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合 同 编 号 :甲 方 : ( 盖 章 )乙 方 : ( 盖 章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学 校 消 防 设 施 的 法 规 和 技 术 规 范 , 为了 保 障 学 校 消 防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 签 署 本 维 修 保 养 合 同 。第 一 条 : 合 同 双 方甲 方 : 乙 方 : 第 二 条 : 合 同 对 象 : 消 防 工 程 :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自 动 喷 淋 灭 火 系 统 消 火栓 系 统 喷 淋 冷 却 系 统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气 体 灭 火 系 统 防应 急 照 明 及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消
2、防 通 讯 设 备 移 动 灭 火 系 统 其 它 消 防 设 施注 : 在 选 定 对 象 的 方 框 中 打 “ ”, 没 有 的 打 “ ”。第 三 条 : 合 同 执 行 目 标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学 校 消 防 设 施 的 技 术 规 范 , 对 合 同 范围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 保 障 其 正 常 运 行 。第 四 条 : 双 方 责 任甲 方 责 任 : 提 供 合 同 范 围 内 经 公 安 消 防 机 构 认 可 的 全 部 施工 安 装 竣 工 图 纸 及 所 有 消 防 设 施 的 合 法 合 格 手 续 ; 承 担 因 合 同对 象 本 身 的
3、质 量 问 题 或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价 值 100 元 以 上 的 维修 费 用 以 及 元 器 件 更 换 费 用 ( 第 一 年 保 修 期 内 的 除 外 ) ; 负责 消 防 设 施 系 统 的 日 常 运 行 管 理 ; 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学 校 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 24
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学 校 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 元) 。即每年 元,共计_年。现金 转帐支票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 1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 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其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双方签章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