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装配饰工程合同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软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共 平方米。1.4 工程期限:共需_天,开工日期_ 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 _年_ _月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收到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条 服务范围2.1 软装饰方案设计:家具、布艺、窗帘、艺术品、插花、挂件、摆件、灯饰等。2.2 软装配饰等产品供应及现场摆放。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3.1 合同
2、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 元(不含税) ,合同价款中含购买家具配饰产品的费用,具体的家具配饰产品清单见合同附件,清单中的图片为设计建议图片,非实际的图片,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现场摆放位置和数量可能会调整,最后以实际现场摆放成果为准进行结算。3.2 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在甲方确定认可乙方的设计方案并签署正式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 元的 30%,即 ¥ 元,其中 元作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剩余 元作为合同首付款。第二阶段:在乙方开始交付产品 10 日之前,即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元的 60%,即 ¥ 元作为进度款。第三阶段:在工
3、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 元的 10%,即 ¥ 元作为尾款。3.3 乙方的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上述账户之中,即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第 4 条 甲方责任4.1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样板房的装修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4.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4.3 在乙方摆场开工前_ _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不影响施工。4.4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水电费用。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样板间的,协助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
4、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第五条 乙方责任5.1 乙方为甲方承接的项目提供整体软装配饰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方案实施。5.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方案,完成售后服务。5.3 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进行软装配饰产品的生产及现场的摆场。5.4 乙方负责安排现场的卸货与摆场搬运,并做好现场的安装工作(灯具、挂件等) 。5.4 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按期竣工。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方案如需变更,双方必须书面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第七条 工程工期7.1 工程工期共计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和首付款之日起计算,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
5、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做相应的顺延。37.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延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因前述事项造成项目工期延误达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7.3 因工程变更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8.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次日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8.2 乙方对提供软装
6、配饰等产品提供自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的免费保修,终生有偿维护,如系人为损害的,乙方只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及首付款;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9.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支付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9.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并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9.4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7、10.1 甲方确认验收前,对于样板房内的软装配饰等产品提出更换建议,乙方应于配合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第十一条 其他11.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11.2 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完成方案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 500 元的赶工费。11.3 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如行政命令、政策法规、罢工、故意破坏、资方停工、禁运、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超过协议双4方控制的事件,因而一方无法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发生时,甲方决定终止合同,甲方需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须向甲方交付所有设计方案文件资料。11.4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6 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1.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