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培训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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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工作要求1、根据医疗废物类别、将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药物性、病理性废物进行及时分类。2、包装物或容器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包装物或容器的盛装量达 3/4 容量时应严密有效封口。 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3、医院产生的污水和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需严格消毒后达到标准再排放。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管理处置。于产生地点及时按传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双袋收集且密封,包装外应有类别标签。4、医疗废物中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于产生地点按

2、传染性废物消毒标准进行处理后,包装表面应有类别标签。5、批量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性废物由专门部门(药剂科)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批量废弃的化学性废物(如废弃消毒剂、废化学试剂、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报废的医疗器械)由专门部门(器械科)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7、放入包装物或容器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8、盛装特殊类别(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和烈性传染性废物包装物、容器的表面应有类别标签和文字标签(标签内容包括:种类、数量、产生地点、时间、特殊的说明)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1、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因

3、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健康损害意外事故,及时报告院内有关部门(感染科等) 。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院有关部门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时限分别情形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2、由感染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尽快处理现场: (1 )尽可能减少污染区域人员数量和环境的受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严控污染进一步扩大。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2)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从受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可能污染的工具应进行消毒。3、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处理工作。4、紧急处理工作结束

4、后,应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上述相应措施。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 :309 :00,下午 4:305:00 用专用工具 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

5、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 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 3 年。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 3 年。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 3 年。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要求1、医院设置暂时贮存点(统一收集点) 。设有封闭措施,不得露天存放,防渗漏、防雨水冲刷、防蚊、蝇、鼠、蟑螂、避免阳光照射。易于清洁、消毒。设在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生活垃圾点和食堂饮食场所、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6、2 天。2、设专人管理进行收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字。记录资料指定专人保存三年备查。3、暂时贮存点应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标识。医疗废物处理后应对贮存点、设施、使用工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处理。4、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暂时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禁止在收集、运送、贮存、转交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禁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它废物中。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指控办规定罚款,并连带其负责人。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人岗位职责1、在感染科检查督导下完成工作。2、医疗垃圾暂存处专职人员必须按

7、规定坚守工作岗位。院内收集时间上午 8:309:30 分,下午 2:303 :30,每日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收集一次,统一无害化处理。 (包括节假日)3、做好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签字等。记录资料保存三年。4、专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件,按我院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5、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防渗漏、防雨水冲刷,按时清洁消毒,并做好防盗、防蚊、防鼠工作。6、专职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禁止收集、储存、转运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

8、和扩散。7、医疗垃圾暂存处负责人发现疗区专职人员收集、分类、转运不符合要求者,要立即报告感染科,以便采取及时有效处理措施。医疗废物专(兼)职人员工作职责1.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2.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3.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4.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进行紧急报告和处理。5.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6.每天对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及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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