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造 价 管 理 制 度 设 计( 1) 工 程 预 结 算 管 理 细 则第 一 章 总 则第 1 条目 的 。为 合 理 确 定 工 程 造 价 , 有 效 提 高 工 程 预 结 算 编 制 和 审 核 质 量 , 维 护 预 结 算 正常 秩 序 , 促 进 合 同 和 成 本 管 理 的 规 范 化 , 特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2 条适 用 范 围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 项 目 为 承 包 人 所 发 生 的 预 结 算 的 编 制 工 作 和 作 为 发 包 人 所 发生 的 预 结 算 的 审 核 工 作 。第 3 条职 责( 1) 造 价 管 理 部 全 面 负
2、 责 管 理 工 程 预 结 算 , 负 责 编 制 或 审 定 工 程 预 结 算 , 负责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 统 计 , 审 核 供 方 工 程 量 。( 2) 材 料 设 备 部 负 责 编 制 甲 供 主 要 材 料 物 资 预 算 ( 领 料 ) 表 , 并 分 送总 包 方 和 项 目 内 部 施 工 、 工 程 、 合 同 、 经 营 、 物 资 等 有 关 部 门 , 负 责 编 制 自 行 供应 的 辅 材 物 资 需 求 计 划 和 限 额 领 料 卡 。( 3) 造 价 管 理 部 、 工 程 管 理 部 、 项 目 经 理 部 负 责 按 月 核 算 实 际
3、领 用 材 料 、 使用 机 械 及 其 他 费 用 。( 4) 分 包 单 位 负 责 编 制 承 包 工 程 的 预 决 算 工 作 , 包 括 工程 量 的 日 常 统 计 。第 二 章 承 包 工 程 ( 合 同 ) 预 结 算第 4 条 造 价 管 理 部 作 为 项 目 预 结 算 编 制 和 审 核 的 统 一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 设 置一 名 造 价 工 程 师 和 两 名 预 算 员 。第 5 条 预 决 算 管 理 的 总 体 原 则 是 “合 同 为 本 、 事 实 为 据 、 合 法 合 理 ”。第 6 条 在 工 作 和 与 外 方 交 往 中 , 我 方 要
4、 做 到 有 礼 有 节 、 相 互 尊 重 、 实 事 求 是 、据 理 力 争 。第 7 条 在 项 目 内 部 , 要 做 到 “工 程 与 经 济 相 结 合 ”, 工 程 管 理 部 、 造 价 管理 部 、 设 计 管 理 部 、 项 目 经 理 部 相 互 支 持 、 相 互 协 作 , 使 工 程 与 经 济 目 标 能 同 步实 现 。第三章 工程量统计及审核签证第 8 条 图纸总工程量统计( 1) 鉴 于 开 工 初 期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尚 未 全 面 掌 握 各 专 业 的 预 算 工 程 量 统 计 规则 , 项 目 图 纸 总 工 程 量 仍 由 造 价 管
5、理 部 预 算 人 员 负 责 统 计 ( 包 括 设 计 院 和 设 备 厂家 图 纸 ) , 再 由 工 程 管 理 部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核 对 。 在 总 包 方 审 核 过 程 中 , 要 按 预 算员 要 求 由 工 程 管 理 部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协 助 。( 2) 在 同 一 册 图 纸 中 , 与 总 包 方 或 第 三 方 存 在 施 工 责 任 接 口 的 , 技 术 人 员 负责 在 开 工 前 及 时 通 知 造 价 管 理 部 预 算 员 , 并 协 同 造 价 管 理 部 预 算 员 计 算 分 解 图纸 工 程 量 。( 3) 图 纸 总 工 程
6、量 统 计 时 间 要 求 , 原 则 上 应 于 分 项 工程 开 工 当 月 完 成 。第 9 条每 月 完 成 工 程 量 统 计( 1) 工 程 管 理 部 负 责 按 各 单 位 工 程 下 属 的 每 册 图 纸 工 作 为 单 位 , 每 月 统 计 实际 完 成 工 程 量 和 累 计 完 成 进 度 百 分 比 , 承 包 工 程 量 每 月 统 计 周 期 定 为 上 月 16日 至 当 月 15 日 。( 2) 工 程 管 理 部 在 每 月 15 日 下 班 之 前 , 将 该 月 度 实 际 完 成 的 实 物 工 程 量 和 设 备 安 装 进 度 报 表 报 送
7、至 造 价 管 理 部 。( 3) 造 价 管 理 部 负 责 编 制 承 包 工 程 预 结 算 文 件 , 并 根 据 工 程 管 理 部 报 送 的 进 度 报 表 计 算 出 工 程 款 申 请 额 , 在 每 月 16 日 上 午 9 时 , 将 合 同 预 结 算 文 件直 接 送 至 项 目 经 理 部 。第 10 条设 计 修 改 、 变 更 和 总 包 方 委 托 承 包 合 同 外 临 时 项 目 施 工( 1) 工 程 管 理 部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统 计 工 程 量 ( 包 括 增 补 工 程 量 以 及 因 修 改 造 成返 工 的 工 作 量 ) , 造 价
8、管 理 部 造 价 工 程 师 进 行 审 核 , 其 中 量 小 或 无 法 按 预 算 定额 方 式 计 算 的 , 由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办 理 点 工 签 证 。( 2) 工 程 管 理 部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每 月 15 日 下 班 之 前 , 将 已 经 完 成 的 工 程 量统 计 资 料 , 以 及 经 总 包 方 审 核 签 证 的 点 工 签 证 单 , 送 交 造 价 管 理 部 造 价 工程 师 审 核 。 工 程 管 理 部 报 送 的 结 算 进 度 晚 于 工 程 形 象 进 度 不 能 超 过 10 天 。第 四 章 承 包 合 同 工 程 预 结
9、算第 11 条 造 价 管 理 部 预 算 人 员 负 责 具 体 编 制 工 程 预 结 算 文 件( 1) 原 则 上 , 造 价 管 理 部 在 分 项 工 程 开 工 当 月 应 完 成 该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图 的 预算 编 制 工 作 。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供 应 人 员 和 财 务 管 理 部 应 根 据 工 程 结 算 的 需 要 , 提 供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和 票 据 等 支 持 性 资 料 。( 2) 每 月 16 日 上 午 9 时 , 造 价 管 理 部 向 总 包 方 报 送 月 度 工 程 预 结 算 文 件 。( 3) 单 位 工 程
10、完 工 并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一 个 月 内 , 造 价 管 理 部 编 制 完 成 单 位工 程 决 算 书 报 总 包 方 审 核 。( 4) 机 组 投 产 后 两 个 月 内 , 造 价 管 理 部 汇 编 完 成 该 机 组 的 工 程 竣工 决 算 书 报 总 包 方 审 核 。第 12 条 预 结 算 过 程 中 分 歧 和 争 议 解 决( 1) 应 当 从 企 业 的 整 体 利 益 出 发 , 根 据 合 理 合 法 的 原 则 , 尽 量 通 过 友 好 协商 的 方 式 解 决 。( 2) 对 于 较 为 重 大 的 分 歧 或 争 议 应 及 时 报 告 项 目
11、 经 营 副 总 乃 至 项 目 总 经 理 ,以 便 尽 早 采 取 对 策 。第 五 章 工 程 采 购 预 结 算第 13 工 程 量 的 审 核 和 确 认( 1) 代 建 制 引 进 队 伍 承 包 和 外 借 内 包 的 工 程 代 建 制 引 进 队 伍 承 包 工 程 预 结 算 书 应 当 由 分 包 单 位 负 责 编 制 , 其 预结 算 编 制 人 员 必 须 具 有 行 业 或 地 方 工 程 概 预 算 上 岗 资 格 。 分 包 单 位 凭 施 工 图 预 算申 请 中 间 结 算 。 预 结 算 工 程 量 由 工 程 管 理 部 负 责 审 核 。 鉴 于 本
12、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 如 事 先 已 有总 包 方 审 定 预 结 算 工 程 量 的 , 经 项 目 经 理 同 意 可 直 接 参 照 使 用 。 项 目 委 派 的 零 星 工 作 , 原 则 上 均 按 预 算 方 式 结 算 , 如 确 实 无 法 按 预 算 定额 方 式 计 算 的 , 实 际 用 工 不 到 10 个 工 作 日 的 , 根 据 工 程 管 理 部 审 核 后 的 派工 单 , 分 技 术 工 人 、 普 通 工 人 按 不 同 点 工 单 价 计 算 ; 实 际 用 工 超 过 10 个 工 作日 的 , 须 由 分 管 领 导 签 发 派 工 单 ,
13、 按 点 工 结 算 。( 2) 租 用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等 的 实 际 使 用 台 班 数 量 , 由 工 程 管 理 部 负 责审 核 。( 3) 纯 劳 务 用 工 、 班 组 部 门 考 勤 用 工 由 项 目 经 理 部 、 现 场 零 星 派 工 由 工 程管 理 部 分 别 负 责 审 核 。( 4) 其 他 对 外 委 托 工 作 , 由 合 同 指 定 的 部 门单 位 负 责 审 核 。 第 14 条中 间 结 算( 1) 工 程 采 购 合 同 供 方 在 项 目 中 发 生 的 费 用 , 在 每 月 底 主 要 核 算 、 清 理 以下 四 项 费
14、 用 。 材 料 设 备 部 按 月 统 计 领 用 材 料 ( 含 总 包 方 调 拨 辅 材 ) 、 工 作 服 及 安 全 帽 等个 人 劳 保 用 品 、 小 型 机 工 具 使 用 费 等 。 工 程 管 理 部 按 月 统 计 施 工 机 械 使 用 台 班 费 用 ( 含 使 用 总 包 方 机 械 ) 等 。 综 合 办 公 室 按 月 统 计 汇 总 加 班 快 餐 、 搭 伙 费 、 水 电 费 、 通 信 费 、 代 付 民 工工 资 等 。 上 述 费 用 清 单 , 经 分 包 单 位 的 结 算 负 责 人 签 字 确 认 后 , 分 送 造 价 管 理 部和 财
15、务 管 理 部 备 用 。( 2) 凡 涉 及 安 全 违 章 、 质 量 事 故 、 治 安 事 件 等 罚 款 事 项 , 在 职 能 部 门 处 理 后 ,工 程 相 关 责 任 方 应 立 即 到 财 务 管 理 部 缴 付 现 款 。( 3)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 含 外 借 内 包 ) 于 月 度 中 间 结 算 , 按 规 定 办 理 支 付 审 批手 续 。 工 程 管 理 部 审 核 实 际 进 度 情 况 是 否 属 实 、 是 否 满 足 计 划 要 求 。 质 量 管 理 部 审 核 完 成 的 各 分 项 工 作 是 否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 财 务 管
16、理 部 汇 总 上 述 第 14 条 第 ( 1) 款 在 项 目 发 生 时 应 扣 费 用 。 造 价 管 理 部 审 核 实 际 完 成 的 承 包 产 值 ( 一 般 以 完 成 量 的 80%为 限 ) , 计 算安 全 保 证 金 、 质 量 保 证 金 , 确 定 应 付 金 额 。 交 项 目 经 营 副 总 ( 具 体 按 财 务 工 作 规 范 的 权 限 确 定 ) 审 批 。 经 审 批 后 的 中 间 结 算 会 签 审 批 表 , 分 送 造 价 管 理 部 和 财 务 管 理 部 。( 4) 劳 务 结 算 , 一 般 经 综 合 办 公 室 或 工 程 管 理
17、部 和 造 价 管 理 部 审 核 后 ,由 项 目 经 营 副 总 审 批 支 付 。第 15 条 竣 工 结 算( 1) 单 位 工 程 完 工 验 收 后 一 个 月 内 , 分 包 单 位 编 制 完 成 单 位 工 程 决 算 书 报 项 目 审 核 。( 2) 发 包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 实 行 全 面 逐 项 审 核 法 。 审 核 内 容 和 程 序 如 下 。 工 程 供 方 办 理 决 算 ( 送 审 前 ) 审 批 表 会 签 手 续 。 造 价 管 理 部 签 收 结 算 书 并 登 记 台 账 。 对 工 程 量 进 行 审 核 和 确 定 ( 责 任 部 门
18、 见 第 13 条 ) 。 造 价 管 理 部 审 核 预 结 算 单 价 、 取 费 费 率 。 相 关 部 门 审 核 会 签 , 汇 总 上 述 第 14 条 第 ( 1) 款 在 项 目 发 生 的 总 费 用 ,其 中 , 分 包 单 位 从 项 目 领 用 辅 材 的 , 实 际 使 用 量 若 少 于 其 上 报 材 料 计 划 量 的 ,按 计 划 量 办 理 出 库 手 续 , 费 用 由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 分 包 单 位 领 用 甲 供 主 材 超 量 的 ,由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费 用 。 财 务 管 理 部 核 减 各 项 应 扣 费 用 , 预 扣 质
19、 量 保 证 金 ; 若 是 分 包 单 位 在 本 工 程最 终 的 总 结 算 , 预 留 的 安 全 保 证 金 余 额 予 以 退 还 。 经 项 目 经 营 副 总 审 核 后 , 由 项 目 经 理 批 准 支 付 。 项 目 经 理 批 准 后 的 结 算 资料 , 由 造 价 管 理 部 负 责 整 理 分 析 与 归 档 。( 3) 竣 工 结 算 书 的 审 核 时 间 应 当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及 时 完 成 , 如 遇 大 规 模竣 工 结 算 , 项 目 应 当 在 征 求 供 方 的 基 础 上 编 制 整 体 结 算 计 划 , 经 项 目 经 理 部 批
20、准后 执 行 。( 4) 竣 工 结 算 审 核 人 员 在 对 工 程 变 更 价 款 的 计 算 时 , 应 当 执 行 以 下 三 项 原则 。 合 同 或 审 定 的 施 工 图 预 算 中 已 有 与 变 更 工 程 相 同 单 价 时 , 应 按 已 有 单价 计 算 。 合 同 或 审 定 的 施 工 图 预 算 或 定 额 子 目 中 均 没 有 适 用 单 价 时 , 应 按 定 额中 相 类 似 定 额 子 目 确 定 变 更 价 格 。 合 同 或 审 定 的 施 工 图 预 算 或 定 额 子 目 中 均 没 有 适 用 和 类 似 单 价 时 , 双方 协 商 解 决
21、 ; 或 由 供 方 编 制 补 充 定 额 送 合 同 预 算 主 管 审 定 , 必 要 时 报 当 地 造 价 管理 机 构 备 案 。第 六 章 对 预 结 算 编 审 人 员 要 求第 16 条 合 同 预 算 、 工 程 及 其 他 相 关 预 结 算 编 审 人 员 , 应 当 加 强 合 同 预 算 、造 价 管 理 等 方 面 知 识 的 学 习 , 提 高 工 作 责 任 心 , 做 好 各 项 基 础 工 作 , 维 护 企 业 、项 目 的 合 法 利 益 。第 17 条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应 当 加 强 工 程 量 统 计 规 则 等 方 面 知 识 的 学 习
22、 , 树 立 强烈 的 经 济 观 念 , 做 好 工 程 量 的 统 计 和 审 核 工 作 , 尤 其 是 实 际 工 程 量 和 材 料 计 划 。第 18 条 审 核 人 员 在 审 核 供 方 编 制 的 结 算 过 程 中 应 当 做 到 既 合 法 又 合 理 , 按合 同 约 定 办 事 , 不 故 意 克 扣 压 低 价 格 , 不 以 下 浮 金 额 的 多 少 作 为 结 算 审 核 质 量 好坏 的 标 准 。第 19 条 在 审 核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供 方 编 制 的 结 算 中 有 漏 算 、 少 算 现 象 , 应 当 在内 部 了 解 、 现 场 实 际
23、 调 查 确 凿 的 基 础 上 及 时 通 知 该 结 算 编 制 人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和相 关 约 定 予 以 补 正 。第 20 条 工 程 管 理 部 对 工 程 预 结 算 工 作 卓 越 者 将 给 予 鼓 励 和 嘉 奖 。 凡 因 工 程预 结 算 工 作 不 负 责 任 , 造 成 项 目 ( 企 业 ) 损 失 的 , 或 消 极 工 作 影 响 预 结 算 正 常 进行 , 影 响 企 业 形 象 的 , 工 程 管 理 部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 按 照 企 业 的 有 关 责 任 追 究制 度 , 对 有 关 人 员 给 予 一 定 的 行 政 或
24、 经 济 处 罚 。( 2) 工 程 计 量 计 价 管 理 办第 一 章 总 则第 1 条 目 的 。 为 了 规 范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 审 核 ( 简 称 “工 程 计 量 ”) 及 工 程造 价 的 确 定 ( 简 称 “工 程 计 价 ”) 工 作 , 保 证 工 程 量 、 工 程 造 价 的 相 对 准 确 性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2 条 责 任 部 门 及 责 任 人( 1) 造 价 管 理 部 负 责 工 程 计 量 、 工 程 计 价 等 相 关 工 作 , 工 程 计 量 、 计 价 分专 业 由 造 价 工 程 师 完 成 。( 2) 设 计 管 理
25、 部 、 工 程 管 理 部 、 项 目 经 理 部 负 责 提 供 设 计 图 纸 、 技 术 规 范 、施 工 图 纸 等 相 关 文 件 。( 3) 总 工 程 师 、 总 经 理 负 责 审 核 计 量 得 出 的 工 程 量 、 工 程 造 价 。第 二 章 工 程 计 量 管 理第 3 条 需 要 工 程 计 量 的 工 作 环 节 包 括 以 下 6 项( 1) 编 制 施 工 图 预 算 。( 2) 编 制 非 委 托 招 ( 议 ) 标 标 底 。( 3) 设 计 变 更 的 调 整 。( 4) 经 济 签 证 的 确 认 。( 5) 审 核 竣 工 造 价 结 算 。( 6
26、)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的 计 算 。第 4 条 工 程 量 的 计 量 必 须 有 依 据 , 无 书 面 依 据 的 工 程 量 为 无 效 工 程 量 。( 1) 施 工 图 预 算 ( 或 标 底 ) 的 计 量 依 据 包 括 设 计 施 工 图 纸 、 书 面 设 计 交 底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文 件 、 勘 察 设 计 资 料 等 。( 2) 设 计 变 更 调 整 计 量 的 依 据 包 括 设 计 变 更 、 原 设 计 施 工 图 、 必 要 的 施 工方 案 等 。( 3)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及 竣 工 造 价 结 算 ( 按 实 ) 计 量 的 依 据
27、 包 括 工 程 竣 工 图 纸( 含 设 计 交 底 、 设 计 变 更 ) 图 纸 、 经 济 签 证 、 必 要 的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记 录 、 施 工 组织 设 计 文 件 、 形 象 进 度 签 证 ( 进 度 付 款 计 量 用 ) 。( 4) 上 述 相 关 的 计 量 依 据 由 工 程 管 理 部 、 设 计 管 理 部 等 相 关 部 门 提 供 。第 5 条 工 程 计 量 必 须 在 具 备 工 程 计 量 的 条 件 时 进 行 。 工 程 计 量 的 先 决 条 件包 括 以 下 四 个 。( 1) 工 程 部 提 供 的 资 料 齐 全 。( 2) 工 程
28、 已 经 竣 工 验 收 , 并 符 合 质 量 要 求 ( 仅 限 于 工 程 进 度 付 款 及 竣 工 造价 按 实 际 结 算 额 计 量 ) 。( 3) 技 术 交 底 或 设 计 变 更 已 经 得 到 批 准 。( 4) 符 合 合 同 条 款 的 相 关 约 定 。第 6 条 工 程 计 量 方 式 必 须 与 工 程 计 价 方 式 相 统 一 ,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中 包 含 的工 程 量 不 得 重 复 计 量 。第 7 条 以 招 投 标 方 式 签 订 的 合 同 必 须 有 工 程 量 清 单 作 为 附 件 。第 8 条 工程进度付款计量累计工程量不得大于合
29、同工程清单量。第 9 条工程计量必须精确,力争准确,计量误差率不得大于 3%。第三章 工程计价管理第 10 条 开 发 项 目 工 程 造 价 的 确 定 是 一 个 持 续 管 理 的 过 程 , 自 配 合 编 制 项 目投 资 估 算 开 始 , 至 项 目 竣 工 决 算 为 止 。 工 程 造 价 的 确 定 包 括 以 下 三 项 内 容 。( 1) 确 定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 它 是 实 现 单 位 、 单 项 工 程 及 开 发 项 目 工 程 造 价 的基 础 和 前 提 。( 2) 确 定 单 位 、 单 项 工 程 的 造 价 。( 3) 确 定 开 发 项 目
30、的 工 程 造 价 。第 11 条 确 定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的 前 提 条 件 包 括 以 下 三 项 内 容 。( 1) 确 定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内 容 ( 做 法 ) 和 施 工 方 法 ( 施 工 方 案 ) 、 材 料 材 质 ,由 工 程 管 理 部 负 责 。( 2) 确 定 材 料 的 单 价 , 由 材 料 设 备 部 负 责 。( 3) 确 定 分 项 工 程 资 源 ( 人 工 、 材 料 、 机 械 ) 的 消 耗 量 , 由 造 价 管 理 部 负责 。第 12 条造 价 管 理 部 要 负 责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的 书 面 形 成 及 确 认 。
31、第 13 条实 现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确 定 的 方 式( 1) 通 过 工 程 招 ( 投 ) 标 的 方 式 确 定 。 此 时 ,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必 须 以 清 单 的 形式 在 合 同 中 体 现 , 并 附 有 工 程 量 清 单 , 无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必 须 约 定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包含 范 围 。( 2) 通 过 工 程 承 包 商 报 送 、 企 业 相 关 责 任 部 门 审 核 的 方 式 确 定 。 此 时 , 分 项工 程 单 价 必 须 由 工 程 承 包 商 、 施 工 监 理 、 甲 方 代 表 三 方 签 署 确 认 。 以 这
32、 种 方 式 确认 的 前 提 条 件 是 : 存 在 因 甲 方 原 因 产 生 的 工 程 变 更 ; 合 同 中 无 相 应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否 则 , 不 得 办 理 确 认 。( 3) 通 过 行 业 定 额 来 确 定 。 此 时 ,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必 须 在 合 同 条 款 中 约 定 。第 14 条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包 含 内 容 必 须 与 工 程 量 计 量 方 式 相 统 一 ( 配 合 ) 。 分项 工 程 单 价 包 含 的 工 作 内 容 不 得 进 行 相 应 的 重 复 工 程 计 量 。第 15 条 造 价 管 理 部 有 责 任
33、在 相 应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部 分 分 项 工 程 基 准 单价 , 以 此 控 制 工 程 成 本 。第 16 条 因 采 用 甲 方 供 应 材 料 形 式 造 成 分 项 工 程 材 料 单 价 与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单价 相 剥 离 的 , 材 料 供 应 数 量 及 结 算 方 式 必 须 与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单 价 及 相 应 工 程 量 相统 一 。第 17 条 企 业 对 不 便 或 不 易 计 量 ( 计 量 依 据 不 足 ) , 且 对 工 程 无 直 接 影 响 的施 工 措 施 等 费 用 ( 如 临 时 设 施 费 、 基 础 降
34、水 费 、 边 坡 支 护 费 等 ) 采 用 模 糊 计 价 。模 糊 计 价 的 方 式 是 合 同 包 干 , 即 在 合 同 中 明 确 约 定 此 类 费 用 的 总 额 或 标 准 。 模 糊计 价 的 范 围 必 须 在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 并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第 18 条 因 控 制 成 本 需 要 , 企 业 自 行 编 制 的 分 项 工 程 单 价 ( 企 业 定 额 ) 必 须是 实 测 实 量 得 出 的 , 并 不 得 高 于 平 均 市 场 价 , 且 应 根 据 人 工 、 材 料 价 格 及 施 工工 艺 的 市 场 变 化 进
35、行 周 期 ( 或 异 地 ) 调 整 。第 19 条 工 程 计 价 的 方 式 由 造 价 管 理 部 根 据 项 目 开 发 方 式 和 施 工 合 同 类 型 经企 业 领 导 同 意 后 确 定 。第 四 章 附 则第 20 条 本办法由造价管理部协助总工程师办公室制定,其修订、废止、解释权归总工程师办公室。第 21 条 本办法报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2. 造 价 管 理 操 作 工 具( 1) 工 程 预 算 作 业 进 度 表编 号 : 日 期 : 年 月 日项 次 作 业 项 目 责 任 部 门 完 成 期 限1 经 营 策 略2 质 量 方 针
36、 、 目 标3 预 算 科 目 及 当 年 1 9 月 费 用 明 细( 1) 当 年 ( 月 份 ) 计 划4 业 务 计 划( 2) 次 两 年 ( 年 度 ) 计 划5 各 部 门 年 度 计 划 展 开6 共 同 费 用 分 摊 基 准( 1) 费 用 计 划 表( 2) 设 备 投 资 计 划 表( 3) 模 具 购 入 计 划 表7 预 算 编 制( 4) 人 员 计 划 表8 年 度 计 划 汇 总 完 毕9 年 度 计 划 、 修 订 、 汇 总备 注主 管 : 制 表 人 :( 2) 单 项 工 程 计 量 一 览 表工 程 项 目 名 称 : 编 号 :单 项 工 程名 称
37、序 号清 单编 号名 称定 额编 号工 程内 容单 位计 算公 式算 式 数 量12土 建 工 程12给 排 水 工 程12暧 通 工 程( 3) 分 项 工 程 计 价 内 控 表编 号 : 日 期 : 年 月 日单 项 工 程 名 称 分 项 工 程 名 称确 认 单 价 的 原 因确 认 内 容 内 容 表 述 确 认 部 门 确 认 人施 工 内 容 ( 做 法 )施 工 方 法材 料 材 质 要 求材 料 单 价资 源 消 耗 量分 项 工 程 单 价( 4) 单 项 工 程 概 、 预 算 表建 设 单 位 :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编 号 : 共 页 /第 页 日 期 : 年
38、 月 日概 ( 预 ) 算 其 中 : 人 工定 额 编 号 工 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单 价 合 价 单 价 合 价审 核 人 : 编 制 人 :3. 造 价 管 理 工 作 流 程( 1) 工 程 预 算 编 制 流 程文 件 受 控 状 态流 程名 称工 程 预 算 编 制 流 程文 件 管 理 部 门总 经 理 总 工 程 师 造 价 管 理 部 相 关 部 门 相 关 制 度 /表 单开 始 施 工 图 纸 熟 悉 施 工 图 提 供 施 工 图 纸 施 工 图 纸 管 理 制 度 了 解 工 程 现 场 情 况配 合了 解 施 工 组 织 提 供 施 工 组 织设 计 资 料 和 施 设 计 资 料 和 施工 技 术 规 范 工 技 术 规 范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资 料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掌 握 计 价 定 额 计 价 定 额 文 件列 出 工 程 项 目 提 供 工 程 项 目 资 料 工 程 项 目 列 表 审 核 计 算 工 程 量 工 程 量 参 考 文 件编 制 基 价 直 接费 计 算 表 基 价 直 接 费 计 算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