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使用说明】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HR 或律师一般均建议在具体工作内容处填写“详见岗位职责说明书”。由此一来,岗位职责即成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岗位职责是企业用工管理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其是确定劳动者工作内容或职责的基础文件,也是用人单位薪酬、绩效、培训、惩戒等制度的管理依据。但在实际的用工实务中,岗位职责说明书往往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注意事项】 1、在明确岗位名称的基础上,应根据用人单位自身的构架情况,确定岗位职级,以便于后期各项工作的顺利执行; 2、应当具备任职资格条款,如此一来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情形时,可以考虑按照不能胜任工作操作; 3、具体工作职责应当用语规范、描述准确或再配合以相应的责任书、计划书等资料。切忌描述原则、宽泛,用词遗漏或赘述不详。 4、劳动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义务(忠实恪守、保密、利益冲突回避)应当释义或说明; 5、岗位职责最后一般均有“领导教派的其他工作”的描述,此部分建议进行列举式说明 或解释说明,以避免后期随意适用导致的争议。