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员工竞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员工竞聘工作流程,使公司竞聘工作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修订公司员工竞聘管理办法 ,作为公司竞聘管理工作规范。第二条 竞聘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通过竞聘,拓宽员工职业发展空间,优化人员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内涵式发展,使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三条 竞聘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在竞聘的方案、程序和结果上。二、人尽其才,适才适岗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发挥才干的空间,把适当的人才安排到适合的岗位。三、双向选择的原则。把公司为岗位选择员工与员工选择岗位结
2、合起来。四、注重实绩、择优选拔的原则。以德、能为导向作为人才选拔标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五岗(含保留岗位的四岗三级经理)及以下在岗在册员工。2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员工竞聘管理按人事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管理模式。第六条 公司成立竞聘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组成,负责确定竞聘方案、裁定申诉、审定聘用人员。第七条 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竞聘领导小组,成员由分公司领导组成,在公司竞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分公司竞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各级竞聘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竞聘工作小组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部,负责拟定竞聘实施办法、公布岗位、审查资格、破格审核上报、组织竞聘、汇
3、总评审结果、提出聘用建议、公示结果等。第九条 公司本部员工、分公司六岗及以上岗位的竞聘由公司竞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分公司七岗及以下岗位的竞聘由各分公司的竞聘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第十条 竞聘过程中,设立各级竞聘考评小组,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评审。一、竞聘评审日常设立评委库,入库人员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办事公平、公道,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管理、技术业务水平,一般由各单位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各专业技术专家组成。二、 竞聘考评小组成员于评审工作开始前一天从竞聘3考评评委库抽签随机产生,一般为单数,5 至 9 人为宜。第十一条 各级竞聘监督小组,由各级工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聘过程监督、
4、受理申诉等。第三章 竞聘条件第十二条 竞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二、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三、上年年度综合考评良好及以上,或连续两年综合考评称职及以上;四、七岗及以上员工原岗位层级任职满两年;八岗及以下员工原岗位层级任职满一年。第十三条 员工岗位竞聘可在管理、专业以及生产序列同一序列内部进行,也可跨序列进行。管理序列岗位可转换为专业、生产序列岗位,专业序列岗位可转换为管理序列岗位和生产序列岗位,生产序列岗位可转换为专业序列岗位。跨序列岗位转换必须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第十四条 竞聘人员原则上不得跨岗位层级向上竞聘,对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或
5、工作特别需要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可允许跨一岗位层级参加竞聘。第十五条 未达申报岗位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如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公司总经理4办公会议研究后,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可申报破格竞聘。第四章 竞聘程序第十六条 竞聘一般分为岗位竞聘、岗级竞聘和职位竞聘,可按以下程序进行:明确需求、公布岗(职)位(级) 、竞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审、初定人选、任前公示、处理申诉、确定聘用。一、明确需求:(一)公司每年第一季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岗位编制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进行岗位编制预测,提出年度竞聘方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
6、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二)用人单位对需增、补员的空缺岗(职)位提出竞聘申请,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岗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二、公布岗(职)位(级):公布竞聘的岗(职)位名称、岗位层级、岗位所在部门、岗位编制、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竞聘流程、报名方式方法、报名起止日期等,并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层级任职资格。三、竞聘报名:竞聘报名人员申报岗(职)位(级)时,应向竞聘工作小组递交公司员工竞聘报名表 ,由竞5聘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竞聘报名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7、四、审查资格:根据公布的岗(职)位(级)竞聘要求,由竞聘工作小组对竞聘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报竞聘领导小组审批。竞聘工作小组应及时通知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参加竞聘;对不符合竞聘资格的竞聘报名人员,及时反馈未通过审核的原因。五、考核评审:分为综合测评、面试答辩和考核上岗三种形式。(一)综合测评:1、由竞聘工作小组组织对竞聘人员从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关键能力等维度在其工作单位范围内进行综合评价,并汇总综合测评得分。2、参与综合测评人员为应聘人所在单位(部门)人员,人数不超过 25 人;其中,综合测评人员所在单位(部门)正职的测评分权重为 30%,副职测评平均分权重为 20%。3、评价维度:业务技
8、术能力1、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工作经验3、工作技能执行能力1、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2、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目标、任务3、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与工6作流程创新能力能根据当前工作的特点,对现有的方法和技术做出灵活的运用,并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方法工作计划性和条理性1、周密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统筹安排资源,确定实现工作目标的具体手段和方法,预定出目标的进程及步骤2、对工作中的各项事务按照紧迫性、重要性区分优先等级,进而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工作进程,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团队合作能力1、愿意与他人分享经验和观点2、采用合适的方式表达不同意见3、与同事和协作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4、参与
9、和支持团队工作,推进团队目标的达成5、能为团队利益做出个人的牺牲表达沟通能力1、口头表达能力2、文字表达能力3、上下级、同事之间沟通4、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4、根据竞聘岗位层级的需要,组织在线测试,如专业水平测试、心理测试、胜任力测试、综合管理测试、公文筐测试等,以上测试内容可单一选择或叠加。5、将已有的胜任力评价结果折算成一定分数。(二)现场演讲答辩:超过 2 人及以上参加竞聘的,竞聘演讲前,由工作人员按同一序列、同一岗位层级或同7一职位组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1、竞聘演讲:主要了解竞聘人员在演说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对原岗(职)位(级)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如何履行的职责,以及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
10、限定在 510 分钟的演讲。2、竞聘答辩:由竞聘考评小组从岗(职)位(级)任职适合性、业务发展认知度及个人综合表现力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竞聘者现场作答,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3、每位竞聘人员分别对应 3 个评委提出的问题(每个评委要提一个问题)进行解答,评委对每一个提问的问题原则上只追问一次。竞聘人员与评委的对应关系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4、全部竞聘人员完成竞聘答辩后,竞聘工作小组收集评委的评分表,即时统计分数,并现场向评委公布。5、评委对竞聘人员的评分均为记名评分。6、所有评委的评分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竞聘人员现场演讲答辩的入围分数为 8
11、5 分。7、在竞聘过程中,竞聘监督小组工作人员对竞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审核评分结果。(三)考核上岗:考核上岗主要从任职条件、年度综8合考核结果两个维度进行,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近三年年度综合考核称职及以上、或近两年年度考核良好、或近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的;2、符合申报岗位任职条件;3、在公司公布编制内,按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择优录用。六、初定人选:竞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综合测评、现场竞聘答辩、上两年度绩效考核折算分按权重计算出竞聘综合成绩。(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1、竞聘五岗、六岗、七岗助理的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30+现场竞聘答辩成绩60+( 上两年度绩效等级折算分)/210%2、竞聘
12、七岗、八岗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成绩25+现场竞聘答辩成绩60+( 上两年度绩效等级折算分)/215%3、竞聘九岗、十岗、十一岗的综合成绩竞聘答辩成绩85+( 上两年度绩效等级折算分)/215% (二)年度绩效考核等级折算标准如下:年度绩效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折算分 95 分 90 分 80 分 60 分 40 分(三)竞聘十二岗及以下岗位以考核上岗为主,原则9上满足竞聘条件即可。(四)员工竞聘上岗综合成绩一般应不低于 80 分。(五)竞聘领导小组对入围人选的岗位胜任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对通过评估者方可聘任,如未能有合适的人选,则该职位空缺。七、任前公示:竞聘工作小组对拟任岗(职)
13、位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竞聘监督小组负责收集员工反映的意见(员工需以实名反映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竞聘领导小组。八、申诉处理:竞聘人员如对考核测评成绩及其他情况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竞聘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说明情况和理由。监督小组了解有关情况后向竞聘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负责裁定。申诉处理情况由监督小组负责答复。九、确定聘用:根据公示和申诉处理的情况进行讨论,择优录用上岗员工,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后以公文形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一)聘用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下文聘任;未被聘用的入围人员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二)竞聘的聘任期原则上为两年,
14、在聘任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岗位进行组织调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评情况确定是否重新竞聘,实现岗位的动态管理。10第五章 组织、纪律与要求第十七条 参加竞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聘,不准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在竞聘评审开始前,评委和工作人员需与竞岗领导小组组长签订承诺书。第十八条 评委组成应体现回避原则,与竞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的评委应主动提出回避,监督小组认为需要回避的情况应该回避。第十九条 评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竞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非正常手段干预或影响正常的评审活动和结果。第二十条 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审,不打关系分,评委间严禁互相举荐和照顾关系人员。 第二十一条 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带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言论,不得将个人主观意见带入评审过程。第二十二条 评委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接受礼品,不开后门,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严禁评委之间的私下串通。第二十三条 在评审工作未结束前,不得提前公布评审过程细节及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