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委托代理招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在合理、规范、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招聘一事,达成合作协议如下: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并详细填写委托招聘申请登记表 ,该文件和招聘简章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权利,终止后按本协议第三条第 2、3 款结算费用;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与招聘相关的资料(如工资、休息日、企业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为此造成的人员流动、离职则被看作服务完毕;4、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应在
2、 2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作推荐成功;5、当场面试时,甲方不能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求职人员,也不能向求职人员索要联系方式,否则被看作服务2完毕。只有明确通知工作人员后或在录用通知书上签字后,方能联系求职人员;6、因乙方为应聘者提供职介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的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7、对于因甲方岗位待遇前后不符,虚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而造成求职者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合同期间,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参见委托招聘申请登记表)为甲方招聘所需人选,并经过代理面试后,推荐给甲方;2、乙方依次推荐经过乙方筛选后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并提供
3、相应的推荐材料,直到甲方找到合适岗位的人员;3、对乙方提供的人选,保用期后,即视为此次招聘成功,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 1 款收取委托代理招聘服务费;4、对于在保用期内,上岗人选与用人单位任一方解除聘用关系,乙方将就此岗位迅速无偿地为用人单位最多再提供三名合适的人选,相应代理工作完成;5、乙方可根据甲方商定的时间,地点,安排甲方与经乙方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6、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反馈招聘进展的情况,并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建议。3三、费用结算及其他1、此次委托代理招聘服务费,大写 叁仟 元(其中含基础服务费 伍佰 元) 。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4、1500 元(大写 壹仟伍佰 元),保用期满五个工作日支付余款,大写 壹仟伍佰 元);2、在协议签定 30 天内至少为甲方的每个招聘岗位推荐两名以上(含两名)人选,乙方未能找到合适的人选提供甲方面试,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把相应人员费用全额的 50%退还给甲方,另 50%作为信息发布、信息收集、面试等招聘成本不予退还。如甲方认可乙方的服务,直到招到合适的人员;3、在 30 天内乙方推荐了符合甲方岗位要求人选两人以上,而甲方未能录用,此时若甲方要求终止该岗位的人才推荐,乙方将收取该岗位基础服务费 500 元;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第二轮推荐人选后,甲方仍未能录用,乙方将在甲方交付的委托代理招聘服务费中再收取 500 元。4、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甲方除了应足额支付外,还应当从当从应当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付而未付费用的 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至违约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之日止。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46、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附表企业委托代理招聘表经甲方和乙方人员签订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