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 股东 共同 投资 人民币 万元共同经营 公司 (后简称公司)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 入股股东 充分协商, 对公司入股合 作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特订立本协议 ,望入股股东严格遵守执行本协议内容 。 第一条 总则 (一) 公司名称: (二) 住 所: (三) 法定代表人: (四) 注册资本: (五) 经营范围: (六) 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
2、限责任公司,甲、乙 、丙 方各以其 入股时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 股东及其 入股 出资情况 (一)公司股东为 、 、 三人。公司总投资 万元 ,吴国金占总投资 份额 的 70%,陈俊占总投资 份额 的 15%,唐爱民占总投资 份额 的15%。 三人共同经营公司,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二)投资人必须根据公司需要,按期足额将上述认缴投资额转入公司账户,满足公司取得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摩托车安全性能检验资格证书、购买土地设备、修建车辆安全检测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的需求。 出资人 均应于 前, 将各 认缴 的 投资 存入公司 银行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
3、转移手续。 股东不得撤回 出资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 九 条第 (二) 款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及时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及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四) 若公司 运营 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 由 全体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三条 公司管理 (一) 公司 股东会由全体 出资人 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4、计划 ; 2、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监事 ; 3、 审议批准公司 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上述事项,通过方式:按股权份额?一致决定? (二) 公司不设董事会 和监事会 ,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三)由 担任 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 1)组织研究检测发展业务,贯彻国家新政策新标准,根据公司需要研究检查检测工作的发展和不足,认真贯彻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工作公正、科学、准确、可靠,提高公司的检验业务水平。 ( 2) 根据公司运营需要 决定设立公司部门、 招聘员工 (财务人员除外 );
5、 ( 3) 审批 公司 日常 运营 事项 ;( 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 (五) 款处理 ; 甲方 日常运营的 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 出资人各方 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 ( 4)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方针; ( 5)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四)由 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职责包括: ( 1) 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 ( 2) 检查公司财务 ; ( 3) 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 (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 须经 全体股东 达成一致决议后方 可进行 的重大事项包括: ( 1)重大设备更新、建设项
6、目;(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建设项目 ) ( 2) 由公司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企业 及 个人提供担保的 ; ( 3)由公司出借资金给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企业 及 个人 的; ( 4)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5)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6) 修改公司章程; ( 7)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 7)交易相对方是与本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 高级管理人员 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行为;(即本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 高级管理人员 是交易相对方的直接、间接控制人, 以及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交易
7、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 ) 对 上述 事项 全体出资人 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 出资人 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 :未经出资人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进行的,该行为无效;出资人 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 处理: 。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 出资人各方 一致同意,每 月 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 通报,并通报公司此月收支情况、财务状况, 对公司下阶段的运 营进行计划 作出安排 。 (六)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 甲方吴国金担任, 并依法登记。 第四条 财务管理 (一)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
8、统一条例建立 财务 会计制度 和会计账目 。 公司 运营 资金 应当 由开立的公司 银行 账户统一收支 。 (二) 财务会计人员 的聘任与更换应当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乙方、丙方有权委派一名出纳人员。 (三) 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 交 出资人各方 签字 。应当向股东提供 报表 的包括: 1、月 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月终了后 6 日内 作 出,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 半年度财务报表,在 每半年度终了后 60 日 内 作出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 作出 ,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全部内容。 (
9、四) 公司 预算、决算。 公司年底次月( 1 月 15 日前 )应当作出次年年度预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公司年初( 月 日前 )应当作出前一年度决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 第五条 盈亏分配 (一)公司实施有 利同享、有险同当的分配原则。有盈利 , 股东应当 按照 实缴 的出资比例 分成;有亏损和风险,股东按 认缴 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 (二)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 ( 税后利润的10%) 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 1) 分红的时间: 。 ( 2) 分红的数额为 : 。 ( 3)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
10、提取。 第六条 转股 及 退股的约定 (一) 公司的 出资 人 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出资人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 出资人一致 同意。 (二)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入股投资的出资人实际情况变化,无法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参与公司经营的,经其他出资人书面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1、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 ( 包括但不限于 未缴纳出资额、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 ) 且征得 其他出资人 的书面同意后 可以退股 。 2、 若 出资人的退股行为 导致公司丧失 经营资质、造成公司损失的 ,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转股退股: 一
11、方 可以将全部 股权转让 从而退出公司。 ( 1)其他出资人 对拟转让股权 在同等条件下 享有优先受让权 ,其他出资人均主张优先受让权的,应当协商确定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行使。 ( 2) 若拟将 股权 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 经过其他出资人的书面 同意。 转让方违反 协议 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 行为 无效,转让方应 当赔偿守约方股东的损失并 支付违约金。 4、 退股股权份额计算: 对所有股东投资的公司全部资产 进行评估,按 退股人的 入股出资比例计算转让 的 股 权份额。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三) 一 方 股东 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
12、,当然退股: (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 第七条 股东权利与责任 1、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和 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3、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3、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违反 此款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 1) 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 3) 甲乙 丙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 1) 甲乙 丙三方 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 2) 若清算后有剩余 资产 , 甲乙丙三方 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 3) 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 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一
14、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 或其他股东 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 或其他股东 承担赔偿责任,并 且 向守约方 出资人 支付违约金 元。 第九条 其他 约定 1、本协议自甲乙 丙三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 可以 由 三 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 涉及甲乙 丙三 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各方 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 叁 份,甲、乙 、丙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 签章 ) : 乙方 ( 签章 ) :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