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计划。 3、督促各科室执行落实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并且积极落实。 4、在院长指示下,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督促相关科室落实。 5、组织并参与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研讨会,收集科室意见,汇集整理报院长。6、组织并参与院内医疗事件鉴定工作,为院内医疗争议鉴定处理提供参考意见。 7、组织并参与处理医院医务人员重大失职工作的鉴定讨论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方案。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2、(以下简称“质管会” )由院领导及各科主任组成。 二、质管会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管会负责制定全面、系统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及持续改进方案,并指导、协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二级责任制,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设兼职质控员,负责科室日常的医疗质量质控工作。 五、院质管会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并由其负责日常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六、科室每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记录于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 。 七、质管会指导并组织院质管小组对各科室医疗文书和医疗工
3、作进行检查、考核;质管人员应不定期到各科室随时抽查。负责将收集、整理的医疗质量检查情况汇总,定期向院质管会汇报,质管会对医疗检查汇总的情况或资料进行最终的审核、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作出相应的奖罚决定。每次委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 八、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落实奖惩制度,表彰先进、处罚失误、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九、由院长、主管院长组织领导下,院质管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指导性意见。年终对全年的医疗质量进行总结分析,以便指导下一年度的工作。遇有重大、紧急医疗质控事由时,院长、主管院长可随时动议召集院质管会会议磋商对策,并形成具体操作程序和处理措施。 十、委员会负责会议召集的具体组织活动,对内、对外联络,信息交流,做好会议记录、起草文件、保存资料、情况报告、工作总结等工作。 十一、所有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院长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委员会将对其进行批评、警告或调整更换。 十二、开展质量和安全教育,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朝聚眼科医院2016 年 0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