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股份合作协议书现有合作投资人(以下简称“合伙人” ): 姓名:_,身份证 联系电话 姓名:_,身份证 联系电话 姓名:_,身份证 联系电话 姓名:_,身份证 联系电话 姓名:_,身份证 联系电话 共同出资开办永州市金誉职业培训学校,全面实施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学校。经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合伙学校基本情况 名 称:永州市金誉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第一街 1115 号 出资总额:¥500000.00 元(伍拾万圆整) 类 型:民办非企业 经营范围: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培训 第二条 合作期限合伙期限三年,自
2、2018 年元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满时如学校正常经营,合伙人均无意退出,需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股权占比及亏损分担办法 1、出资的数额: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占_;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占_ _;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占_;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占_;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占_。2、股利分配办法:合伙人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学校产生利润后,将学校利润的 60%作为可分红利润,其余 40%部分留学校作为资本填充。3、亏损分担办法:如若
3、项目亏损,合伙人不得互相追讨经济和责任,无条件的以各自出资额比例承担责任。第四条 合伙人增加、退伙、股权转让 1、增资:如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增资,必须经现有合伙人同意,自愿认购增资比例,不足部分可以向社会募集增发股金。2、合伙人增加:如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增加合伙人,必须经现有合伙人同意,新入伙人必须承认本协议书,并遵守学校的章程和一切管理制度。3、退伙: (1)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将退伙人股份的10%作为赔偿,以现金结算。(3)不论何种方式出资,退伙时均以现金结算。4、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时现有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且必须公开转让,不得私自交
4、易,必须所有合伙人签字,方可生效。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五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务必坚持“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发挥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分工合作。2、合伙人对学校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股权占比决策制,依据股权倾向意见确定决议取向。3、全体合伙人推选胡晓庆为永州市金誉职业培训学校的法人代表,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法人代表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对学校进行日常管理;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支付合作债务;学校出现不良事件时的处理办法;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的活动方案;招生/宣传方案的确
5、定;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招聘与培训。4、其他合伙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法人代表有义务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5、 学校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第六条 学校法人权限确定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学校全体合伙人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非教学用品单项费用支出超过伍仟元; 2、扩大新培训业务;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减免学生费用; 5、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6、变学校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7、处理分配学校不动产; 8、转让或处理分配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9、以学校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10、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学校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七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2、禁止合伙人擅自经营、与他人合作开展与本校经营范围有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打听和泄露学校的商业机密;4、未经授权,禁止合伙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和书面形式)对外泄露学校的商业机密;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 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
7、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 1、合伙人任何一方不可以将学校视为私人财产,必须共同维护学校利益,为学校创造最大利润 严格遵守学校规则,如有违反,学校有权提出赔偿要求;2、合伙人就项目情况不得有隐瞒、欺骗行为,不得做有损于合伙人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
8、背,过错方需赔偿损失; 3、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书第七条处置办法1)情节较轻但经劝说不改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人资格。2)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小于出资数额,拒绝赔偿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其合伙人资格,造成的损失从其出资款中等额扣除。3)给学校造成的损失超出其出资数额,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其合伙人资格,并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第十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学校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正本,合伙人各执一份; 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向所有合伙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 个人增补协议书视为无效。出资人签字: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