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 方 : 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 _ 联系电话 : _ 传真 : _ 邮 编 : _ 外 方 :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_ 联系电话 : _ 传真 : _ 邮 编 : _ 甲 ,乙双方经友好 ,坦诚协商 ,就甲方 “ ” 的 建设项目投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 公司名称: _ (暂 定 ) 二。 公司注册地址 :_ 三。 项目总投资 _万美元 , 注册资本 _万美元 甲方投资 _万美元 , 乙方投资 _万美元 四 . 甲方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投融资总额约为 _万美元。 五 . 甲 ,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 ,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 ;甲方拟以项目 的土地 ,固定资
2、产和未来收 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设资金分批进入中 外合作公司的外汇账户后 ,使用期为 15 年 ,前 3 年为建设期 ,建设期内免本息。 从第 4 年底开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润支付乙方红利 ,连续 12 年 ,到期不再 还本息。 六 . 使乙方所提供的资金安全进入和汇出 ,双方就成立 “ 中外合作公司 ” ,设立 “ 外汇账户 ” 。 七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 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 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业用于抵押的企业的资产及建设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之规定,需 项目
3、担保 ,作为与乙方的引资条件,若由于任何不确定因素造成不能 按时将利润支付给澳方的,乙方有权接管合作项目的经营权,直至收回投资后, 将项目的经营权归还甲方。 九甲方建设项目的未来收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合作法规定由双方认 可的评估或谁机构进行分析评定和投资风险的估算后,作为乙方风险投资的依 据。 十 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后,乙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 担 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提供资金的监督使用和调配。合作期 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 . 甲 ,乙双方在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前期动作费用 ,境内部分由甲 方垫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二 . 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 , 均与乙方无关。 十三 . 乙方资金到位同时 ,按实际到位资金的 _ % ,甲方支付第三方 ( )一次性融资咨询服务费用。 十四 . 本合作意向书 ,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确认。 十五 . 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 中方 : 外方 :_ /ca/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