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河池市金城江区水利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 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
2、合统筹平衡工作。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
3、,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条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
4、金的其他支出。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 5 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
5、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三、印章的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第四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
6、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500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900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700 元。3、借用现金应在 1 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五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
7、不予报销。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
8、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第六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4、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
9、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第七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
10、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
11、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第八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1000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
12、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报销。第九条 财务分析制度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2、 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
13、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
14、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 500 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 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
15、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河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河池市行政事业单位
16、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
17、、盘亏,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
18、,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第十二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
19、。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第十三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第十四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
20、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第十五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第十六条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
21、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
22、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第十七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