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邪教的主要危害及一些案例北辛庄小学 王珍破坏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每个人来说,家庭是人生的起点,是生活的休息的港湾。邪教组织煽动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更有信徒痴迷邪教,走火入魔,毁家丧命。禹,31 岁,吉林某公司女职员,1999 年迷恋“法轮功” 。2000 年夏天,禹艳华 6 岁的儿子得了场重病。她却不让吃药和上医院,相信有“大法”在“护”着全家。儿子从医院回家后亲口对她说:“如果你再练功,我就去死。 ”她的丈夫也因她痴迷练功、无心工作,带着极为痛苦的心情最终下岗。即使这样,禹艳华也没有悔改之意。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
2、发生后,禹艳华彻底醒悟了。她说,现在她才感到正是“法轮功”破坏了母子间的亲情,破坏了整个家庭。进劳教所后,儿子先后给她画了 3 张“小鹿找妈妈”的画,祈盼她回心转意。骗取钱财几乎所有邪教组织,都无一例外地以各种名目骗取钱财,用于自身的挥霍和从事邪教活动,这使得许多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在“闯江湖”初期,李洪志是以“发功治病”为名收钱。到李洪志家看病的人必须往他家的“功德箱”里捐钱,每次要捐 100元以上。后来,李洪志便通过办班收费聚敛钱财。据知情者揭露,1992 年 5 月 15 日至 1994 年 12 月 21 日,李洪志的办班净收入高达 170 余万元。通过组织销售非法出版物获暴利,是
3、李洪志最得意的一种敛财手段。从 1992 年开始,至 1999 年底,已查明的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和“法轮功”企业经营的“法轮功”书籍达 1057 万册,音像制品 500 万盒、图片等 129 万张,总销售额 161 亿元,非法获利 4100 万余元。在组织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同时,李洪志还经营“法轮功”系列用品以牟利。1996 年 6 月以后。李洪志通过 5 家“法轮功”企业从事“法轮功”系列用品的经营活动,从中获利 166 万元人民币和 5000 美元。残害生命珍爱生命、关心生命、保护生命,是文明社会的共识。滥杀无辜、夺人性命,是最严得的犯罪行为。世界上一切邪教都
4、视生命为儿戏,不但挑唆、暗示练习者自戕生命,而且还制造了一起起骇人听闻的杀人事件,给受害者造成极大的灾难,给受害者的亲人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邪教组织不惜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和政治赌注,诱导信徒集体自杀或制造绑架、暗杀、投毒、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制造政治影响。麻原彰晃曾令其邪教组织至少装备 1000 枚步枪、100万发子弹,并开设地下兵工厂,研制常规武器以及沙林等剧毒气体和生化武器。毒害青少年无论是美国的“人民圣殿教” 、欧洲的“太阳圣殿教” 、日本的“奥姆真理教” 、还是中国的“法轮功” ,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青少年,特别是儿童,作为他们裹挟与戕害的对象。邪教组织不仅残害未成年人的性命,而且还毒害他们的思想,葬送他们的前程。李洪志在贵州、武汉等地非法办班讲课,要求分站负责人“把孩子组织起来搞活动” ,并称“六岁以下的小孩看法轮功书籍,可开天目,看到书的法轮是转的。 ”还说通过“修炼”可“上天入地变神仙” 。 “法轮功”组织先后在北京、广州、武汉、遵义等地办少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