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交房协议书甲方:于都家家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陈跃祥 现甲方开发的博文公馆项目未达到交房标准及交房条件,因乙方自身原因强烈要求提前交房,介于乙方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房约定 1、提前交房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2、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开发的博文公馆项目 2 号楼 1402 房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 102.71 平米(此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面积以房管局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实际面积按双方约定售价计算总价),该套房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玖佰叁拾捌元整(¥547938.00)总价按双方约
2、定售价根据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3、在该物业未达到交房标准及交房条件之前乙方装修房屋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临时用电和用水,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因博文公馆项目未达到交房标准及交房条件,正式用电用水均未验收且不能正常使用,但在乙方的强烈要求下,甲方为了满足业主的特殊需求,由甲方为乙方接入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由乙方自行在甲方用水点提取。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义务 1、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施工单位未正式移交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不得破坏且有义务保护商业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如搬运装修材料、装修人员故意或过失等造成项目的公
3、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全额赔偿; 3、业主、业主家庭成员及业主雇佣装修工队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其它事项请遵守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三、甲方权利 甲方未正式向全体业主交付房屋之前,有权制止乙方下列行为:1、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的行为,如野蛮施工、高空抛洒垃圾等行为; 2、私自碰接水、电、暖、排水、天然气、电话线、有线电视、光纤、网线、消防或其它弱电等行为; 3、擅自靠近甲方的施工区域、塔吊施工范围等行为;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
4、止本协议并制止乙方进入项目地直至正式交房阶段,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情节是否严重由甲方认定。 2、乙方自愿承担在装修房屋期间造成的自身损害等所有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在本条中的“乙方原因”界定标准为:甲方发生了实际损失且甲方认为是乙方原因造成的,如乙方不能拿出切实证据证明乙方无过错,即可认定为乙方过错。 五、其它 1、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亦表示对本书所记载之内容充分理解并愿意遵守。 2、甲乙双方在此申明,本协议所记载均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本协议或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本协议或部分内容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本协议或部分内容被政府相关部门不予认可,但本协议可切实证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及侵权约定等关系。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的文书还有: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或在该物业入户门处张贴的通知通告等。 4、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物业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按手印”后生效)后生效,上述三份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意见处置,之后可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