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为贯彻落实质量强校的精神,加强师资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修订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一、 外聘教师的定义1. 外聘教师是指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2校外兼职教师是指学院聘请或校企合作企业中来校兼课的企业老总及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3校外兼课教师是指学校聘请来校兼课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其他院校的教师。二、聘任条件1、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来自其他院校的教师,应具备该课程的任课资格和任课经验;来自企事业单位一线的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经
2、验和专业实践项目开发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 2、校外兼职、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与所任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知识。 3、受聘教师年龄一般在 55 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4、聘任教师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参加学校召开的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与教研活动,并接受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 5接受我院日常教学管理。三、管理和考核要求1外聘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的各项要求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接受学校管理考核。2教务处、教研组平时要及时关心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3、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并做好课费时发放和服务工作。3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各教研组每学期组织二次有外聘教师参与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等问题,达到校企合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4教务处、教研组负责对外聘教师的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注意外聘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足额发放课时费和续聘的依据。5教务处应特别注意指导外聘教师在每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做好所有教学档案,并准时上交。6外聘教师与本校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范围。四、课时费结算与发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所聘任教师的职称、工作经验、授课效果等情况具体确定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标准。外聘教师的兼课金原则上每学期结束后发放。根据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在不超过课时费总额 20%的范围内进行奖励和扣罚,如发生教学事故,课时费酌情扣除。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续聘及解聘 1、外聘教师的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学期末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2、 聘期期满,聘约自动解除。考核合格 ,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教务处 201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