分析32015 年以来行车一般 C 类及以上事故2015 年 1 月至 8 月 20 日,共发生责任一般 C 类及以上事故 7 件。具体如下:1. 8 月 18 日 3 时 29 分,京承线南湾子至潘家店站间K205+765 处施工作业时,因北京大机段捣固车未
2、联系确认停车位置且超速运行,与未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牌等待连挂的北京工电大修段轨道车相撞后脱轨,中断正线行车 4 小时 27 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B 类(B4.2)事故。定责:北京大机运检段、北京工电大修段同等主要责任,中断安全成绩。2. 1 月 10 日 5 时 57 分,京哈线 Z173 次客运列车运行至龙家营站内 7 道 K306+755 处,机车与工务天窗维修作业后遗留在线路上的小车发生碰撞后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C 类(C13)事故。定责:秦皇岛工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3. 月 10 日 8 时 21 分,京广高铁 G6732 次(北京动车段CRH380A-2715 号) 动
3、车组在邢台东 6 道进站停车时,因轨面存有防冻液残留物造成轮轨粘着力下降,加之该型动车组设计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列车制动距离延长,冒进出站信号机,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C 类(C10)事故。定责: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主要责任,追究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同等主要责任。4. 4 月 17 日 16 时 50 分,津霸线 57301 次货运列车,因风动4卸砟车在装车前未认真检查确认调整操作间开闭机构位置,导致在运行过程中撒漏石砟,造成与其会车的 39420、51966 次列车牵引机车的玻璃及标志灯被击打破裂,构成铁路交通事故一般 C 类(C17)事故。定责:唐山货运中心主要责任、秦皇岛工务
4、段重要责任,追究货运处、工务处同等重要责任。5. 6 月 1 日 19 时 21 分,津山线 T367 次客运列车运行至迁安至包管营站间,与大风刮至线路上的电缆槽盖板发生碰撞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C 类(C13)事故。定责:唐山电务段、北京通信段同等主要责任。6. 7 月 13 日 6 时 23 分,邯郸南站、西场值班员未核对、确认接触网维修作业停电范围,盲目放行电力机车,造成邯郸机务段 HXD2-1296 号机车转场作业时进入邯郸南场至邯郸西场间的接触网停电区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C 类(C19)事故。定责:定邯郸站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7. 7 月 24 日 23 时 36 分,石家庄
5、电力机 务段值乘的 X11523次货运列车在京广线完县站 3 道发车时,因司机错误操纵导致列车退行,挤坏后方 9 号道岔进入站内下行正线,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C 类 (C10)事故。 定责: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52015 年以来行车一般 D 类(不含 D21)事故2015 年 1 月至 8 月 20 日,共发生责任一般 D 类(不含 D21)事故 24 件。具体如下:车务系统(2 件)1. 1 月 14 日 8 时 59 分,天津站甲客二调(天津机务段 DF7-93)在客车库内推进运行时,由于调车长没有及时发出减速、停车信令,司机也未针对制动滑行问题采取应对措施,致使前端一位
6、车辆(YW25G-681149)与挡车器相撞,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事故。定责:天津站主要责任,天津机务段次要责任。2. 3 月 18 日 7 时 49 分,石家庄南站南 1 调在进行峰下整场调车作业时,调车机车与调车列连挂时车钩未连挂到位,调车长未检查车钩连挂状态,在车钩侧向力的作用下,右侧车轮爬上护轮轨,造成机前 1 位并连带机前 2 位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2)事故。定责:石家庄南站全部 责任。客运系统(1 件)1 月 30 日 17 时 14 分,大西客专线 D2006 次(石家庄客运段值乘)在太原南站上水作业过程中,值乘列车长违反站车交接作业规定,在车站未联
7、控客运作业情况、未打铃的情况下,盲目请求司机关门,造成列车拉水管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事故。定责:石家庄客运段全部责任。6机务系统(10 件)1. 1 月 1 日 1 时 29 分,京九线邢 X10690 次(石家庄电力机务段 HXD3B-139)货运列车运行到衡水场至邢家村站间,因司机控速过低,导致列车停于 K267+683 处接触网分相内,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5)事故。定责: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全部责任。2. 1 月 13 日 18 时 31 分,京广线 Z285 次(北京机务段HXD3D-068)客运列车运行到窦店至琉璃河站间,因司机错输LKJ 速度等级导致列 车
8、运缓,在区间停车重设后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5)事故。定责:北京机 务段全部责任。3. 1 月 14 日 7 时 33 分,北京动车段 1 场 9 道 0G672 次动车组图定开车时,因值乘司机未到岗,临时更换司机后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 (D10)事故。定责: 北京机务段全部责任。4. 2 月 27 日 4 时 40 分,邯长线 60034 次(邯郸机务段HXD2 型 1310 号)货运列车运行到黎城至东阳关站间,因机车乘务员未发现机车撒砂装置故障,在雨雪天且机车隔离一台牵引电机的情况下盲目开车,导致运行至长大上坡道时牵引力不足,机车连续空转后停车救援处理,构成铁路交通
9、一般 D 类(D10)事故。定责:邯郸机务段全部责任。5. 5 月 13 日 14 时 02 分,石家庄电力机务段 SS4 型 721 号机车在永壁库内转线原路返回时,信号员未单操锁闭进路道岔,在进路解锁机车原路返回的过程中,盲目排列交叉进路,导致道7岔中途转换,造成机车脱线,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2)事故。定责:石家庄电力机务段全部责任。6. 5 月 24 日 12 时 53 分,唐山机务段 HXD2B-0293 机车在南仓站转场调车作业中,司机未确认信号机显示,臆测动车越过关闭的信号机,轧上反向开通的道岔造成机车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2)事故。定责:唐山机务 段全部责任。
10、7. 7 月 3 日 3 时 32 分,呼和浩特局集宁机务段值乘的HXD3C 型 741 号电力机车在丰台机务段张家口整备场入库作业时,因司机未执行“ 要道还道” 盲目前行,丰台机 务段扳道员未对机 28 号道岔加锁定位,道岔错误开通为 3 道无接触网的线路,造成机车进入无接触网的线路,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9)事故。定责:集宁机务段主要责任,丰台机务段同等主要责任。8. 7 月 8 日 22 时 43 分,天津机务段值乘的 055002 次试验动车组在天津动车所开车时,因司机未将止轮器撤除造成车轮踏面擦伤,导致京津城际延长线试验计划临时取消,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事故。定
11、责:天津机 务段全部责任。9. 7 月 12 日 7 时 51 分,京沪线 NG85802F 次(丰台机务段HXD3B 型 269 号)货运列车运行至南仓至北仓站间 K126+219处,因司机提前使用 LKJ 支线键,监控装置报警并输出常用制动,造成列车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5)事故。定责:丰台机务段全部责任。10. 7 月 25 日 22 时 24 分,天津机务段司机值乘的 C2111 次8动车组运行到京津城际武清站至天津城际场间 1009 号带灯停车标前,因司机错误操作 TCR 转换开关触发紧急制动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5 )事故。定责:天津机务段全部责任。供电
12、系统(3 件)1. 4 月 12 日 10 时 36 分,京原线良各庄站 3 号照明灯塔,因失检失修导致灯塔上部倾斜,存在倒塌可能,中断行车 1 小时 4分钟,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 )事故。定责:北京供电段全部责任。2. 4 月 14 日 14 时 20 分,津山线塘沽站内接触网改造施工结束送电时,因新安装的定位索与既有的承力索和软横跨钢柱短接,导致下行接触网跳闸停电,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9)事故。定责: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京津城际延伸线项目经理部主要责任,追究天津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铁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供电段同等主要责任。3. 6 月 14 日 11 时 40
13、 分,接触网停电维修作业,将津山线地线接地靴错误接在了京哈线 6 号道岔轨道区段,导致京哈线狼窝铺站 6DG 轨道电 路红光带,构成铁 路交通一般 D 类(D9)事故。定责:唐山供电段全部责任。车辆系统(2 件)1. 7 月 27 日 18 时 12 分,友 75641 次(丰台西站始发)运行9至京包下行线八苏木至十八台站间,车辆 TFDS 设备发现机后第 53 位车辆(X705235741 号,NSW 人力制动机)人力制动机紧固,停车处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10)类事故。原因:始发技检作业没有认真检查确认人力制动机链状态,导致人力制动机链紧固状态下开车。定责:丰台车辆段全部责任。2. 8
14、 月 1 日 16 时 30 分,津山线天津站 K257 次(编组 19 辆)旅客列车始发开车前,由于天津动车客车段没有按照客调命令加挂车辆,造成列车欠编 1 辆,后经补挂后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事故。定责:天津动车 客车段主要责任,追究局客运处、调度所次要责任。工务系统(4 件)2015 年 1 月至 8 月 20 日,共发生一般 D 类事故 4 件。具体如下:1. 1 月 10 日 4 时 48 分,石太客专东凌井至阳泉北站间上行线 K142+597 处左股钢轨因探伤作业漏检断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事故。定责:局工务处主要 责任,石家庄工务段重要责任。2.
15、 1 月 23 日 2 时 40 分,京包上行线孔家庄至张家口南站间 K195+870 处右股钢轨因伤作业漏检断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事故。定责:北京西工务 段全部责任。3. 4 月 28 日 13 时 03 分,京哈线 D24 次动车组运行至唐山10北站内,因工务作业工具封联轨道电路,机车信号突变,列车紧急制动停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9)事故。定责:丰润工务段全部责任。4. 5 月 29 日 22 时 37 分,京哈线燕郊站 30 号道岔长心轨因探伤作业漏检断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10)事故。定责:丰润工务段全部责任。电务系统(2 件)1. 3 月 5 日 17 时 16 分,京哈线唐山北站 L8 道因施工人员将电务电缆挖断,造成轨道电路红光带,影响列车运行,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9)事故。定责:中铁 七局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责任,追究唐山电务段同等主要责任。2. 3 月 27 日 19 时 17 分,京原线村民植树挖断通信电缆,造成孤山口至云居寺站闭塞设备故障,影响列车运行,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D9)事故。定责: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下中院村全部责任,追究北京通信段同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