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电话:受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管理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委托方将委托方有经营权的商铺交给受托方经营管理,由受托方负责对外招商、出租或自行使用。委托方所拥有的商铺经营权,具体权利包括:(1)该商铺的使用权 ;(2)该商铺的经营管理权及所产生的相应的收益;(3)该商铺的出租权及所产生的相应的收益;(4)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的权利。委托方已经签署的商铺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作为委托方取得经营权的依据,为本协议附件。2、标的商铺的基本情况标的商铺位于: 市场 号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3、委托期限现委托方标的
2、商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的经营权全权交受托方,由受托方对外出租或自用。委托方自约定的委托期限开始之日将标的商铺交付给受托方。4、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委托方将标的商铺全权交受托方对外进行出租或者受托方自用,受托方可以以委托方的名义为标的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订有关承租意向协议、租赁合同等文件;代委托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押金等费用;代委托方行使其他出租人权利。委托方就上述授权向受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管期间内,受托方代委托方收取的租金应按约定支付给委托方;押金等其他费用由受托方负责保管和处理委托方完全认可受托方的出租行为,并认可受托方就商铺出租事宜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
3、书的法律效力,委托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标准收取经营权收益。委托期限内,委托方不得干预受托方对标的商铺的出租及其他相关行为。委托期限届满前,委托方不得自行对标的商铺进行出租或其他干预受托方行使委托权利的行为。5、经营权收益委托期间,委托方按照如下标准收取商铺经营权收益。经营权收益为 元/月。商铺在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委托方承担,商铺经营权收益由委托方开具相应发票。实际租金高于该商铺经营权收益的,高出部分作为受托方佣金,由受托方收取;实际租金不足该商铺经营权收益的,不足部分由受托方向委托方补足。委托期间,如委托方尚未付清本协议附件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经营权转让费用,则受托方有权从标的商铺经
4、营权收益中优先抵扣委托方应当支付的经营权转让费用。经营权收益每期收取金额,按照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中委托方所实际支付的经营权转让费用,进行同比例收取。但是经营权收益收取下限条件为: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中委托方已经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用比例不低于 50%。经营权收益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收取:(1)三年经营权收益分期收取:针对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中委托方分期付款情况,委托方首期经营权收款时间为委托方签订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10 个工作日内;其后委托方以半年为一个经营权收益计算期,收款时间在每个经营权收益计算期的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经营权收益收取标准为 元/ 月。(2)三年经营权收益一次性收取:经营管理权转让合
5、同中委托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时直接抵扣经营权转让费用,经营权收益收取标准为 元/月。(3)如委托方未按照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约定,如期向受托方支付经营权所约定的经营权转让费用,则受托方有权优先将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权收益抵扣经营权转让费用。6、期限届满委托经营租赁期限届满,除合同双方续签书面委托经营协议外,委托方收回该商铺经营权。受托方应当在自约定的委托期限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由委托方接管标的商铺。期限届满后,受托方结束对商铺的代管,由委托方自行处理商铺。委托方对受托方在托管期限内授权经营的授权委托书中所约定所有授权内容自动失效。商铺的收回、出租等事宜均由委托方自行决定和处理,如出现租赁纠纷等事宜,也
6、由委托方自行解决,受托方对此无相应权利义务。委托租赁期满后,受托方享有优先续签委托经营协议的权利。7、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1)委托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标的商铺经营权收益。(2)在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将标的商铺的经营权向第三方进行转让的,应当于转让前一个月提前书面告知受托方。委托方转让时应将本协议的委托方权利与义务一并告知并转让给第三方,且第三方同意成为本协议的当然委托方,享受委托方权利,履行委托方义务,并向受托方重新出具托管期限内授权经营的授权委托书,该转让行为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3)委托方在托管期限内,不得自行出租标的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标的商铺、不侵害本协
7、议约定的受托方的权益。委托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与标的商铺承租人联络。(4)委托方有义务协助受托方办理房屋的租赁事宜。若因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损失由委托方承担。(5)因委托方房屋出租产生收益需支付税费的,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受托方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相应税费。(6)标的商铺及附属设施因出租使用所造成的自然损耗,由委托方负责承担,委托方并对标的商铺负有修缮的义务。8、受托方的权利义务(1)受托方有权就标的商铺以委托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代表委托方或者直接以委托方名义签订标的商铺的租赁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2)受托方有权决定该房屋的租赁价格、期限、装修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
8、条款。(3)受托方有权代为收取租金、押金及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有权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房屋、催付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房屋、催付有关费用等。(4)对委托方为付清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中经营权转让费用的。受托方有权将标的房屋经营权收益优先抵偿经营权转让费用。(5)受托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委托方支付代为收取的标的房屋经营权收益。9、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委托方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经营权收益。委托方按照标的商铺年经营权收益的 %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委托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
9、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委托方另须支付因此给受托方造成的向承受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而产生的违约金、装修损失等经济损失。由于委托方违约造成承租人的损失以及委托方经营权收益的损失由委托方自行承担:(1)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擅自终止合同或委托方收回标的商铺拒绝受托方认可的承租人继续使用的。(2)委托方未通知受托方或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而将标的商铺转让给第三人、擅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擅自向承租方收取租金或其他委托方原因导致纠纷损害受托方权益的。(3)委托方未按照约定向承租方开具经营权收益发票的或拒绝承担租金税费的。10、 受托方的违约责任受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协
10、议,受托方应按照标的商铺年经营权收益的 %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受托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受托方另须向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的经济损失:(1)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约定内容的。(2)逾期向委托方支付代收标的商铺经营权收益达 60 天。11、通知条款委托方与受托方如实写明各自的通讯电话,如本合同相关事宜须通知对方的,以向对方所留手机发送短信,短信发出视为送达。如手机号码已注销,则本合同双方约定在西藏商报刊登公告,公告发出即为送达。任何一方电话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后 1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电话无变化,信息送达。委托方电话: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受托方电话:受托方营业执照号码:12、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本协议未经事宜,各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委托方壹份,受托方贰份。委托方: 受托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 1:乙方为个人签约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为公司签约的,签约人提供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