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方案1、 编制依据1.1 合川“江岸天城”居住小区 1-4#楼施工图。1.2 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BG50204-2002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BG50300-20011.4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2、 工程概况2.1 设计概况江岸天城由 1-4 座塔楼及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 95000m2,均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防水耐久年限为十五年,抗震设防的烈度 6 度,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0.000=225.750 绝对海拔高程。2.2 结构设计概况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1-4#楼住宅为甲级,建筑物
2、安全等级为二级。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ZHx(ZKx)) 、独立基础(DJx) 、嵌岩基础(KJx)及墙下带形基础(TJx) 。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等级为三级。环境类别埋入土层的地下室为二(a)类,地上为一类。2.3 装修设计概况楼地面采用 30 厚 1:2.5 瓜米石地坪;内墙采用 1:2.5 水泥砂浆抹灰;天棚满刮腻子;楼梯间铺贴花钢石面砖及 150 高面砖踢脚;外窗为铝合金窗,中空玻璃;外墙采用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涂料饰面。3、 分户验收的条件:一、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量。二、工程所含分部(子分
3、部)工程的质量均已验收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完整。注: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验收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束。4、 分户验收划分原则以单位工程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划分检验批。当每户检验批具备条件时,可以验收。4.1 公共部分的验收划分一、公共部位划分原则:因质量问题经常影住户正常使用的公共部位。(二)公共部位的划分:走廊(含楼梯间、电梯前室) 。(三)公共部位检验批划分: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前室)按每一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四)检查数量的确定: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各抽查 2 个点。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按楼梯间、走廊划分为两
4、个检查区域。墙体抽查 2面,顶棚、地面(楼板)抽查为 1 块。4.2 住宅部分的验收划分:以每一个住户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检验,以房间为单位全数记录(异形房间不做户内净距检查) 。5、 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5.1 分户验收准备5.1.1 技术准备: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各户型建筑尺寸,绘制抽查点布置图,准备好验收需要的相应技术文件资料;分户验收记录表;向验收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5.1.2 人员准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相关技术、质量负责人均到位。5.1.3 机具准备序号 名称 检测项目1 激光测厚仪 楼板厚度2 激光测距仪 墙面净距、户内净高3 小锤 空鼓4 检测尺 平整度、垂直度
5、5 直角检测尺 阴阳角方正6 塞尺 平整度、坡度7 漏电测试仪 漏电测试8 绝缘摇表 绝缘测试9 合尺 直线距离10 线坠 垂直6、 分户验收组织6.1 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组成分户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组成的验收检测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要求检查人员能够切实履行检查职责。验收检测组要求三方共同组成,物业部门也可参加检测组,禁止一方人员组成。检测组数量可根据工程量自行确定。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名单职务 专业 姓名 单位 电话组长 土建 谢永华 建设单位 13709421670副组长 土建 马永全 监理单位 13908320856土建 蒋大强 施工单位 13883753500唐
6、孝贵 建设单位 13436112746赵东昆 监理单位 13594676857土建李朝东 施工单位 13996322295傅家云 建设单位 13883369768陈 勇 监理单位 13883604609组员电气周 智 施工单位 15902321805唐孝贵 建设单位 13436112746王 勇 监理单位 13628383973组员节能郭永祥 施工单位面 139083438586.2 各方职责6.2.1 建设单位责任(一)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在结构工程施工之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二)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组织、协调
7、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户验收工作,协助解决分户验收中测量设备、人员资金等问题。(三)与施工、监理、物业单位有关人员工共同参加分户检查验收,并及时确认,签字盖章(四)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住宅质量保证书所列事项:1)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2)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3) 、物业公司名称、电话。4) 、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5)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上述事项,应当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6 个月。6.2.2 施工单位责任(一)编制分户验收方案1)各方职责:参照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
8、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确定。2)根据分户验收确定检验批项目和内容的原则,确定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的分户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3)根据分户检验批项目分别绘制抽查点分布图。4)根据设计文件和户型特点,编制含有各种户型、不同设计做法的户型设计做法表。(二)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测量工具。质检人员要具备相应资格,熟悉和掌握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分户验收在工程装修、竣工阶段工作量大的特点,安排和调整质检人员及测量工具。(三)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分户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点分布图,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对分户验收项目检查,并及时记录,签字盖章。(四)分包单位专
9、业技术负责人也应会同总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检查评定,并完善签字手续。6.3.3 监理单位责任(一)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的分户验收方案(二)参与确定分户验收方案中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的检验批项目、以及检查内容和数量。(三)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以及足够的检查验收工具。(四)按分户验收方案中确定的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检验批项目和内容参照户型做法表和抽查分布图,验收施工单位分户验收检查评定结果,并记录问题,对不合格项下发不合格处置记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7、 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7.1 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分户验收项目应符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第二号)的规定,每一
10、个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 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 1.5 倍即为合格。7.2 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一、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二、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8、分户验收项目8.1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8.1.1 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一、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规范允许偏差
11、+8、-5 ;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二、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距地面 1.5m 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为 5 点,一个测点布置在房间中部,即 4 角点 1 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 3 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 2 角点加 1 中心点;角部测点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 500mm 处。8.1.2 整体地面面层一、质量要求:整体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
12、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二、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采用检测尺、塞尺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各 5 处,其中 1 处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 4 角部加 1 中心处,每处面积约 1 m2 范围。8.1.3 墙面及顶棚抹灰一、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按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
13、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二、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三、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 3 处,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 1 m2 范围;单片墙长度超过 3m 时,每增加 1m 增加 1处,均匀布点。8.2 门窗安装:8.2.1 外窗台高度一、质量要求: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 0.9m 时,应有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二、检验方法及数量:尺量全数检查8.2.2 门窗开启性能一、质
14、量要求: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二、检验方法及数量:手扳、尺量和观察全数检查。8.2.3 门窗密封性能一、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二、检验方法及数量:手扳和观察全数检查。8.2.4 门窗的防、排水性能一、质量要求: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二、检验方法:观察全数检查。8.2.5 门窗的玻璃安装一、质量要求: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
15、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二、检验方法及数量:手扳和观察全数检查。8.2.6 门窗节能一、质量要求:玻璃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外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二、检验方法及数量:尺量和观察全数检查。8.3 栏杆、护栏质量8.3.1 栏杆安装一、质量要求:栏杆安装必须牢固二、检验方法及数量:手扳全数检查8.3.2 栏杆高度、栏杆间距一、质量要求: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
16、.11m。二、检验方法:尺量检查。8.3.3 防攀爬措施一、质量要求: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二、检验方法及数量:全数观察检查8.3.4 栏板玻璃一、质量要求: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 16.76mm 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 3m 或 3m 以上、5m 或 5m 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16.76m 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 5m 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二、检验方法及数量: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尺量检查;全数检查。8.4 防水工程8.4.1 屋面一、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二、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蓄水深度不得小于 20mm,蓄水时间不得于 24 小时。8.4.2 厨房、卫生间和阳台一、质量要求: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二、检验方法: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 24 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