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将 企业改制为 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 a、 b、 c、 d 等 名发起人 ( 名法人、 名自然人 )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a、 b、 c、 d 等 人为 公司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 a 为发起人代表,一致同意 公司章程 (草案 )。 三、在 a 企业 (某地址 )设发起人办公室,由 a 企业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五、 公司的资本总额为 元,股份总额为 股,每股 元。 六、 公司股权设置如下: 发起人 a 以企业净资产折价 元,折合 股,占公司总股份 ; 发起人 b 认购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 发起人 c 认购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 发起
2、人 d 认购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 职工认购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 七、 公司的设立费用为 元,由 a 垫付。 八、同意发起人( b、 c、 d )以实物出资,标的为 设备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折价 元,折合股份 股。 九、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 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负连带补缴责任 ( 例外 );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 a 负担 (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
3、设立公司造成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负赔偿责任 ( 例外 ); 十、发起人 a 负责全部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a 负责 事务、 b 负责 事务 ) 。 十一、发起人一致同意,改制中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权益。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 x 份,发起人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 )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 年 月 日 附件: 公司章程 (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