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资扩股合同甲方(原股东): 乙方(原股东): 丙方(新增股东): 鉴于:1、 黑河坤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在 黑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5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2、公司系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以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3、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甲方 出资额_元,占注册资本_%;乙方出资额_元,占注册资本_%。4、丙方系 (公司/自然人)(起草人注明:需要填写清楚) ,有意对公司投资,参股公司,甲乙双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的投资。 各方本着平等互利
2、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就有限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 增资及认购丙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 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_1000 万元。甲方、乙方放弃优先认股权。(起草人注明:此红字划线部分重要,需要保留,否则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第二条 增资后持股比例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到 1500 万元。考虑蓝莓研发、科技技术以及地域人力资源等因素,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议定如下各股东出资额及所持股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起草人注明:此红字划线部分是全合同的焦点条款,必须保留,否则存在法律风险)股
3、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甲方乙方丙方 现金 1000 40%第三条 出资时间(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3)增资款到位后 日内,公司开始办理涉及公司变更登记有关的验资、审计、评估等事宜。第四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
4、、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条 增资后公司组织机构安排1、股东会(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2、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1)增资后公司执行董事仍有原执行董事担任(或另有约定)(2)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执行董事聘用。(3)执行董事决定重大事项,有关重大事项的范围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3、监事(1)增资后,公司监事成员由原股东继续执行。(
5、或另有约定)4、变更登记(1)、各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包括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的一切应当履行的手续。(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公司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包括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当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2、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
6、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1、仲裁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黑河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起草人注明:约定管辖十分必要,也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必须保留,否则存在法律风险)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1、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2、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3、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公司 份, 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丙方:(签字) 年 月 日后附: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通讯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