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压器采购合同甲方:(买方) 。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变压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及服务签订本合同。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购买清单见附件一。2合同总价2.1 合同总价: 元,大写: 。2.2 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a)合同设备(包括设备硬件与软件的使用权)和服务。(b)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设备运输、报关、关税、保险、装卸、搬运、验收、安装调试、附属物品、工具、材料、技术文件资料、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c)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及其它费用。3
2、包装要求3.1 乙方对所交付的一切设备都应以坚固的木箱予以包装,使之不因多次操作和装卸而受损。应根据设备不同部件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因潮湿、雨水、野蛮装卸、震动和腐蚀等造成设备的损坏或灭失。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3.2 乙方应给包装箱的每个附件加上标签,注明合同号、包装箱号、附件所附的主体合同设备名称、附件名称等。除上述各项外,备件和工具上还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3.3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包装,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重新包装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价款。3.4 因包装不良引起设备损坏或者灭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交付4.1 交付时间:
3、 年 月 日。4.2 交付(履行)地点: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按照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到上述地点。4.3 乙方应在装运前十五日将设备名称、数量、运单号、发运日期、估计的到货日期以及每件包装的重量、体积等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接货;在装运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设备的装运细节。4.4 乙方在交货时,应当将设备的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合格证、保修卡、设备的权威性检验报告、技术资料等所有文件材料及附属产品、工具等一同交付给甲方。4.5 乙方应在交货前或者交货时将设备在装卸、安装、搬运、操作、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书面通知甲方。如延误通知或未通知的,由此引起
4、的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5设备检验5.1 甲方在收到全部设备后进行初步检验,如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资料等) ,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重新交付合格的设备。5.2 如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规定,甲方选择要求乙方重新交付合格品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完毕全部的合格设备,所需要的费用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交付完毕或者交付的设备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6设备安装、调试、验收6.1 设备安装、调试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按照
5、甲方的要求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而来的全部损失,并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6.2 设备验收(a)设备调试正常运行后,甲方、乙方、设备安装分包方、监理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乙方应确保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并能够正常运行。如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发现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为止。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退换乙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等。(b)设备同时还应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
6、标准;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或认证;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及技术性能的描述;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c)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亦未表明甲方对乙方所供设备质量的认可或接受。(d)乙方人员在安装、调试、验收等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e)如双方对设备的质量有争议的,乙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国家相关质量技术部门的检测报告,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f)设备在甲方验收合格前的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搬运费、验收费
7、用及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等由乙方承担。7技术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指导培训,确保甲方人员能够独立使用和调试设备。主要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8设备保证8.1 设备硬件保证(a)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能够正常的使用,并且在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设备能够运行良好。(b)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行业的标准;所供设备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
8、,应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设备的全部或者部分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还应同时符合设备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设备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且设备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c)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d)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交付时对设备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设备缺陷的隐蔽性导致甲方未能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甲方在交付后的一年内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
9、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换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8.2 设备软件保证软件不存在可见或者潜在的功能性障碍、产品缺陷或者其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软件所采用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不会导致数据运算结果的错误或丢失。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现由于软件本身或者非甲方原因导致的缺陷,乙方应免费进行修正。9设备售后服务9.1 乙方保证对设备实行 内包换、 保修,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质量问题负责更换新设备或者免费维修、维护,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部件损坏负责免费更换。保修期内设备因修理需要所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保险费及运输途中的各种风险由乙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内
10、或在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设备,而造成设备不得不停止使用,设备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9.2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任何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根据情况进行免费更换,乙方应在三日内处理完,修理或者更换的设备或者部件应为全新品。如甲方有需要的,乙方应该免费提供备用设备为甲方使用。9.3 在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保修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保修款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9.4 保修期满后,如果设备的性
11、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9.5 保修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依甲方通知提供各项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按成本收取。10备件在设备交付后十(10)年内,乙方应以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乙方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或销售此种设备或者部件的,则应提前六(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购买足够的备件。11对侵权索赔的辩护11.1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包括硬件与软件)系供方自行设计、开发及完成制造或者已经取得相关的授权;如提供给甲方的设备的全部或者部分有从第三方处购买或根据第三人设计而开发
12、或者制造的,业已取得该第三人合法和完全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获得适当地域和期限的使用许可和销售之权利。11.2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包括硬件与软件)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商业秘密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11.3 甲方如因使用、销售或转让本合同设备(包括硬件与软件)而遭受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者主张任何权利时,乙方应负责与该等第三人协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损失。11.4 如乙方存在上述三项条款规定之一或者全部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要求支付或者承担的赔偿费、罚款、调查取证费、诉
13、讼费、律师费和交通差旅费用总和以及甲方受到的其他损失。12付款时间与方式12.1 付款方式:(1)所有供货到工地并办理完交接手续;乙方递交所有供货资料汇总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2)所有供货的工程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经甲方、乙方、设备安装分包方、监理方、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验收确认) ,并取得供电部门书面合格文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货款 元,大写 。12.2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同时向甲方交付合格发票。13违约责任13.1 甲方逾期付款的,自延期之日起,每延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金额 0.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部分总额的 5%。13.2 乙方
14、逾期交货(包括技术资料等)或安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须按逾期交付设备总金额的 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未交付部分设备金额的5%。如逾期超过十(10)日的,乙方应按照 13.3 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3.3 乙方未交付全部设备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不能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4 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条款之要求交付合同设备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设备,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a)在甲方同意
15、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设备、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b)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设备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c)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d)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那部分费
16、用,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乙方除了退还终止部分货款外,同时方应向甲方支付终止部分合同价款 30%的违约金。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13.5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设备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3.6 若设备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五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与应当承担的责任。14终止合同14.1 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可
17、通过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14.2 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保证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3 乙方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进入或者可能进入清算程序、无清偿能力、歇业、破产的,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4.4 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乙方在收到上述终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对于乙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
18、的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5 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如果第十六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时间超过三十(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5保密义务15.1 保密义务本合同订立以前以及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曾经或可能不时向乙方披露甲方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等(统称“保密资料” ) ,在本合同期限内及随后十(10)年内,乙方应当:(a)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b)不为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c)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或其关联机构雇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15.2 保密规
19、则乙方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告知其(包括关联机构)董事、职员及代理人员本条的保密义务。15.3 资料返还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当(1)向甲方归还(或经甲方要求销毁)包含甲方保密资料的所有材料(包括其复制件) ,并且(2)在甲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10)日内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者销毁上述全部材料。16不可抗力16.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6.2 不可抗力的后果
20、(a)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b)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15)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c)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d)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意义或者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终止本合同。1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7
21、.1 本合同的签署、生效、执行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执行。17.2 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通过协商仍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7.3 当某一争议已发生并且正在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解决时,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同时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除外。18双方保证合同各方(下称“该方” )分别陈述和保证如下:18.1 该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要的资格、授权和完成相应的批准程序的能力;18.2 该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已获得该方的充
22、分和有效授权,该方对签约代表所签署的文件予以承认和执行;18.3 该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自自身章程性文件的任何条款。19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书面规定,甲方未能行使或者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20其他20.1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由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亦不存在格式条款。对于本合同的解释不应对要求起草方或者起草方作出不利的解释或假设。20.2 合同条款标题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与解释。20.3 合同条款的
23、独立性本合同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因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而导致其他条款无效。双方对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对合同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履行。20.4 合同的转让除非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因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下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所引起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0.5 合同双方之间的独立关系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仅仅在他们之间产生独立合同关系。本合同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a)在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或其他导致共同责任的关系;(b)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c)授权一方为另一方招致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
24、义务(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20.6 合同约束力的范围本合同对本合同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受者和受让人有法律约束力。20.7 通知条款本合同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制作,并以专递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及时寄送或传交给对方。收到通知或往来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经专递信函服务提供者确认的递交日,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送达,为发出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所有通知及往来函件应发送至以下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甲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乙方: 地址: 联系人:电话:20.8 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
25、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该等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内容与该等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该等协议没有规定的,仍以本合同为准。20.9 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文、附录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0.10 合同的组成变压器采购合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供货清单报价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上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有利于甲方的约定为准。20.11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