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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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土建和设备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流程,规避经营风险,增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制定本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维修工程等)的招投标,均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工程管理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设备供应处、财务处、安全质量监管处、办公室、土建或设备维修项目部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部门,审计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第五条 工程管理处主要

2、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组织土建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将调研结果以书面报告公司。3、负责土建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标底测算,工程预算编制,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标底进行研讨后报公司决策。4、负责组织土建工程标书编制、装订、报送,陪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5、组织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比价工作,对招标比价统计数据进行积累,分析,对比价结果报公司审批,确定施工班组。 6、负责建立并丰富班组资源库。 7、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第六条 安全质量监管处负责对投标报价技术标中的安全、质量施工方案和管控措施进行审核,

3、对班组招标单位的资质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核。 第七条 设备供应处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工程所在地主要材料价格,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购置情况和租赁情况。 第八条 财务处主要负责工程投标工作中投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核付,工程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审核。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提供投标时公司资质材料、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负责对招标比价施工班组企业资格材料审查工作。第十条 项目部需参加工程投标前的现场勘查、调研工作,主要调研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情况,周边人文、地理环境等情况,参与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第十一条 审计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

4、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指导、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否决违反招标规定的定标结果,对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审查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投标文件和招投标标底。5、根据提供的邀标单位信息发放并收取标书。第三章 项目工程投标第十二条 工程管理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招标邀请函经公司领导批复后或公司工作安排,开始组织工程投标工作,确定投标标书编制人员,并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的测算进行分工。第十三条 工程管理处领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并组织相关处室对现场情况进行勘察、调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调研

5、结果编制工程投标文件和投标标底。第十四条 工程造价员将工程投标报价测算结果和依据报工程管理处审核后,由工程管理处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投标标底进行研讨,交审计处审核。第十五条 对研讨后的投标标底进行修改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决策、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审批后交办公司盖章。第十六条 投标标底盖章完成,确认无误后,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密封,由办公室负责对投标文件包封上加盖公司行政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第十七条 工程投标文件密封后,在工程投标开标前不得任意启封,如投标文件或投标标底确需修改,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后方可启封修改。第十八条 工程管理处

6、负责按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报送投标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和标底测算主要负责人等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参加建设单位开标会。第十九条 对于土建小型技改维修工程项目由项目部、工程管理处共同测算报价底价,报审计处审核,公司审批后,报相关业主单位;设备维修技改、维修项目,由设备维修部负责测算报价标底,报工程管理处、审计处审核,公司审批后,报相关业主单位;第四章 项目工程招标第二十条 招标由项目部提出申请(详见招标申请表) ,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拟招标工程由公司承接的依据和承接价格、招标工程的工程量、具备的条件、标的、招标范围以及工期等要求,并按要求拟定施工方案

7、和措施等,推荐适合承接该项目并且有兴趣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招标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工程管理处按程序组织招标。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处根据项目部申请,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提出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并组织相关单位研讨会签。第二十二条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比价:1、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2、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3、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4、制定评标、定标办法;5、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6、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7、发出中标通知书;8、承发包合

8、同会签,并与中标单位签订。第二十三条 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2、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3、工程量清单(视具体工程定) 。4、主要材料(钢材、砂、石、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5、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6、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7、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9、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原则上按标的额的2%) 。 第二十四条

9、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和补充的,需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 7 天内,若投标单位有疑问,公司组织答疑会;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招标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标底;土建项目招标标底由工程管理处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询、监理单位编制;设备维修项目招标标底由设备维修部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咨询、监理单位编制;第二十七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1、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2、标底价格作为公司的期

10、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3、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第二十八条 标底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第二十九条 参与工程投标单位应向公司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企业简历; 3、自有资金情况; 4、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5、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6、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7、授权委托书等第三十条 投标单位须按规定交纳投标

11、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三十一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技术标: 1、综合说明; 2、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3、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4、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5、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商务标: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用量。投标单位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主报价。第三十二条 投标书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公司审计处。如果投标单位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第

12、三十三条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件等建议方案,并做出相应标价和投标书同时密封寄送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第三十四条 参与投标班组采取项目部至少推荐 3 家和工程管理处资源库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尽量选取在该项目施工方面有丰富经验的班组参与投标。项目部和工程管理处要对参与投标的施工班组相关信息进行调研,杜绝将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推荐到公司。工程管理处要建立和丰富资源库班组数量,并定期开展对班组的综合实力调研以及综合评价工作。第三十五条 设备维修和土建维修技改班组实行年度招标的,由项目部根据年度施工合同要求负责施工班组推荐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工程管理处办理委托施工手续。设备技改和土建技

13、改项目产值超过 50 万元的由工程管理处组织招标,低于 50 万元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区域划分,由相应施工班组承担,不好对应区域的由项目部按照就近原则推荐班组,采取洽谈议价形式执行。已开工,后增业主委托项目,需另行办理委托施工或招标手续。由在建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组织班组洽谈比价,报公司批准,第五章 开标与定标过程管理第三十六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由工程管理处主持,相关部门参与。 第三十七条 在规定的开标日,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达到 3 家以上时工程管理处组织开标,开标前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标底。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书宣布作废: 1、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逾期送达; 5、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核时不一致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第三十九条 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原则进行评标;首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主要内容,如资质条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管理人员情况、工期承诺、质量实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技术标综合评价低于 60 分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次对商务标报价情况、主要材料用量分析、优惠条款等情况进行开标,由工程管理处对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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