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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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同法 (第二版)201507 考前练习题一、辨析题1. 委托合同无偿的,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承担其损失。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52、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无效,否则受损害方可行使变更或撤销权予以变更或撤销。3. 建设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发包人同意不验收的,可以直接交付使用。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

2、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4. 保管人必须给付保管凭证。解答:错误合同法第368条规定:“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根据此规定,保管凭证不是必须的。5.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24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该由承租方承担。6.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解答:错误。

3、题中合同法调整的主体错误,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其他组织。7. 任何合同都可以转让。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79条规定,根据合同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不得转让。8. 张某欲将自己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中的部分权利转让给刘某,该转让必须经过李某同意才能生效。解答:错误1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合同权利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不必经债务人同意。所以,张某只要通知李某合同权利转让之事,而不必经过李某同意。9. 报上刊登的广告“我公司有 HN10050优质型钢,每吨价格3 000元,即日起一个月内保证有现货供应“是要约邀请。解答:错误。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

4、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此广告内容明确、具体,表明了一个月内有效,即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因此,符合合同法第14条要约的规定,应视为要约。二、论述题(所附答案均为要点,应适当展开论述。 )1、试述缔约过失责任。 (提示:请从概念、构成要件、类型以及赔偿范围进行论述,不得完全照抄教材)解答: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2)一方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3)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的规定,

5、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如下几个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非法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应当以信赖利益作为赔偿的基本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限于直接损失,这里的直接损失,是指因信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第一,因信赖对方要约邀请和有效的要约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以及检查标的物等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第二,因信赖对方将要缔约,为缔约作各种准备工作并为此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2、试比较融资租赁合同与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答:在实践中和理论上,

6、二者常发生混淆,因此有必要阐明其关系。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所有权保留这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者有根本区别,具体表现在:第一,当事人的交易意图不同。第二,在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中,承租人无期待权。第三,期间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不同。第四,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构成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金构成不同。2第五,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应适用法律特别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则无此内容。3、试述合同的转让。解答: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7、第三人。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以及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合同的权利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义务转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须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转让必须是原合同依法成立,没有依法成立的合同不能转让。如无效合同及未成立的合同不能转让。(2)合同一方当事人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合同必须经过特殊程序的,依照其规定。(4)原合同对合同的转让有明确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8、(5)合同的转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不能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案例分析题(请自行查阅相关法规并论述,将案例回答完整。 )1. 1999年,某 县土产公司派 业务员李某赴某市联系购买干果事宜,李某随身 带着盖有公司印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介 绍信上称:派李某联系购买 干果。李某抵达某市后,发现当地的香蕉特别便宜,质量也属上乘,遂与该市果品公司洽谈,双方订立购买香蕉和芒果干合同一份,其中香蕉15吨,每公斤0.6元;芒果干1.5吨,每公斤5元,共计价款1.65万元。货物运到土产公司,土产公司以李某

9、自作主 张购进香蕉为由,不承 认 其所订立的合同,拒收全部货物。果品公司的送货人则将货物卸到土产公司门口。香蕉 经风 吹日晒,开始 变质腐烂,后当地工商部门闻讯赶来对香蕉作了处理,但已造成一定 损失。由于土产公司不承认合同,拒付所有货款,果品公司只得向法院起 诉,要求土 产公司支付全部货 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请问:(1)代理人李某与果品公司签订的香蕉和芒果干合同对土产公司是否有效?(2)该案应如何处理?解答:(1)代理人李某与果品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分为两部分:购买芒果干的部分没有超越代理权限,对土产公司产生效力;购买香蕉的部分超越了代理权限,对土产公司不产生效力。本案中,土产公司授予李某的代理权

10、是购买干果,李某须以土产公司的名义,选择厂商购买干果,他可以在代理权限内选择决定供货厂商、干果的数量、价格、质量等事项。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因此,李某签订的3芒果干合同符合委托代理的授权范围,对土产公司产生效力。作为代理人的李某擅自购买非干果的物品香蕉,属于超越代理权限,作为委托人的土产公司有权予以拒收。 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因此,李某签订的购买香蕉的合同对土产公司不产生效力。(2)由于李某签订的芒果干合同符合委

11、托代理的授权范围,对土产公司产生效力,土产公司对芒果干一概拒收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土产公司应支付果品公司芒果干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购买香蕉的合同超越了代理权,土产公司又没有追认,对土产公司不产生效力,责任应该由李某承担,所以李某应该支付果品公司香蕉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某制衣厂(以下 简称甲方) 为生产高档毛衣向某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订购一套机织设备。双方本应按照约定签订书 面合同,但由于乙方 说没关系,表示肯定能够在两个月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至顺利生 产,故双方没有 签订书面合同。两个月后,乙方准时将设备送到甲方,并进行了安装调试 。在安装完 毕之后的试生

12、产过 程中,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请乙方的专业人员又进行了两次调试,但故障仍未排除,于是,甲方以合同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货。试分析:1甲方的要求认定合同不成立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此案应如何处理?解答:1甲方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在此案中,双方虽然没有按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合同当事人乙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甲方也接受了。 (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36条)因此双方达成的协议已经成立。2至于机器没有调试成功,乙方应当继续调试。如果多次调试均不成功,设备的确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认为乙方没有按合同的要求履行,甲方可以请求换货;如果乙方的确不可能提供合格产品,也可

13、以请求解除合同,但不能请求认定合同不成立。3. 甲乙双方口头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10万瓶劣质酒,价款12万元,交款提货,并 约定乙方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拮据,只付了8万元,即提走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款无着,诉至法院。问:(1)甲乙双方买卖酒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双方的纠纷?解答:(1)甲乙双方买卖酒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应该判处合同无效,销毁劣酒并没收乙的8万元。4因为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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