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 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
2、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 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
3、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 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
4、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 7 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 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
5、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
6、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7、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 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 。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