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职业卫生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编制日期:2017 年 1月2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文件乌丛矿字2017第 28号 签发:贾华宪 关于贯彻乌苏市丛龙煤矿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通知矿属各部门、各区队、班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为认真切实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降低职业危害,也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编制完成乌苏市丛龙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相关单位部门予以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2017年 1月 8日 主题词:职业卫生 管理 制度 通知下发: 各部门 各科室 各区队 存档 1份3审 批 表职务 审批意见 签名 日期编制人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安全科地
2、测科机电科机运队调度室生产副总机电副总通防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矿长4目 录一、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6二、 职业病危害警示危害告知制度 .10三、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1四、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2五、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3六、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14七、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6八、煤矿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7九、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20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1十一、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3十二、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23十三、职业卫生
3、档案制度 .25十四、煤矿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27十五、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9十六、职业危害检查及奖惩制度 .34十七、防尘供水管路管理制度 .36十八、矿井噪声监测制度及降噪措施 .36十九、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7二十、工会工作制度 .41二十一、定期清扫、洒水灭尘及防尘制度 .42二十二、巷道冲刷管理制度 .43贯彻学习签字表 .44一、5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 、组长(副组长)的职责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矿井规模相适应的职
4、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认真组织落实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有关部门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严格要求矿各科室落实整改。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事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是使用。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
5、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矿的职业并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 、领导小组的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执行督促执行。62、根据矿井机构设置,明确各科室人员职责。3、制订矿井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科室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
6、处罚。6、经常检查各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7、经常听取各科室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回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10、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11、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研究处理。12、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全矿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 、 煤
7、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各项规定要求。2、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工作,制订全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长期和年度规则,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尘毒职业危害防治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有7计划,有措施,有总结。3、组织有关部门,迎接上级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4、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计报告和公布。5、负责定期督促各科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6、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7、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8.教培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订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
8、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9.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四) 、安全科职责1.督促检查全矿防尘措施的落实。2.对各防尘点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对有关班组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3.参与审查各类防尘的技术措施。4.参加矿职业安全健康危害检查和验收。5.负责定期检查各班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1.教培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订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建立职业
9、安全健康教育档案。(五) 、财务科职责81.做好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 (AQ1051)规定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2.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通知劳动者。(七) 、通风科职责1.结合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 、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 ,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
10、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安全科、医院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3.通风科负责针对粉尘及有害气体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负责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机电铜室温度的检测。(八) 、机电科职责1.结合矿噪音、振动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噪音、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 ,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11、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或集团公司防疫站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工作。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9控制标准,并配合安监处、医院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档案。3.针对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九) 、供销科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抓好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落实,按照质量、卫生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保留好相关证件。(十) 、地面安全管理员职责1、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职业卫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2、每月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提供检查情况的总结。(十一) 、各科室职责1、各科室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12、学习。2、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措施的要求。3、教育并管理本班组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健康规定,做好个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二、 职业病危害警示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制度。1、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职业卫生保护。2、全矿干部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3、职工在已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
13、害的作业时,劳动工资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10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4、对生产职业危害因素的地点,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安全科、矿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知道,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6、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三、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一) 、及时、如实向煤炭工业局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并接受
14、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 、如实填写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有关材料。1.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2.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3.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三) 、煤矿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形式。纸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加盖公章并由主管矿长签字,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四) 、职业危害申报为每年申报一次,于每年 3月 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五)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进行申报。(六) 、遇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