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热门诊工作规范、1、工作职责1、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对接诊的发热病人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2、按照卫生部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可疑非典病人实施隔离和转送。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就诊发热病人进行登记,对非典疑似病人报告疫情。4、按照湖南省非典型肺炎诊疗机构设置标准及操作要求与程序(试行)的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污物处理。5、配合疾病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6、做好医务人员自身防护。7、对病人及陪人进行非典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2、接诊病人1、严格实行首诊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对任何发热病人不得推诿和拒诊、拒收。2、对就诊的发热病人
2、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工作的通知(卫机发 17 号)文件精神,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3、对接诊的每个发热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病人一般资料、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3、病人处置1、对排除传染病可疑患者的发热病人,分留到普通门诊就诊。2、对不能排除传染病疑似病人的患者,立即转本院的隔离留观室或待转送。、4、疫情报告1、发热门诊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2、非典可疑患者转至隔离留观室后,立即报告当地县(市、区)级疾控部门。3、经疾控部门流调专家和其他临床专家会诊,患者若被诊断为非典疑似病人,立即报告疫情并填卡、登记。(五)病人转送1、经县级以上专家诊断为非典疑似或临床诊断的,报
3、告当地疾控部门后,用专车专人送至收治非典病人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需继续医学观察的病人,如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则继续留本院隔离留观室治疗隔离;如在乡镇卫生院则安排专车专人送至上级医院隔离留观室治疗观察。、6、消毒处理1、对发热门诊的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墙面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常规消毒。2、接诊非典医学观察对象、疑似病人、临床诊断病人,发热门诊的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墙面按湖南省非典型肺炎诊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严格消毒。、7、个人防护1、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实施一级防护,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 12 层以上棉纱口罩,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进行规范的手清洗和消毒,酌情戴手套。2、发热病人及陪人均需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棉纱口罩。3、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下班后的个人卫生处置。、8、污物处理1、在发热门诊设立专门容器或厕所收集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2、对发热门诊诊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废弃物,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实行焚烧处理;重复使用的按消毒-清洗-消毒程序处理。3、对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产生的废弃物实行焚烧处理,污染物按消毒-清洗 -消毒程序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