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GP370883201902000010 招 标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 O 一九年二月 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6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9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3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3第 1 章 招标公告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人:邹
2、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地 址:邹城市匡衡路 联系人:周毅 联系电话:13791700839集采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济南市经二路 131 号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18562405237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320190200001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本项目为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对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现存 8100 吨生活垃圾污水的外运处理,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3、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4.投标人须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7.投标人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第 24 期节能产200 万元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4品政府
4、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 24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三、采购需求:本项目已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需求公示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5、、地点: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在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531-82669782、0531-82669864) 3 方式:网上获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www.ccgp-);4、售价:0 元 五、公告期限:2019 年 3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六、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 年 4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6、 分(北京时间)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 号)。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 号)。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5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毅 联系电话:13791700839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非强制类产品)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7、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监狱企业等相关国家政策。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www.ccgp-)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发 布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 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项目名称: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883201902
8、000010 包组划分:1 个包2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中心 联系人:周毅 联系电话:13791700839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185624052374 招标内容 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6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200 万元)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7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9、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出,以其他名义或账户交纳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开户银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银行账号:143205505010000011004028;注:投标保证金注明“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7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账户时间为准。银行资金划转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投标人向相关银行了解保证金到账所需的时间,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
10、续。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2、开标时请各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以备应急使用。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伍份。10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2、未
11、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14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将现存全部 8100 吨污水清运、处理完成,招标人验收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15 服务期60 日历天内将现存 8100 吨污水清运、处理完毕(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6 投标人证件及业 投标人应
12、将所提供的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8绩的提交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从其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从其规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
13、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注: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证件的有效公证件原件视为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还应将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里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证明文件(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与上述资格证件统一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且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将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则:涉及资格、禁止投标情形等否决投标情形内容的,将否决其投标;涉及评分项目的,将不予计分。且不因具有原件材料而改变。17投标人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投标
14、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9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5、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 评分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19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邹城市生活垃圾污水专业委托处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10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
16、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方式、招标预算1.2.1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招标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费用承担1.4.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2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27600.00 元;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单位从其账户一次性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 银行帐号:3765201001000722651.5.1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 保密1.5.1 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