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遵循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坚持“民主公开、服务学生”工作原则,围绕全镇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强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尽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二、工作目标1、搞好孤儿、特困生、留守和残疾儿童少年以及流动人口子女基本情况调查,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2、做好免费教科书和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征订上报、使用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3、认真完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任务。4、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新贷和收贷工作。5、落实好启动学前资助和非寄宿特困生资助工作。6、组织开展好市内年度捐资助学活动。7、继续争取镇政府扶助资金做好特困生年底资助慰问工作。8、加大资助
2、政策宣传和资助过程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创建公平和谐教育环境。9、开展好校内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三、工作措施1、强化认识,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和免费教科书征订、使用、管理工作是学校稳定、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生动体现的认识,把为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和促进教科书有效使用当作要事来办,将各项资助工作抓好、抓实。2、建章立制,完善工作体系 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对学校原有的资助规章制度予以修订和调整,使之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建立资助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年末对学校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使学校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3、务实工作,优化资助过程结合
3、深入开展的“课外访万家”活动,分学期深入细致地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建立全面的贫困生档案库,进一步为资助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工作过程管理,继续实行“双线摸底、集中评审、两地公示、监督发放”的评审发放机制,在工作方法、工作内容上积极探寻新思路、新举措,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要求的基础上求突破、求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积极拓宽学生资助渠道,多方位、多途径、多形式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服务,做到应助尽助,尽力而助。加强免费教科书征订、使用、管理上的资助、基教、征订“三线”协调,确保规范征订、课前到书。及时搞好有关报表、材料的汇总、统计、存档和报送。努力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
4、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4、加强宣传,搞好思想教育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各项资助政策宣传,使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能有深入理解,做到了解办理程序,知晓政策含义,并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资助。同时,加大资助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资助工作影响和浓厚资助工作氛围。资助工作考评办法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 2 次以上,学习有关政策,提高思想认识,研究资助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及时解决问题,记 10 分。未按要求召开会议和及时解决问题,酌情扣分;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考评方法:查阅相关安排、会议纪要等二、学校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且熟悉学生资助政策、业务操作
5、和系统管理,记 6 分。兼职人员业务不熟悉,酌情扣分;无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分。考评方法:查看相关资料及根据平时工作状况三、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规定,并按计划和规定实施记 8 分。未制定计划、管理规定或未按计划和规定实施不得分。考评方法:查看相关资料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1.学生信息学校、学生按照要求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困难认定申请表等各类信息详细、准确、真实、可靠,记 8 分。个别学生信息不真实、不详细、不准确、不可靠,酌情扣 13 分。考评方法:查看学校资助档案,了解学生和教师2认定程序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6、及困难档次,认定程序规范,并合理处理师生提出的异议,记 12 分。认定程序不规范的,扣 10 分;师生有意见,在认定过程中不能及时处理,酌情扣 12 分。考评方法:查看投诉记录,查看资助档案,了解学生和教师3.资格复查每年 9 月,学校对全部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根据核实情况做出处理和调整,记 5 分。未进行复核或做出处理和调整酌情扣 1-5 分。考评方法:查看信息档案、核实复查材料五、资金发放学校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对象和标准,通过一定的发放形式按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完成签字手续,并留有相关影像资料,记 15分。否则不记分。考评方法:查看帐薄和资料六、报表报送学校按规定时间、程
7、序和要求报送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报表,无差错,记 10 分。迟报或错报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考评方法:学生资助办公室记录七、学校资助办公室门牌、制度、档案柜、办公设施齐全,各类资助档案完备,档案涵盖信息准确、完整,记 6 分。否则,酌情扣分。考评方法:查看相关档案八、学校每学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有关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 2 次以上,记 10 分。缺一次扣 5 分。考评办法:查看资料、访问学生九、学校每年向中心学校和教育局或其他媒体投递资助稿件12 篇,记 5 分。无投稿不记分。考评办法:看稿件资料十、开展了其他形式的校内资助活动记 5 分,无活动不记分。考评办法:看资
8、料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总结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 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固下面对 2013 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3 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 346 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 17 人,接受
9、园内救助幼儿 21 人,共计 38 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 15500 元。二、主要做法1、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
10、几类:(1) 、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 、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 、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 、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 、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 、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8) 、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1) 、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 、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
11、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3) 、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4) 、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盐亭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5) 、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
12、中不易把握。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计划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13、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资助范围和对象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巨龙镇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1、低保家庭儿童;2、孤儿;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4、军烈属子女;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标准1、资助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 3%-5%的比例提取园内资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2、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照每生每学年500 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四、具体实施措施(一)成立“巨龙阳光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
14、“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组 员: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二)办理程序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教师处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 ,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三张。2、资格审定。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 5 人。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