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铁岭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铁岭保税物流中心(B 型)建设项目二、工程地点: 新城区物流城三、工程内容: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第二条 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 天开工日期: 2017 年 05 月 07 日竣工日期: 2017 年 05 月 07 日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天以上(
2、每次连续小时以上) ,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 2 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21、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 贰万捌千伍佰元元工程款;2、余款壹仟伍佰元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
3、采购。 (包工包料)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质量保修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1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24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 10%的劳务费。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 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第八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为 ,乙方代表为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_月_日 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