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质 量 安 全检 查 手 册安 徽 省 建 科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二 O一 七 年 七 月目 录一 、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一 ) 建 设 单 位 质 量 安 全 行 为4、 混 凝 土 工 程5、 现 浇 结 构 工 程6、 砌 体 结 构 工 程7、 钢 结 构 工 程8、 落 实 分 户 验 收 记 录( 三 ) 结 构 验 收1、 工 程 资 料2、 验 收 程 序 和 组 织3、 实 体 质 量 检 查 情 况4、 样 板 间 检 查 验 收5、 装 饰 工 程 等 交 底( 四 ) 实 体 安 全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
2、文 明 施 工6、幕墙7、电气8、给排水9、节能保温( 二 ) 监 理 单 位 质 量 安 全 行 为( 三 ) 施 工 单 位 质 量 安 全 行 为二 、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一 ) 质 量 安 全 行 为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 二 ) 实 体 质 量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 基 坑 支 护10、 功 能 性 检 查11、 太 阳 能 一 体 化( 三 ) 实 体 安 全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 文 明 施 工2、 脚 手 架 工 程3、 临 时 用 电4、 临 边 、 洞 口 防 护5、 建 筑 起 重 机 械6、 高 处 作 业 吊 篮7、 现 场
3、 消 防2、基槽3、 桩 基 础 、 复 合 地 基4、 基 础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5、 土 方 工 程6、 地 下 室 工 程( 三 ) 实 体 安 全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 文 明 施 工2、 脚 手 架 工 程3、 临 时 用 电 8、 施 工 机 具2、 脚 手 架 工 程3、 临 时 用 电4、 临 边 、 洞 口 防 护5、 模 板 工 程9、 起 重 吊 装五 、 竣 工 验 收 阶 段4、 临 边 、 洞 口 防 护5、 模 板 工 程6、 建 筑 起 重 机 械7、 现 场 消 防( 一 ) 质 量 行 为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 验 收 人 员6、
4、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8、施工机具 2、 验 收 准 备7、 现 场 消 防8、 施 工 机 具9、 起 重 吊 装三 、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阶 段( 一 ) 质 量 安 全 行 为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 二 ) 实 体 质 量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 钢 筋 工 程9、起重吊装 ( 二 ) 实 体 质 量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资料核查2、分户验收四 、 装 饰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一 ) 质 量 安 全 行 为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 二 ) 实 体 质 量 检 查 重 点 及 要 求1、地面2、墙面3、门窗3、公共部位2、 模 板 工
5、 程 4、屋面3、 预 应 力 工 程 5、厨卫间一 、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责 任 主 体 质 量 安 全 行 为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要求 检查依据 中 华 人 名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第 七 条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十 三 条报建、报监 1、 建 设 单 位 应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1、 施 工 图 审 查 文 件 包 括 审 图 合 格 证 、 审 图 意 见 、 设 计 部 门 针 对 审 图 意 见 的 答 复施 工 图 设 计 审 查 文件地 质 勘 查 报 告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十 一 条2、 施 工 现
6、场 应 有 一 套 完 整 盖 审 图 章 的 图 纸1、 地 质 勘 查 报 告 签 字 、 盖 章 应 齐 全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十 九 条2、 应 当 向 施 工 单 位 提 代 施 工 现 场 及 毗 领 区 域 内 地 下 管 线 资 料 , 气 象 和 水 文 观 测 第二十条资 料 , 相 邻 建 筑 物 和 构 筑 物 、 地 下 工 程 的 有 关 资 料 。1、 设 计 、 勘 察 、 施 工 、 监 理 合 同 签 订 的 主 体 应 合 法 , 合 同 应 该 在 行 业 主 管 部 门1、 建 设 单 位 主体 质 量 安 全 行为鉴 证
7、 、 备 案 。2、 不 得 对 勘 察 、 设 计 、 施 工 、 工 程 监 理 等 单 位 提 出 不 符 合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法律 法 规 和 强 制 性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 不 得 压 缩 合 同 约 定 工 期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建筑法设 计 、 勘 察 、 施 工 、监理合同 3、 建 设 单 位 不 得 违 法 发 包 、 肢 解 发 包 工 程 , 分 包 合 同 应 由 总 包 单 位 与 分 包 单 位签 订 , 分 包 合 同 应 备 案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八 条4、 应 当 将
8、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 扬 尘 专 项 治 理 等 所 需 费 用 纳入 工 程 概 算 中 。5、 不 得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施 工 单 位 购 买 、 租 赁 、 使 用 不 符 合 安 全 施 工 要 求 的 安 全 防护 用 具 、 机 械 设 备 、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1、 建 设 单 位 应 及 时 组 织 设 计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交 底 、 图 纸设 计 交 底 、 图 纸 会 审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9、三 条会 审 , 参 加 人 员 应 具 备 资 格 , 设 计 交 底 、 图 纸 会 审 记 录 签 章 齐 全1、 应 当 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监 理 范 围 内 承 揽 工 程 监 理 业 务 。2、 监 理 单 位 主 项 目 管 理 组 成 、 任 命 2、 监 理 部 成 立 的 企 业 文 件 , 总 监 任 命 书 及 各 监 理 人 员 任 命 文 件 , 监 理 人 员 应 与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 GB/T50319-2013投 标 文 件 一 致体 质 量 安 全 行为 3、 监 理 人 员 应 持 证 上 岗 , 应 为 监 理 单 位 聘
10、 任 员 工 , 与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建 立劳 动 工 资 和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1、 监 理 标 准 、 规 范 、 图 集 配 备 应 齐 全2、 检 查 、 检 测 仪 器 配 备 应 齐 全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三 十 六 条第三十八条3、 监 理 人 员 应 及 时 审 查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方 案 ) 、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或 者 专 项 施 工 方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办法技术准备 案 、 施 工 组 织 机 构 等 , 并 经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字
11、盖 注 册 章 。4、 监 理 人 员 应 及 时 审 查 施 工 单 位 ( 包 括 总 包 和 分 包 ) 资 质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建 设 工 程 高 大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施 工 安 全 监项 目 管 理 人 员 证 书 , 特 殊 工 种 人 员 证 书 督 管 理 导 则 5、 总 监 及 时 签 署 开 工 报 告1、 工 程 开 工 前 , 施 工 单 位 应 依 据 设 计 图 纸 和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 制 工 程 检 测 计 划 、 监 理 规 范 5.2.9.检 验 批 划 分 方 案 , 报 建 设 、 监 理 单 位 。 建 设 、
12、监 理 、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审 定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安 徽 省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标 准 5.3.5方 案 , 并 明 确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的 范 围 、 部 位 、 内 容见 证 取 样 检 测 方 案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实 行2、 见 证 检 测 的 委 托 单 位 应 为 建 设 单 位见 证 取 样 和 送 检 的 规 定 (建设部 建 建3、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 、 试 件 和 材 料 见 证 取 样 和 送 检 的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有 关 技 术 2000211 号 )第三条 第
13、五条 第八条标 准 中 规 定 应 取 样 数 量 的 1、 监 理 规 划 、 监 理 细 则 、 旁 站 方 案 应 齐 全 等 , 编 制 人 员 、 审 批 人 员 应 符 合 规 定监 理 规 划 、 监 理 实 施细 则 、 旁 站 方 案 等 监 理 规 范 4.1.1 4.2.12、 监 理 规 划 、 监 理 细 则 、 旁 站 方 案 的 编 制 应 针 对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 总 监 需 对 项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三 十 八 条目 部 监 理 人 员 进 行 质 量 安 全 技 术 交 底1、 应 当 在 其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14、的 范 围 内 承 揽 工 程2、 施 工 组 织 机 构 应 建 立 并 健 全 , 主 要 负 责 任 人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 质 量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经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考 核 合 格 后 方 可 任 职 ; 应 为 施 工 单 位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六 条项 目 管 理 组 成 、 任 命 聘 任 员 工 , 与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建 立 劳 动 工 资 和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建筑法 第 十 四 条3、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15、格 , 项 目 经 理 的 建 造 师 , 技 术 人 员 的 职 称 证 书 , 质 检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3、 施 工 单 位 主体 质 量 安 全 行为员 、 安 全 员 上 岗 证 , 质 检 员 、 安 全 员 数 量 满 足 要 求4、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与 投 标 文 件 应 一 致体系、制度 1、 施 工 项 目 部 质 量 、 安 全 体 系 应 建 立 、 健 全 , 组 织 机 构 建 立 , 人 员 到 岗 履 责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三 十 条 第2、 项 目 部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应 建 立 , 如
16、施 工 质 量 安 全 检 查 验 收 制 度 ,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三 十 三 条制 度 , 质 量 安 全 责 任 制 度 , 质 量 安 全 教 育 、 交 底 制 度 、 分 包 单 位 管 理 制 度 等 工 伤 保 险 条 例 3、 企 业 应 当 设 立 质 量 、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 配 备 专 职 质 量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建 立 国 务 院 关 于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行 政 责 任 追 究职 能 部 门 检 查 制 度 、 检 查 台 账 及 检 查 记 录 , 对 施 工 现 场 现 场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 发 现 安 全 的
17、规定事 故 隐 患 , 应 当 及 进 向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4、 应 当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所 需 资 金 的 投 入 , 对 列 入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的 安 全 作 业 环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 扬 尘 专 项 治 理 所 需 费 用 , 不 得 挪 作 他 用 。 进 行 定 期 和 专 项 安 全 检查。1、 总 包 单 位 应 选 择 有 资 质 、 有 相 应 施 工 能 力 的 分 包 单 位 进 行 专 业 分 包 或 劳 务 分包 , 如 : 深 基 坑 支 护 、 桩 基 础 、 外 脚 手
18、架 搭 设 、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 钢 结 构 工 程 等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七 条2、 总 分 包 合 同 签 订 必 须 由 企 业 对 企 业 进 行 签 订 , 项 目 部 或 个 人 不 得 签 订 , 总 分总分包管理 建 筑 法 第 二 十 四 条包 合 同 应 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权 利 、 义 务 , 合 同 应 该 在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鉴 证 、 备 案 。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3、 总 包 单 位 需 履 行 对 分 包 单 位 的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职 责4、
19、 禁 止 将 建 筑 工 程 转 包 、 违 法 分 包1、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及 时 编 制 并 审 批 , 编 制 人 员 、 审 批 人 员 资 格 符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八 条合规定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办2、 施 工 现 场 标 准 、 规 范 配 备 齐 全 法3、 检 测 仪 器 : 经 纬 仪 、 水 平 仪 、 全 站 仪 、 钢 卷 尺 、 激 光 测 距 仪 、 游 标 卡 尺 、 钢 建 设 工 程 高 大 模 板 支 撑 系 统 施 工 安 全 监筋 扫 描
20、 仪 、 塌 落 度 筒 、 力 矩 扳 手 等 配 备 齐 全 及 检 定 合 格 , 各 专 业 工 程 施 工 前 需 进 行 质 督 管 理 导 则 量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建 筑 施 工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规 定 技术准备 4、 对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对 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还 应 组 织 建 筑 工 程 预 防 高 处 坠 落 事 故 若 干 规 定 专 家 进 行 论 证 、 审 查 , 经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签 字 , 由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监
21、 实 施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监 督 规 定 督。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消 防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5、 对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的 安 全 作 业 培 训 , 并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GB507202011书 后 , 方 可 上 岗 。6、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现 设 计 文 件 和 图 纸 有 差 错 的 , 有 违 反 强 制 性 条 文 的 , 应 当 及时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7、 应 当 在 施 工 现 场 入 口 处 、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等 危 险 部 位 , 设 置 明
22、 显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 并 根 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和 周 围 环 境 及 季 节 、 气 候 的 变 化 ,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施 工 措施。8、 应 当 将 施 工 现 场 的 办 公 、 生 活 区 与 作 业 区 分 开 设 置 ; 职 工 的 膳 食 、 饮 水 等 应当 符 合 卫 生 标 准 ; 临 时 搭 建 的 建 筑 物 应 当 符 合 安 全 使 用 、 消 防 要 求 。 施 工 现 场 应 设 置消 防 通 道 、 消 防 水 源 , 配 备 消 防 设 施 和 灭 火 器 材 , 并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 现 场 大 门 设 置
23、冲 洗 装 置 和 清 洗 设 备9、 对 可 能 造 成 损 害 的 毗 邻 建 筑 物 、 构 建 物 和 地 下 管 线 等 应 当 采 取 专 项 防 护 措 施 ;采 取 措 施 , 防 止 或 减 少 粉 尘 、 噪 声 等 对 人 和 环 境 的 危 害 和 污10、 使 用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 应 和 分 包 单 位 、 出 租 单 位 和 安 装 单 位 共同 进 行 验 收 ,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 、 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设 施 应 当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24、验 收 , 并 委 托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检 测1、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的 选 择 应 由 施 工 企 业 进 行 , 企 业 应 在 其 确 定 的 几 家 检 测 单 位质量检测 中 选 择 一 家 签 订 检 测 合 同 , 项 目 部 或 个 人 不 得 自 行 委 托 或 签 订 检 测 合 同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九 条2、 材 料 、 设 备 、 商 品 砼 必 须 经 检 测 合 格 方 可 使 用二 、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阶 段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 查 重 点 、 要 求 检查依据1、 应 识 别
25、 该 阶 段 存 在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或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2、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经 理 及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应 到 岗 履 责 , 施 工 企 业 职 能 部 门 应 对 项 目 部 检 查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质 量 督 促 项 目 部 进 行 整 改3、 材 料 、 检 验 批 、 分 项 工 程 等 应 及 时 验 收 合 格安 全 行 为 检 查4、 监 理 人 员 应 对 施 工 质 量 安 全 进 行 检 查 、 巡 视 , 对 重 要 部 位 进 行 旁 站 , 对 存 在 问 题 下 发监 理 通 知 、 要
26、求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整 改 并 回 复 , 不 整 改 总 监 应 下 发 停 工 令 , 施 工 单 位 不 停 工 总 监 应及 时 将 存 在 的 重 大 的 质 量 安 全 隐 患 向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汇 报 。1、 对 于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的 边 坡 工 程 , 勘 察 单 位 应 进 行 专 门 的 岩 土 工 程 勘 察基坑支护 2、 深 基 坑 支 护 图 纸 必 须 进 行 审 查 , 深 基 坑 支 护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应 进 行 专 家 论 证 。 施 过 程设计、施工 工 中 涉 及 重 要 的 设 计 方 案 和 施 工 方 案
27、 变 更 的 , 应 当 重 新 组 织 专 家 评 审方案论证 3、 深 基 坑 工 程 采 用 土 钉 、 桩 锚 、 锚 杆 ( 索 、 钉 ) 等 支 护 方 式 时 , 其 施 工 不 得 超 越 规 划 建筑红线1、 土 方 开 挖 边 坡 坡 度 应 符 合 施 工 方 案 要 求 , 应 当 注 意 开 挖 深 度 和 支 护 时 间 的 关 系 , 应 严格 遵 循 “开 槽 支 撑 、 先 撑 后 挖 、 分 层 开 挖 、 严 禁 超 挖 ”的 原 则 , 及 时 施 工 支 护 结 构 。 基 坑 周 边严 禁 堆 载 超 过 设 计 允 许 荷 载 值 。实体 1、
28、基 坑质量 支护 2、 锚 杆 ( 索 ) 施 工 时 , 必 须 干 法 成 孔 , 严 禁 使 用 水 钻 ; 应 有 可 靠 措 施 保 证 锚 杆 ( 索 ) 自由 段 长 度 ; 锚 杆 ( 索 ) 二 次 注 浆 压 力 应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 严 禁 一 次 注 浆 ; 严 禁 锚 杆 ( 索 ) 未 检 验 支护施工 或 未 锁 定 情 况 下 开 挖 下 层 土 方 。 锚 杆 的 位 置 、 钻 孔 直 径 、 深 度 及 角 度 、 锚 杆 插 入 长 度 、 注 浆 配合 比 、 压 力 及 注 浆 量 等 应 符 合 深 基 坑 支 护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29、 要 求 。3、 土 钉 墙 钢 筋 网 的 钢 筋 直 径 和 间 距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其 绑 扎 随 开 挖 分 层 进 行 , 坡 面 喷 射 混凝 土 的 配 合 比 、 厚 度 应 符 合 要 求 。4、 基 坑 临 边 防 护 要 符 合 要 求 , 要 有 效 防 、 排 水 措 施 , 设 置 人 员 上 、 下 通 道 。1、 基 坑 支 护 必 须 按 设 计 要 求 检 测 合 格 , 变 形 监 测 未 超 过 预 警 值 方 可 容 许 使 用2、 基 坑 使 用 期 限 应 满 足 设 计 要 求支护使用 3、 基 坑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变 形
30、监 测 频 次 、 监 测 结 果 、 应 急 预 案4、 深 基 坑 和 相 邻 设 施 的 动 态 监 控 。1、 勘 察 报 告2、 定 位 放 线 记 录工程资料实体3、 基 坑 开 挖 平 面 图2、 基 槽 4、 验 槽 记 录1、 基 槽 土 质 与 设 计 要 求 、 勘 察 报 告 是 否 一 致2、 基 槽 表 面 防 晒 、 防 水 泡 等 措 施 。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 7.1.6 ; 7.8.1 ; 7.8.5等3、 一 般 基 坑 应 做 到 排 水 及 时 , 深 基 坑 或 周 边 环 境 复
31、 杂 的 应 进 行 施 工 降 、 排 水 设 计 。1、 施 工 方 案 , 检 测 方 案2、 原 材 料 、 桩 基 础 的 质 量 证 明 资 料 、 成 品 桩 的 质 量 证 明 资 料 、 检 查 桩 位 偏 差 图3、 试 桩 、 打 ( 挖 ) 桩 过 程 资 料工程资料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4、 桩 基 检 测 报 告 ( 桩 身 检 测 报 告 有 小 应 变 、 声 波 投 射 、 钻 芯 等 报 告 , 承 载 力 检 测 报 告 ) GB50202-2002及检测数量 建 筑 基 桩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JGJ106
32、-2003 建 筑 桩 基 技 术 规 范 JGJ94-20083、 桩 基 1、 桩 位 偏 差 情 况础、复合地基 实体 2、 桩 头 情 况 ( 桩 径 、 桩 头 的 完 整 性 、 进 入 承 台 的 长 度 )3、 出 现 超 出 偏 差 的 处 理 情 况CFG桩 参 照 桩 基 础 检 查 , 主 要 关 注复合地基(C FG桩) 量为总数的 0.5%-1%, 但 不 应 少 于 3处2、 其 竣 工 后 的 结 果 ( 地 基 强 度 或 承 载 力 ) 必 须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的 标 准 。1、 其 承 载 力 检 验 , 数 量 为 总 数 的 0.5%-1%,
33、但 不 应 少 于 3处 。 有 单 桩 强 度 检 验 要 求 时 , 数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 4.1.6条4、 基 础 钢筋工程 参 见 主 体 结 构 钢 筋 工 程 部 分 , 特 别 检 查 地 下 部 分 钢 筋 的 保 护 层 厚 度参 见 主 体 结 构 模 板 工 程 部 分设计图纸钢筋混 模板工程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GB50496-2009凝土结 混凝土工 参 见 主 体 结 构 混 凝 土 部 分 , 遇 有 大 体 积 砼 应 重 点 检 查 大 体 积 砼 的 配 合 比 ,
34、水 化 热 计 算 、 浇构 程 筑 方 案 , 测 温 方 案 、 抗 裂 措 施土方开挖 1、 土 方 开 挖 应 按 方 案 遵 循 “开 槽 支 撑 , 先 撑 后 挖 , 分 层 开 挖 , 严 禁 超 挖 ”的 原 则 。5、 土 方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1、 土 方 回 填 应 按 方 案 及 设 计 要 求 进 行2、 回 填 检 测 压 实 度 报 告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工程 GB50202-2002 6.3.2;6.3.4; 7.1.7土方回填抗浮要求 1、 地 下 室 工 程 应 进 行 抗 浮 设 计2、 抗 浮 设
35、计 的 实 施 情 况 , 抗 浮 桩 的 检 测 , 地 下 室 外 围 土 方 回 填 , 地 下 室 顶 板 的 土 方 回 填 基 桩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设计图纸1、 地 下 防 水 砼 配 比 及 抗 渗 试 块 报 告 地 下 防 水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2、 地 下 防 水 施 工 : 防 水 材 料 检 测 应 采 用 合 适 标 准 ( 国 标 ) , 不 得 降 低 标 准 , 采 用 其 他 省 GB50208-2011 2.0.12;4 .1.7;4 .1.10;5、 地 下份 地 方 标 准 , 必 须 试 验 合 格 才 能 施 工 4.1.11;
36、 4.1.15; 4.1.16; 5.1.15.9.5。室工程 抗渗要求3、 防 水 施 工 细 部 的 处 理 设 计 图 纸 及 相 关 图 集4、 种 植 屋 面 的 构 造 做 法 补 偿 收 缩 混 凝 土 应 用 技 术 规 程 JGJ/T178-20095、 施 工 缝 处 理 , 止 水 措 施1、 地 下 室 施 工 涉 及 体 积 较 大 砼 底 板 、 墙 板 施 工 , 设 计 对 抗 裂 的 要 求 , 施 工 采 取 的 抗 裂 措3抗裂要求 设 计 图 纸 、 施 工 方 案施封闭围挡 1、 出 入 口 处 门 楼 、 “五 牌 一 图 ”齐 全 ; 采 用 高
37、度 不 得 小 于 1.8米 围 挡 封 闭 。1、 办 公 、 生 活 区 与 施 工 区 域 划 分 清 晰 , 并 保 持 安 全 距 离 , 不 得 在 尚 未 竣 工 的 建 筑 物 内 设三区分离1、 文 明 置 员 工 集 体 宿 舍 。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与 卫 生 标 准 施工 1、 主 要 出 入 口 和 现 场 主 要 道 路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 主 要 出 入 口 设 置 排 水 沟 、 集 水 坑 和 沉 淀 池 JGJ146-2013场容场貌 等 排 水 设 施 设 置 到 位 。2、 各 类 建 筑 材 料 、 垃 圾 堆 放 整 齐 。实体
38、安全1、 分 包 合 同 ; 分 包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证 件 ; 钢 管 扣 件 进 场钢管2、 脚 手 扣 件 管理架工程 式脚 资料手架 建 筑 施 工 扣 件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安 全 技 术规 范 ( JGJ 1302011) 第 6.2.1;6.2.2;6.2.3;6 .3.1;6.4.1;6 .4.2;6 .4.3;6 .10.1;6.10.2;8.1.4 等应 有 合 格 证 、 检 测 报 告 , 并 应 复 试 。2、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悬 挑 超 过 20M的 应 进 行 专 家 论 证 。
39、1、 落 地 式 脚 手 架 允 许 搭 设 高 度 不 得 大 于 32米 , 基 础 硬 化 处 理 , 周 边 排 水 良 好 。2、 对 于 受 现 场 客 观 条 件 限 制 , 仅 能 搭 设 悬 挑 式 脚 手 架 的 , 悬 挑 脚 手 架 应 从 不 高 于 3层 楼稳定性要求面 开 始 搭 设 , 3层 楼 面 以 下 应 有 可 靠 的 专 项 防 高 坠 安 全 措 施 ,每 段 悬 挑 高 度 不 超 过 20 米 ; 悬 挑梁 型 钢 截 面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160mm, 且 锚 固 段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悬 挑 段 长 度 1.25 倍 ; 悬 挑
40、梁 与 建 筑结 构 梁 板 锚 固 应 符 合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要 求 , 锚 固 U 型 钢 筋 拉 环 或 锚 固 螺 栓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16mm.3、 立 杆 、 纵 横 向 水 平 杆 和 扫 地 杆 、 连 墙 件 、 剪 刀 撑 、 横 向 斜 撑 、 防 滑 扣 件 等 设 置 应 满 足专 项 方 案 和 规 范 要 求 。1、 防 护 高 度 超 过 作 业 面 不 少 于 1.2m; 架 体 外 侧 设 置 双 道 扶 手 栏 杆 ; 每 段 悬 挑 层 底 部 应 硬质 材 料 封 闭 严 密 ; 与 建 筑 物 结 构 间 隙 应 符 合 要 求 。
41、2、 脚 手 架 外 侧 的 安 全 平 网 除 应 在 3层 楼 面 和 每 段 悬 挑 层 竖 向 不 大 于 20米 设 置 一 道 外 , 还应每隔 60米 设 置 一 道 安 全 平 网 加 强 层 。 采 用 落 地 式 与 悬 挑 式 配 合 搭 设 脚 手 架 的 , 除 在 第 一 段悬 挑 梁 下 落 地 脚 手 架 上 和 以 上 各 道 悬 挑 梁 下 设 置 一 道 安 全 平 网 外 , 且 在 落 地 式 脚 手 架 上 和 第 三段 悬 挑 层 各 设 置 一 道 安 全 平 网 加 强 层 。 仅 搭 设 悬 挑 式 脚 手 架 的 , 每 道 悬 挑 梁 下
42、 ( 第 一 段 悬 挑 梁除 外 ) 设 置 一 道 安 全 平 网 外 , 且 在 第 一 悬 挑 和 第 四 段 悬 挑 脚 手 架 上 各 设 置 一 道 安 全 平 网 加 强 层 。架体防护3、 对 于 建 筑 物 外 侧 没 有 用 脚 手 架 和 密 目 式 安 全 网 全 封 闭 的 , 应 在 距 地 面 三 层 结 构 起 每 隔四 个 标 准 层 连 续 设 置 一 道 沿 建 筑 物 四 周 的 安 全 平 网 。1、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审 查 内 容 有 : 建 筑 施 工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3、 临 时 管理资料 审 查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 并 有 编 制 人 、 技 术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 以 (JGJ46-2005) 第 1.0.3; 3.1.4; 3.3.4;用电 落 实 安 全 用 电 责 任 制 。 4.1.2;5 .1.1; 5.1.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