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以达到预防、减少乃至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现特对工伤责任事故作如下处罚规定:一、生产部为工伤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工伤事故进行如实的调查核实,明确工伤事故责任(1、非本人责任;2、本人负次要责任;3、本人负主要责任)二、工伤程度的界定:1、轻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 500 元以下;2、中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 500-3000 元;3、重大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 3000 元以上;三、对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处罚(一)非员工本人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1、 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50%予以罚款,对部门安全员罚款 10
2、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50 元/次。肇事人罚款 500 元/次。2、 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60 %予以罚款,对部门安全员罚款 2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100 元/次,肇事人罚款 1000 元/次。3、 重大工伤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70%予以罚款,对部门安全员罚款 3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150 元/次,肇事人罚款 1500 元/次。(二)员工本人负次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50 %予以罚款;对部门安全员罚款 1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100 元/次;对负次
3、要责任方罚款 100 元,对负主要责任方罚款 200 元。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6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 2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200 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罚款 200 元,对负主要责任方罚款 500 元。3、重大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 2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200 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罚款 300 元,对负主要责任方罚款 1000 元。(三)员工本人负主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5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 50
4、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50 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罚款 100 元,对负主要责任方罚款 200 元。2、中度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60 %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 1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100 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罚款 200 元,对负主要责任方罚款 800 元。3、重大工伤事故:对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70 %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 300 元/次,对组长和班长罚款 200 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罚款 300 元,对负主要责任方罚款 1500 元。注:以上肇事人,责任人可以为一人或多人。第四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事故主要负责人解除劳动合同,罚款 10000 元,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全年发生工伤事故合理指标为 6 次轻伤。1.事故发生在规定范围内,各部门相关人员不予追究罚2.一旦工伤发生次数大于权限次数,将按照上述条款追究相关责任人并按规定处罚。五、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